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憲法

阿根廷共和国最高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阿根廷宪法

阿根廷憲法(西班牙語:Constitución de la Nación Argentina),為阿根廷的最高法。1853年,制憲會議在聖菲舉行,頒布了阿根廷第一部憲法,該法部分參考自美國憲法。阿根廷憲法歷經1860, 1866, 1898, 1949, 1957年多次修訂。現行憲法為1994年修訂版。

快速預覽 阿根廷國家憲法, 概況 ...
阿根廷國家憲法
Thumb
概況
原文標題Constitución de la Nación Argentina
司法轄區 阿根廷
批准1853年5月1日 (1853-05-01)
政體聯邦制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三權分立
立法機關阿根廷議會
行政機關阿根廷政府
司法機關阿根廷司法機構
最近修憲1994
起草人制憲會議
簽署人阿根廷總統
關閉

阿根廷憲法中規定阿根廷實行聯邦制。總統為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並同時擔任武裝部隊統帥。總統通過直選產生,任期為4年,可連任一次。

憲法的內容有一篇前言以及兩段正文:

  • 第一段正文分別為第一章(聲明、權利和保證;第一條至第三十五條)和第二章(新保證和權力;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三條)
  • 第二段正文則是講述國家當局權力(第四十四條至第一百二十九條)

根據第七十五條第二十二款,以下國際人權條約和宣言與憲法具有同等地位:

歷史

1813年制憲大會

1819年阿根廷憲法

在1816年,南美洲聯合省圖庫曼議會決定獨立以後,開始制定憲法。在1817年,圖庫曼議會被轉移到布宜諾斯艾利斯,並在1819年頒布憲法。可是這部憲法,因為其單一制的特徵,並沒有得到其他省份的認可。所以最後這部憲法沒有得到其他的省份認可,導致一些省份的考迪羅「獨立」出來與當時拉普拉塔河聯合省最高主任開戰。[4]

1826年阿根廷憲法

1853年阿根廷憲法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