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Remove ads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藏語: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ལྷ་ས་གྲོང་ཁྱེར་འབྲིང་རིམ་མི་དམངས་ཁྲིམས་ཁ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的中級人民法院。
Remove ads
沿革
該院於1965年9月經拉薩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設立。
機構設置
歷任領導
知名案例
- 2008年4月29日,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宣判大會,對拉薩「3·14」打砸搶燒嚴重暴力事件中的部分犯罪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兩人獲死刑,兩人被判死緩。
- 2001年,達娃次仁販賣毒品案(一審15年徒刑,二審死刑,再審無期徒刑)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林周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當雄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尼木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曲水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堆龍德慶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達孜縣人民法院
- 西藏自治區墨竹工卡縣人民法院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