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紐約時報公司訴沙利文案

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376 U.S. 254 (1964)),美国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确立了要求官员或公众人物在指控媒体报道涉嫌诽谤或侵害名誉时必须遵循的真實惡意原則,允许对美国南部民权运动的报道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376英語List of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cases, volume 376 U.S. 254 (1964)[1]),美國最高法院在此案中確立了要求官員或公眾人物在指控媒體報道涉嫌誹謗或侵害名譽時必須遵循的真實惡意原則,並允許媒體對美國南部民權運動的報道。該案是保障新聞自由的關鍵判決。真實惡意原則要求,誹謗案件的原告必須證明,所訴的報道出版者明知報道是假的,或者罔顧報道真偽。由於原告承擔了極重的舉證責任,而且證明一個人內心的活動較為困難,當涉及到公眾人物時,此類案件極少會勝訴。

快速預覽 紐約時報訴沙利文案 The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辯論:1964年1月6日 判決:1964年3月9日 ...
Remove ads

在此判決之前,來自南部州、針對新聞機構的誹謗案件賠償額達到近3億美元,這導致許多出版商在報道民權問題上慎之又慎,唯恐惹上誹謗官司。在《紐約時報》勝訴後,新聞機構得以自由報道大範圍的動亂和對民權的侵犯。《紐約時報》堅持認為,針對它的此樁訴訟是要嚇退新聞機構,阻止他們報道南部政府機構雇員為了繼續推行種族隔離而採取非法行為。

Remove ads

案件背景

1960年3月29日,《紐約時報》刊載了題為「留心他們高漲的呼聲」(Heed Their Rising Voices)的整版廣告[2],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受到阿拉巴馬州偽證罪指控的辯護籌集資金,在廣告中提及了一些阻撓民權領袖的行動,但部分內容失實,而且涉及到蒙哥馬利市警察。儘管蒙哥馬利市民選市政專員L·B·沙利文並沒有在廣告中被指名道姓地點出來,但是鑑於他的職位,加上他的職責是監督警察部門,對於警方行動的失實批評被認為是對他個人的誹謗。

阿拉巴馬州法律要求,政府官員受到出版商的誹謗,必須書面要求出版商公開道歉,且在被告未執行或拒絕執行的情況下,方可要求懲罰性賠償,因此沙利文發出了書面要求。《時報》拒絕收回報道,並回信表示,「我們……很不解您為何認為廣告是在說您的,」並且「您如果願意,請告知我們您是依據什麼認為這個廣告是在影射您的」。[3]沙利文並沒有回應,而是在數日後提起告訴。他還起訴了廣告中提及的四名黑人牧師:拉爾夫·阿伯內西S·S·西伊英語S.S. Seay弗雷德·舒特爾斯沃英語Fred Shuttlesworth約瑟夫·洛里英語Joseph Lowery。在阿拉巴馬法庭的判決中,沙利文勝訴,獲賠50萬美元。

但是,隨後《時報》根據州長約翰·馬爾科姆·帕特森(John Malcolm Patterson)的要求,發表了致歉聲明。帕特森堅稱,該廣告指控他「在擔任阿拉巴馬州州長和阿拉巴馬州教育委員會主席時犯下嚴重失職和不當行為」。當被要求解釋為什麼向州長而非沙利文致歉時,時報的秘書官作證道:「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不想讓《時報》發表的內容成為對阿拉巴馬州的反映,依我們所見,州長是阿拉巴馬州的象徵,也是州的合適代表,另外,我們在當時已經對廣告中所述內容的事實情況有了更多的了解,最後,廣告的確提及了州政府和州長擔任主席的教育委員會的行為……」[4]而他在作證時表示,他並不認為廣告中「有任何文字是針對沙利文先生的」。

Remove ads

法院判決

1964年3月9日,聯邦最高法院以9比0作出判決裁定《紐約時報》公司勝訴。聯邦最高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對於政府官員的公職行為的誹謗案中,阿拉巴馬法院在適用法律時,缺乏對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所賦予的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保障。判決進一步認為,為了保障新聞自由,政府官員不得單純因新聞報導中的內容有失實的部分而提出誹謗起訴。除非他們能證明媒體的報導存在「真實惡意」(即「真實惡意原則」),並且還需證明自己的實際利益因為這一部分失實的內容還確實受到了傷害。但是在這個案件中,政府官員無法證明《紐約時報》公司的這個報導存在真實的惡意,因此判其敗訴。[5]

參見

腳註

Loading content...

深入閱讀

Loading content...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