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裁判官

職位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裁判官
Remove ads

裁判官[1](英語:magistrate),又稱裁判司推事太平紳士,是指在各種政府體系和司法體系中執行法律的文職人員。在古羅馬政務官(magistratus)是最高級別的官員之一,可執行司法行政權力。到現代,在某些司法管轄區,裁判官是在下級法院審理案件的司法人員,通常處理較輕微的案件。例如在香港裁判法院(昔日的裁判司署),最高刑罰一般為監禁2年和罰款10萬元[2]。在英格蘭和威爾斯,裁判官是指沒有受過正式法律培訓的志願人員,在處理輕微事項方面發揮司法作用[3]

快速預覽 名稱, 職業類型 ...
Remove ads

參見

參考

Loading content...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