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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岩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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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岩礁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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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2.63″N 125°10′56.81″E

快速預覽 主權存議島嶼 其他名稱:索科特拉岩、離於島、波浪島, 地理 ...

蘇岩礁[1],韓國稱「離於島」(韓語:이어도離於島 Ieo do */?)或「波浪島」(韓語:파랑도波浪島 Parang do */?),為東中國海上的一個水下暗礁,實際由大韓民國控制。原認為其附近還有虎皮礁鴨礁,但有論文表示經測量後發現其並不存在。[2]蘇岩礁附近還有丁岩礁。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對該暗礁周圍海域的專屬經濟區劃分存有爭議,而蘇岩礁正好位於中韓專屬經濟區主張的重疊區。韓方主張以中間線作為劃界標準,這樣蘇岩礁位於韓國的專屬經濟區內。而中方則主張依據大陸岸延伸原則,將其劃入中國的專屬經濟區。雙方對黃海劃界問題,仍處於談判階段[3]。韓國依據其對EEZ的主張已在蘇岩礁上建立了海洋科學基地,並在附近海域進行科研和資源勘測[4]。而中方亦在此巡航以宣示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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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岩與中國領海基線(舟山區域)/韓國濟州島距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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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蘇岩礁位於東中國海水域的大陸架上,也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2國主張的專屬經濟區的重疊區內,距中國大陸領海基線海礁132海里,江蘇南通上海崇明島以東約150海里,距舟山群島最東側的童島132海里(245公里),距韓國濟州島西南82海里,近馬羅島,距日本沖繩縣硫磺鳥島151海里。由於蘇岩礁距離中韓兩國都未超過200海里,其周邊海域的歸屬取決於兩國如何劃定海上專屬經濟區。

歷史

中國古籍《山海經·大荒東經》當中有記載,「東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山名曰猗天蘇山。」被認為此即蘇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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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水、領海、鄰接海域、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公海

南韓聲稱此處稱為「離於島」或「波浪島」(Parangdo),是因其早期傳說中,濟州島居民以韓國漁民在附近海上喪生,此處有彼等之遊魂,而名之。南韓政府聲稱,此類傳說乃指其先民見到此礁者即凶多吉少,故此處為韓民之活動區域。韓方、中方都採取連結神話與現實的說法,無任何證據可證實。

  • 1900年該礁石被英國商船索科特拉號(SOCOTRA)發現,並以其船名命名。[5]
  • 1910年,英國商船「海中女巫號」(Waterwitch)測得蘇岩距離水面5.4公尺。
  • 1938年,日本計劃在該礁石建立鋼筋水泥研究站,但因二戰爆發而未能落實。[6]
  • 1944年12月25日,美國軍艦冰魚號(USS Icefish)對蘇岩地區進行了戰時勘查,記錄中以當時通用名SOCOTRA ROCK稱之。[7]
  •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由於中國內戰仍在進行,東海舟山群島附近仍由中華民國海軍巡弋。但其舟山守軍與海上武裝是否具體確認蘇岩位置,未能得知。1950年代東海艦隊對蘇岩進行了勘察。
  • 1951年,據稱韓國登山組織與水上武裝曾至此拋下一銅製品,刻有「離於島:大韓民國領土」文字。[3]這是來自「韓國海洋研究發展中心」的材料。
  • 1952年,韓國政府提出「李承晚線」,將獨島與蘇岩(離於島)劃入韓國海域。此一主張無任何外國承認。
  • 1963年,5月1日中國大陸籍船隻躍進號青島港外錨地啟航,在首航日本的門司名古屋西港途中,儘管海圖中標明航線中有蘇岩礁區三塊礁石,但由於計算錯誤仍然在蘇岩地區觸礁,當時誤以為是受魚雷攻擊,險些成為國際事件,在調查後,證明是在蘇岩觸礁。[8]在調查過程中,上海河道工程局測量船隊赴現場調查躍進號事故原因,在蘇岩礁東南1.5海里處測得沉船,證明「躍進」號為觸礁沉沒。[9]
  • 1970年,韓國國會通過「水下資源開發法」,將蘇岩(離於島)劃入其「第四水下開發區」(Fourth Mining Field)。[6]
  • 1982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會議(The Third UN Conference on Law of the Sea)決議島嶼認定原則。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一項規定,島嶼需為自然形成之海上陸地,必須於滿潮時仍浮出水面(above water at high tide)。該條第三項規定,無人或無法維持人類經濟生活的礁石(rocks)不得用以主張經濟海域或大陸架。該條約現有160國簽署,中國大陸及韓國皆已批准。
  • 1984年,韓國濟州大學確認該岩礁的位置。[10]
  • 1987年,韓國在其上設立了航海浮標。[11]
  • 1995年,韓國開始在此修建高35米、面積達1200多平方米的水面建築,並將它作為海洋科學基地。
  • 2001年1月26日,韓國地理院正式將蘇岩命名為離於島Ieodo,被視為韓國強化其專屬經濟區劃界主張和實際存在的行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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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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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大陸架,以淺藍色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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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法公約簽署且批准國
  海洋法公約簽署但未批准國

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對該暗礁有爭議,韓國已將其劃入濟州特別自治道西歸浦市管轄。該礁在低潮時處在水面以下,離海面最淺處達4.6米。蘇岩礁位於中韓專屬經濟區主張重疊區,距離韓國濟州島149公里,與中國領海基點海礁的距離約為247公里。由於蘇岩礁是暗礁不是島嶼,中韓雙方就蘇岩礁不是領土有共識。不過雙方在專屬經濟區歸屬上有分歧,韓方主張以中間線作為劃界標準將蘇岩礁劃為韓國專屬經濟區,而中方則主張依據大陸岸線原則將其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雙方對黃海劃界問題,仍處於談判階段[4][3]

韓國從1995年起在此興築建物,自2002年起,在此又投資212億韓圓(約4.8億新台幣)擴建了高76米(水下40米,水上36米)的建物,稱為「韓國離於島綜合海洋科學基地」,面積1320平方公尺,包括燈塔、直昇機停機坪衛星雷達和小型港口。目前有8名常駐人員維持設施。另外韓國國家海洋研究院的職員每隔兩、三個月會登上該建築物,在上面約居住一週。南韓政府已將其視為國土延伸,在附近海域開始資源勘測,派出飛機和艦艇巡邏[4]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是立足於蘇岩處於中方大陸架,以及200浬專屬經濟海域。韓國的主張是「離於島」立足於濟州島的較近距離、專經濟海域和「先佔原則」。海洋法公約規定,兩國若有重疊之經濟海域,應以協商解決。蘇岩既然不是水上島嶼而是水下礁岩,應不宜適用國際法的無主地(terra nullius)先佔原則實施管轄。則問題焦點不應是「領土」而是經濟海域。韓方片面在重疊的經濟海域搶佔,中方曾多次抗議。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希望採用與南中國海鄰國多次召開的「南海會議」取得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範例對韓交涉,但韓國沿用對日本竹島(獨島)的「先佔」經驗,沒有回應。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雖對「島嶼」做出了規定,但美國朝鮮等國仍不批准,使該公約效力仍不完整 (參閱附圖)。目前各國多半訴諸「先佔」以證明其「人居」或「經濟活動」之存在,有時也以軍事力量作為後盾,作為協商的籌碼。尋找歷史紀錄,往往僅是訴諸神話,沒有實際效果。[原創研究?]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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