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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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簡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
會議時間及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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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原定於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2],但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為集中力量應對疫情,以及避免因龐大人群連續聚集在人民大會堂與其他會場對疫情防控帶來的重大壓力,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委員長會議提出了《關於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草案)》,於2020年2月24日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以推遲該次會議的召開時間[3],此前路透社、共同社引述5名知情人士透露中國大陸已經在研究該次會議延遲召開一事。[4][5][6]最終在2020年2月24日舉行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中決定,推遲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具體開會時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另行決定[7][8][9]。這是自1995年形成每年3月3日、5日開會的慣例以來首次延期[10],並促使了全國人大在之後的一年起草審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11]。
根據路透社援引參與籌備工作的消息人士表示,中國大陸暫定計劃在4月底或5月初召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但是國務院新聞辦及人大常委會新聞部門並未給予回覆[12],《星島日報》獲悉會期也將會縮短十天。[13]最終於2020年4月29日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5月22日召開[1]。
為了確保兩會順利召開,2020年3月23日起所有到北京的國際客運航班,均須從天津、石家莊、呼和浩特、上海浦東等十二個指定第一入境點入境,旅客檢疫符合條件並辦理入境手續後,方可搭乘原航班入京。[14][15]5月15日,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業遂表示,會議期間的參會記者名額大幅縮減,由原來的3000人左右縮小至幾百名,除《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外,其餘媒體參會記者名額減少,從外地進北京的記者還需提前做好核酸檢測,提前隔離14天後才能參會。在採訪方式上,本屆會議所有參會記者取消面對面採訪,全部通過網路採訪,且記者和代表之間完全隔離,實行全程閉環式管理。[16][17][18]
在2020年5月21日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張業遂宣佈大會共有九項議程:[19][20]
- 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 審查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 審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
-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其他。
會議日程
(依現場實況)[21]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
2020年5月22日[22] | 09:03 | 開幕 |
09:05 | 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罹難者[註 1]默哀一分鐘[23] | |
09:07 | 聽取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 | |
10:07 | 審查國務院關於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審查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 |
10:08 | 審查國務院關於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審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 |
10:09 |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的議案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就兩案的說明 | |
10:33 | 休會 | |
15:00 | 代表團全體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 |
2020年5月23日[24]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
15: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計劃報告和草案、預算報告和草案 | |
2020年5月24日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查計劃報告和草案、預算報告和草案 |
15: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 | |
2020年5月25日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
15:00 | 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 |
15:03 | 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 |
15:36 | 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 |
16:22 | 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 |
2020年5月26日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
15: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
2020年5月27日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15: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計劃、年度預算的三個決議草案 | |
2020年5月28日 | 09:00 | 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年度計劃、年度預算、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六個決議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議表決稿、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馮忠華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等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
15:00 | 代表大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閉幕會) 表決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表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表決關於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草案 表決關於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 表決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表決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 表決關於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馮忠華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草案[25] |
主席團
法律/決議案表決結果
表決主題 | 贊成票 | 反對票 | 棄權 | 出席代表通過率[註 2] | 法定通過率 |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 | 2,882票 | 3票 | 1票 | 99.86% | 96.7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議案 | 2,879票 | 2票 | 5票 | 99.76% | 96.6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 2,878票 | 1票 | 6票 | 99.76% | 96.58% |
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 2,855票 | 20票 | 11票 | 98.93% | 95.81% |
2019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 | 2,831票 | 39票 | 15票 | 98.13% | 95.0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2,875票 | 9票 | 2票 | 99.62% | 96.48%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794票 | 76票 | 16票 | 96.81% | 93.76% |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 2,811票 | 58票 | 16票 | 97.43% | 94.33% |
確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馮忠華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 2,853票 | 10票 | 21票 | 98.89% | 95.74% |
註釋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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