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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

前任花蓮縣縣長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碧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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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1958年9月),中華民國無黨籍的法界人物,出生於臺灣雲林縣元長鄉,居於嘉義市東區,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花蓮縣代理縣長[1]

快速預覽 蔡碧仲, 中華民國法務部政務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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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碧仲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政務次長等職務。2018年9月,時任花蓮縣縣長傅崐萁因纏訟十四年的合機炒股案有罪定讞,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而被解職,隨後行政院指派蔡碧仲為花蓮縣代理縣長[2],並於任期屆滿後回任法務部政務次長[1]

爭議

個人臉書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

2019年12月17日,蔡碧仲在臉書貼文表態支持民進黨花蓮縣立法委員蕭美琴,呼籲花蓮鄉親「用選票黏住蕭美琴」,此舉打破法務部官員不助選慣例,引發爭議。蔡碧仲稱自己是政務人員,依法不受行政中立法之限制,可於公暇時間助選、站台、造勢。唯因值選舉期間,法務部刻正察查選舉違紀情形,以副首長身分表態支持特定候選人,仍不免傷害政府執法形象之質疑。經法務部長蔡清祥當面勸說要求「謹言慎行」,隨後蔡碧仲刪除臉書貼文。[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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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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