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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藩置縣

日本明治政府推出的新政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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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藩置縣是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推出的新政,用以廢除傳統的大名制度,施行中央集權,設立新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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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年,德川幕府被推翻後,明治天皇為政,是為明治維新。新政府決定廢除封建制度,革新日本的政治制度。將軍不再執政,政權歸於天皇,超過三百個大名放棄領地,以往同時具備領地一級行政區功能的「」俱廢,改以新設「」取代;新政府按照地理分布劃出超過三百個縣,建立中央集權導向的地方制度,雖然幕藩體制沒有被完全廢除,但在名義上已不再存在。

地界經過多年的變遷,在1871年,全日本有72個縣;在1888年,共有77個縣,一直到現在全國分為47個一級行政區:一東京都)、一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其下再設立市、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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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明治2年6月17日(1869年7月25日)施行版籍奉還,274個大名將各自的領土(即版圖)和轄內臣民(即戶籍)交予明治政府管轄,但各大名繼續擔任藩主。這是走向廢除幕府制度的一步,但情況幾乎與江戶時代相同,新政府內部力爭縣府制統一國家的勢力,在開始時是不敵其他政治勢力[1]

新政府直轄的府縣在當時僅佔全國的四分之一左右[2],而由於暴亂而難以徵稅,導致新政府一開始就難以確保財力[3]

此外,軍隊由各藩主自己派兵組成,因而中央無法統一統率。而各藩主與新政府之間的對抗,以及新政府內部的對抗也在繼續。而戊辰戰爭所造成的結果之一就是諸藩領的債務達到了平均年收入的三倍左右[4]。一些藩主出於自身財政惡化的境地,轉而要求中央政府廢除諸藩體制,然而實際的廢藩舉動在多個藩主聯名請求之前就開始了,是由那些財政困難到連藩士俸祿都發不起的小藩率先申請廢藩,明治新政府於1869年12月批准了吉井藩(一萬石)和狹山藩(一萬石)的廢藩請求,接著又受理了十多個藩的廢藩申請[5]。之後以統一國家為目標,聯名提出廢藩的是鳥取藩主池田吉典、名古屋藩主德川義勝、熊本藩主細川守久、盛岡藩主南武利之等人[6]

明治3年12月19日(1871年2月8日),大倉大輔大隈重信太政官提案實施「全國一致的政體」並獲得了通過。這個改革的目標是為達致新國家建設所倡導的「海陸警備制度」(軍事)・「教學效率培訓的訓練」(教育)・「審理刑罰的法例」(司法)・「理財會計的辦法」(財政)等四大機能必要的確立,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指出了府藩縣三治制日語府藩県三治制的低效率,並以使府、藩、縣的機構相同的「三治一致」為目標。在推動這三類並行機構得以共通的前提下,府、縣均已採用由中央政府派遣的官員統治的形式,而由藩主或藩士管治藩地的自主性和異質性則變相成為「三治一致」的最大「障害」。此外,在薩摩藩長州藩不斷膨脹的軍費也成為嚴重的問題,若是再加上土佐藩在內,將這三藩的防務轉交予新政府直屬的親兵,就可以迴避財政的問題,並同時實現中央集權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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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

明治政府在從薩摩、長州、土佐、肥前四個藩國集調兵力組建直屬「御親兵」,對各藩國形成足夠武力威懾後,在1871年正式頒令改制,成立東京、大阪和京都三府,設立302個縣,令整體轉向中央集權[8]。而當年真正使廢藩成為現實的是薩摩和長州兩藩勢力,而且是以極少數薩長高官發動突然「政變」的形式所實現的政治統一,而當時新政府中薩長派系也佔據絕對主導地位。經過一段時間在少數實權者間進行的遊說拉鋸,在7月9日「維新三傑」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西鄉隆盛,加上薩摩藩的大山巖、西鄉從道和長州藩的井上馨、山縣有朋等人,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磋商,廢藩計畫就在如此極其隱秘的狀態中推進,連新政府實權人物三條實美和岩倉具視也是在宣佈實施的前兩天(7月12日)才被告知相關計畫。就這樣到了7月14日早上,薩摩、長州、土佐、肥前四藩的知藩事及其代表率先被傳召入宮,以明治天皇敕語的形式被宣告了廢藩決定。接著又將同一敕語轉達了鳥取藩、尾張藩、熊本藩、德島藩的縣知事。 接著到下午兩點,身在東京的其他56名知藩事也被傳召入宮,接受用天皇名義頒下的同一詔令。這一刻標誌了持續約七百年的武家政權的終結:知藩事們被免官職而集中留駐東京,由中央政府另派縣令接管改換新置的縣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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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初期所設府縣

最初在明治四年七月十七(1871年8月29日)廢藩置縣實行時與現在的府縣有很大分別,而府縣的名字——都市名/府縣廳所在地,特別是舊幕府、旗本領的舊中小藩地經常出現府縣廳周邊特別多飛地而沒有幾個完整的府縣廳。粗體的縣名為廢藩置縣前已存在。

北海地方

東北地方

關東地方

  • 常陸國松岡縣水戶縣宍戶縣笠間縣下館縣下妻縣麻生縣石岡縣土浦縣志築縣牛久縣若森縣松川縣龍崎縣
  • 下總國多古縣小見川縣高岡縣結城縣古河縣關宿縣佐倉縣生實縣葛飾縣曾我野縣
  • 上總國菊間縣鶴牧縣鶴舞縣櫻井縣久留里縣飯野縣小久保縣佐貫縣松尾縣一宮縣大多喜縣宮谷縣
  • 安房國長尾縣花房縣館山縣加知山縣
  • 下野國宇都宮縣大田原縣黑羽縣烏山縣茂木縣壬生縣吹上縣佐野縣足利縣日光縣
  • 上野國館林縣七日市縣小幡縣安中縣沼田縣前橋縣高崎縣伊勢崎縣岩鼻縣
  • 武藏國川越縣忍縣岩槻縣浦和縣小菅縣東京府品川縣神奈川縣六浦縣
  • 相模國小田原縣荻野山中縣

中部地方

近畿地方

中國地方

四國地方

九州地方

第一次府縣合併

從明治四年十月二十八(1871年12月10日)到十一月二十二(1872年1月2日)進行了第一次府縣合併。原來設置的各府、縣根據古代的進行了統一的重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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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年年末的府縣地圖

先期合併

從廢藩置縣開始到第一次合併之間這大約4個月時間內也對部分縣進行了合併。

  • 明治四年九月初四(1871年10月17日)佐賀縣(第一次設置)和嚴原縣合併,縣政府移設到伊萬里縣。
    • 到第一次合併時周邊4縣合併成為新的伊萬里縣。
  • 明治四年九月初五(1871年10月18日)館縣、弘前縣黑石縣斗南縣七戶縣八戶縣合併為弘前縣。
    • 明治四年九月二十三(1871年11月5日),弘前縣政府搬遷並改名為青森縣,在第一次合併時這一形式已經被追認。

正式合併命令

下面所列的是1871年除了9月的先行合併命令外的全部和府縣合併有關的太政官布告日語太政官布告。但請注意布告內容中的部分與最終實行的方案存在差異,在不同資料上記載的時間也略有差異。

更多資訊 地域, 布告時間 ...

府縣編號

明治4年12月27日(1872年2月14日)太政官布告發布了府縣的編號:

  • 1-7(三大城市、開港地):東京府、京都府、大阪府、神奈川縣、兵庫縣、長崎縣、新潟縣
  • 8-17(關東地區):埼玉縣、入間縣、足柄縣、木更津縣、印旛縣、新治縣、茨城縣、群馬縣、橡木(櫪木)縣、宇都宮縣
  • 18-21(近畿地區):奈良縣、堺縣、安濃津縣、度會縣
  • 22-31(東海・甲信地方):名古屋縣、額田縣、浜松縣、靜岡縣、山梨縣、大津縣、長浜縣、岐阜縣、筑摩縣、長野縣
  • 32-42(東北地區):仙台縣、福島縣、磐前縣、若松縣、一關縣、盛岡縣、青森縣、山形縣、置賜縣、酒田縣、秋田縣
  • 43-49(北陸地區):敦賀縣、福井縣、金澤縣、七尾縣、新川縣、柏崎縣、相川縣
  • 50-53(山陰地區):豐岡縣、鳥取縣、島根縣、濱田縣
  • 54-59(山陽地區):飾磨縣、北條縣、岡山縣、深津縣、廣島縣、山口縣
  • 60-65(和歌山・四國地方):和歌山縣、名東縣、香川縣、松山縣、宇和島縣、高知縣
  • 66-75(九州地區):福岡縣、三瀦縣、小倉縣、大分縣、伊萬里縣、熊本縣、八代縣、都城縣、美美津縣、鹿兒島縣

兩次合併之間的變動

縣名更改(縣廳未移動)

在這一時期,縣名由原來的以城市命名的舊藩名開始向郡名轉變。

但是也有縣名從一開始就並未繼承舊藩名,日本的宮本外骨認爲,命名體現了明治政府對於各藩在戊辰戰爭中對新政府的「順逆」。(參見:體現賞罰目的的縣名日語賞罰的県名説

據一些有明確記載的改名文件稱,也有一些縣政府提出「人心一新」的口號,因此向太政官申請更改縣名。

  • 明治4年(1871年)
    • 姬路縣改為飾磨縣;
    • 平縣改為磐前縣;
    • 福井縣改為足羽縣;
  • 明治5年(1872年)
    • 仙台縣改為宮城縣;
    • 盛岡縣改為岩手縣;
    • 大津縣改為滋賀縣;
    • 松山縣改為石鐵縣;
    • 名古屋縣改為愛知縣;
    • 熊本縣改名白川縣(明治8年復名熊本縣);
    • 宇和島縣改名神川縣;

因縣廳搬遷而進行的縣名更改

也有改名先於搬遷,或者搬遷計劃未能實現的情況。

  • 明治4年(1871年)
    • 弘前縣改為青森縣;
    • 二本松縣改為福島縣;
    • 一關縣改名水澤縣;
  • 明治5年(1872年)
    • 金澤縣改為石川縣;
    • 長濱縣改為犬上縣;
    • 安濃津縣改為三重縣;
    • 伊萬里縣改為佐賀縣;
    • 深津縣改名小田縣;
  • 明治8年(1875年)
    • 酒田縣改為鶴岡縣;
    • 水澤縣改為磐井縣;

合併

只有愛媛縣繼承了石鐵縣的縣廳(也可以認為是在合併的同時改名) ,其他縣的縣廳全部轉移到新的地方。

  • 明治5年(1872年)
    • 犬上縣併入滋賀縣;
    • 額田縣併入愛知縣;
    • 七尾縣分別併入石川縣(能登國部分)和新川縣(越中國部分);
  • 明治6年(1873年)
    • 都城縣、美美津縣合併為宮崎縣;
    • 石鐵縣、神山縣合併為愛媛縣;
    • 木更津縣、印旛縣合併為千葉縣;
    • 入間縣、群馬縣合併為熊谷縣;
    • 足羽縣併入敦賀縣;
    • 八代縣併入白川縣(熊本縣);
    • 柏崎縣併入新潟縣;
    • 宇都宮縣併入櫪木縣;
  • 明治8年(1875年)
    • 小田縣併入岡山縣;
    • 新治縣分別併入千葉縣(下野國部分)和茨城縣(常陸國部分)

分割

明治5年(1872年)琉球藩從鹿兒島縣中分離。(第一次琉球處分

第二次府縣統合

全部發生在明治9年(1876年)。在這些合併後的縣內部,一部分後來又重新分離,一部分直到現在還存在地區間對立和各地區地理條件迥異等問題。

合併

相川縣併入新潟縣、新川縣併入石川縣、度會縣併入三重縣、奈良縣併入堺縣、濱田縣併入島根縣、北條縣併入岡山縣、小倉縣併入福岡縣、佐賀縣併入三瀦縣、若松縣併入福島縣、置賜縣、鶴岡縣併入山形縣、熊谷縣併入埼玉縣、浜松縣併入靜岡縣、飾磨縣併入兵庫縣、鳥取縣併入島根縣、香川縣併入愛媛縣、名東縣併入高知縣、宮崎縣併入鹿兒島縣;

影響

「廢藩置縣」後舊士族的俸祿必須透過中央政府轉發,而政府又因為財政困難,大幅削減華族、士族的俸祿,更用強發債券抵消現金的發放,使當時許多缺乏專長的武士,收入來源只有微薄的公債利息,許多收入甚至不如一般民眾,讓過去養尊處優的武士階級感到不滿,被認為是後1877年西南戰爭的導火線之一[9]

參見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相關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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