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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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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1997年8月29日公布的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共計125處,另有2處調整保護內容,4處被撤銷:[1]

一、古遺址(共11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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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古墓葬(共16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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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建築(共68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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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石刻造像、摩崖題記(共6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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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共24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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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原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4處)

  • 1 (淳安縣)礦工罷工鬥爭碑
  • 2 (蘭谿市)染踹工匠罷工鬥爭碑
  • 3 (台州市黃巖區)靈石寺塔
  • 4 (溫嶺市)新河戚繼光奏捷碑

調整保護內容的原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2處)

增補

1998年增補紹興印山越國王陵為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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