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越南簽證政策

越南政府的出入境政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越南签证政策
Remove ads

根據越南入境規定,除豁免人員外,所有外國公民須提前在越南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並於入境時出示。[1]同時,旅客所持護照的有效期須不少於6個月,此為國際旅行常規要求。

Thumb
越南貼紙簽證
Thumb
越南另紙簽證

簽證政策地圖

Thumb
越南簽證政策地圖
  越南
  免簽證(90天)
  免簽證(45天)
  免簽證(30天)
  免簽證(21天)
  免簽證(14天)
  電子簽證

免簽證

以下國家的公民可免簽證進入越南。根據越南外交部的規定,免簽停留時間取決於國籍[2][3][4][5]

90天 (2)

45天(16)

30天(7)

21天(1)

14天(2)

* - 兩次免簽證訪問間隔時間需要至少30天,且必須攜帶已列印的續程機票。該政策為臨時性政策,自2025年3月15日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3月14日[6]

** - 該政策為臨時性政策,自2025年3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 - 不適用於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持有人。

Remove ads

簽證豁免證書

Thumb
越南簽證豁免證書

簽證豁免證書持有者可免簽進入越南,該證書有效期通常為5年或持證人護照到期日前6個月(以兩者中較早者為準)。持證人可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過180天,且停留期屆滿後可申請延長180天。

此證書主要簽發給海外越僑,包括越南籍勞工、配偶及其子女。此外,因與外籍人士結婚而喪失越南國籍者,可憑其原有的越南身份證、護照及國籍註銷證明等文件申辦此證書,以便返回越南[7]

非普通護照

Thumb
  越南
  免簽證(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
  免簽證(外交護照)

持有以下國家的外交或公務/公務護照的人可在以下期限內免簽證進入越南:

90天

30天

14天

D - 僅限外交護照.

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古巴 北韓公民如果持有的公務普通護照或普通護照上標記有「公務用途」,也可以免簽證進入越南。

Remove ads

富國島

前往富國島的外籍人士可享受30天免簽證待遇,[8][9][10]但須滿足以下條件:旅客須從第三國直飛富國島,或在河內、胡志明市等越南國際機場完成入境手續後,轉往國內航站樓搭乘航班前往。[1]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中國大陸旅客亦適用上述免簽政策,但由於越南邊檢不將入境章蓋於中國大陸護照內頁,因此中國大陸旅客仍需在富國島口岸免費領取「另紙簽證」,以供邊檢蓋章,方可入境。

轉機免簽證

經越南國際機場過境中轉且停留不超過24小時的所有國籍旅客,如不離開國際中轉區,可免辦越南簽證,並允許在國際中轉區內過夜。[1]

電子簽證

Thumb
越南電子簽證樣本

2017年2月1日,越南推出電子簽證(e-Visa)系統。[11]該系統最初面向81個國家和地區的公民,發放有效期為30天的單次入境電子簽證,費用為25美元。[申請連結 1]2023年8月15日,該政策擴展至所有獲得越南承認的國家和地區公民,同時電子簽證的有效期延長至90天。[12]

由於中國電子普通護照上印製的地圖包含南海爭議地區(如西沙群島南沙群島),越南領事機構拒絕在該護照上蓋章或粘貼簽證。[13]因此,持有該類護照的旅客在申請電子簽證後,須於入境口岸免費領取另紙簽證。越南領事機構或出入境管理局會為這些公民簽發單獨的簽證文件,所有簽名、出入境章等均僅體現在另紙簽證上。

Thumb
越南另紙簽證背面:蓋有入境和出境章及官員簽名

落地簽證

Thumb
越南落地簽證批文樣本

持有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批文(又稱准簽函)的旅客,可在河內胡志明市峴港芽莊富國島五大國際機場申請落地簽證,停留期限為1至3個月。批文可通過越南的旅行社在線辦理。

越南落地簽證的申請流程與其他國家不同:旅客不能直接在入境口岸申請,而需在出發前通過旅行社或越南駐外機構提前申請批文。持有批文後,旅客方可辦理前往越南航班的登機手續;抵達越南入境口岸時,需持批文和護照至簽證處換領落地簽證,由移民官員將簽證粘貼於護照內頁。中國大陸旅客憑批文申請的落地簽證採用另紙簽證形式,不會粘貼在護照上。

落地簽證的法律基礎

越南落地簽證是在2004年推出的。關於簽證的法律依據請參閱:[14]

  • 2000年4月28日 – 24/1999/PL-UBTVQH10 號法規《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越南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居留條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條款二:1. 越南機關與組織、位於越南的國際組織、外國組織、機關,越南公民與合法居留越南之外籍人士,可邀請外籍人士到越南。 2. 邀請外籍人士到越南之機關、組織與個人,有責確保外籍人士入境目的是否合規,並確保財務方面、各主管外籍人士事務之公家機關合作。
  • 2001年5月 – 21/2001/ND-CP 號法令《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條款五:1. 依據黨中央、國會、國家主席、政府的邀請,負責迎接外國客人的機關,依據部長、副主席以及省、直轄市人民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的邀請,負責迎接同級別外國客人的機關,須就邀請和迎接客人事宜向外交部領事局遞交通知書。外交部領事局據此向越南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發出外國客人辦理簽證通知,並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發出通知。在外國駐越南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內及在聯合國國際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設在越南的辦事機關內任職的外國人員及其親人邀請外國人員來越南,其所屬機關在通知越南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給予簽證之前,必須就邀請和迎接客人事宜向越南外交部領事局遞交通知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兩天內,若發現外國人員屬於不能入境之例,則必須向外交部領事部通報說明。 2. 不屬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邀請外國人員來越南之機關、組織、個人,須直接將通知書或建議書遞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向越南駐國外的外交機關、領事機關發出書面通知並給予五天辦理簽證的時限。若發現屬於不同入境之例的外國人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必須向邀請外國人員的機關、組織、個人通報說明。
  • 2002年1月29日 – 04/2002/TTLT/BCA-BNG 號指導引政府執行 21/2001/ND-CP 號法令《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留相關條例》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機關、組織、個人若需要在越南國際口岸為屬於《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處境、居住法》第六條所規定的外國人員申請簽證,必須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遞交建議書。在緊急場合下在口岸申請簽證,則必須在客人到達口岸的至少 12小時之前遞交建議書。 根據越南公安部與越南外交部於 2002 年一月 29 日同意與簽署之共同通知書第 04/2002/TTLT/BCA-BNG 號,導引政府執行 200年五月28 日第 21/2001/ND-CP 法例《外籍人士在越南入境、出境、居住法》,其詳述:2. 對於有責在公安部執行手續之外籍人士欲邀請外籍人士至越南之機關與組織,而該外籍人士並不負責執行本節第一點所定義之外交部之程序,須發請願書至出入境管理局。如其要求在國際口岸予以外籍賓客簽證,該請願書必須明載邊境口岸、賓客入境之時間,以及在口岸請求籤證之原因。對屬第一款第4條第d、đ、g、h 點規定邀請或保證外國人入境的機關、組織或個人之前,必須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身分合法之檔案。各檔案包括:– 組織成立之主管機關的許可或決議;– 組織營運登記書面文件,附上該組織總部所在之省或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及直屬機關的證書;– 書面文件須有該組織主管人士之簽章。上述檔案之提交限一次完成。檔案如有任何變更,須向越南出入境管理局遞交通知書為補充檔案。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證持有人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證,且卡後有標註「VNM」字樣者,可以以商務旅遊的名義入境越南,為期60天[15][16]

參考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