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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代理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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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代理順序(韓語:대한민국 대통령 권한대행)法源來自《大韓民國憲法》與《大韓民國政府組織法》。根據現行的第六共和國憲法,當總統出缺時,由國務總理和國務委員依次代理韓國總統職務。[1]《大韓民國政府組織法》則規定進一步韓國國務會議內的代理順序。根據憲法法院的判例和國會的決議,此時的任職者只是代理性質,而非真正繼任為總統[2][3]。
代理順序

根據韓國國會立法調査處,韓國總統代理順序分別規定在《大韓民國憲法》(대한민국헌법)第71條以及《大韓民國政府組織法》(정부조직법)第22條與第26條。《憲法》第71條規定總統出缺時,由國務總理、以及法定國務委員規定代行韓國總統職務;而《政府組織法》第22條則規定國務總理出缺時,由兩位副總理代行(法律規定由企劃財政部與教育部部長兼任);若兩位副總理皆出缺,則由《政府組織法》第26條列定的順序代行。[4]
本列表參照前述說明與法律為基礎製作。粗體表示正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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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順序沿革
1948年第一共和國時期初創的憲法,在第52條設置了副總統職位:總統不能執行職權時由副總統代行職權,副總統也不能執行職權時由國務總理代行職權。總統、副總統缺位時,國會當「即行補選」。[4][9]1952年總統、副總統職務改為全民普選。[10]1954年將副總統也不能職權時的情況改為由國務委員依次代行職權,並規定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應在三個月內完成補選。[4][11]
1960年國會審議憲法修正案期間一度由國會議長臨時代理職權,通過新憲法創立第二共和國後,總統重新改為國會選舉,不設副總統職位,當總統缺位時,由參議院議長、民議院議長、總理依次代行職權,總統缺位時的補選時長限制也去掉了具體時限。條文同樣規定於第52條。[4][12]
第二共和國持續時間不長,旋即於1961年被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奪權,並通過新憲法於1963年生效,創立第三共和國。新憲法第70條規定總統缺位時由總理,或法定國務委員行使職權。[4][13]
1972年,朴正熙再度修改憲法,創設第四共和國體制。當中的第48條規定總統缺位時,由總理或法定國務委員代行職權。[4][14]1979年,全斗煥發動軍事政變奪權,並於1980年修改憲法創立第五共和國。代行規定放在第46條,內文不變。[15]
此後,1987年修憲建立第六共和國,該版憲法沿用至今未做改動。現行韓國憲法第四章第1節第71條規定:[1][4]
總統缺位或因故不能履行總統職務時,由國務總理或依次由法定國務委員代行其職權。 [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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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應用
1960年3月總統舞弊選舉在韓國社會間引發軒然大波[16][17][18],在民主運動的壓力下[18],4月26日李承晚宣布辭職並流亡夏威夷[19]:158-183[20]:68-69,副總統張勉身為這次選舉的反對派領袖早已於23日辭職[21],而新當選的候任副總統李起鵬又於28日在風波中被長子刺殺。[22][23]於是國務總理許政27日起出任代行。[24]
在民主運動的聲浪中,韓國國會決定修正憲法,6月16日,一度臨時授權國會議長接過代行權限,改由郭尚勛代行。[25][26][27]
6月15日通過並生效的新憲法規定,總統缺位時由參議院議長、民議院議長、國務總理依次代行。6月22日制憲會議結束後,由於參、民兩院為新設立的機構(用來取代之前的一院制國會),尚未有議長,故國務總理許政再度代行。[24]8月8日白樂濬當選參議院議長,開始代行直至12日新總統選出。[28]
1961年5月,朴正熙發動軍事政變[29],建立軍事革委會,後改組為國家重建最高會議[30],1962年3月尹潽善正式辭去總統職務[31]:80,朴正熙未受二共憲法嚴格約束,以重建會議議長身份代行總統職權[31]:80,直至1963年他自己正式當選第三共和國憲法體制下的總統。[31]:82-83[32]:79[33][34]
1979年10月朴正熙遇刺[31]:138-140[35]:244-275,此時憲法規定由國務總理代行職權,故總理崔圭夏開始代行[36],直至12月他自己正式當選總統為止。[37]
崔圭夏正式就任總統後不久,全斗煥便發動了雙十二政變[38][39],1980年8月16日,崔圭夏正式辭職[40][41],並根據四共憲法,由代總理朴忠勛代行[42],直至27日全斗煥當選新總統。[43]
2004年3月9日,新千年民主黨和大國家黨聯合發起對盧武鉉的彈劾,12日,國會通過彈劾案,盧武鉉職權被暫停,等待憲法法院審判。國務總理高建開始代行職權,直至5月14日,憲法法院否決彈劾[44]。
2016年12月3日,因閨蜜崔順實幹政案,共同民主黨、國民之黨、正義黨等黨派聯合提出對朴槿惠的彈劾案[45],9日通過彈劾[46][47],由國務總理黃教安代行[48],直至2017年5月10日文在寅當選新總統。[49]
2024年12月3日晚間,尹錫悅突然違憲發動不許國會開會的戒嚴[50],4日反對黨聯合發動彈劾[51][52],但於7日因執政黨抵制彈劾缺席表決導致表決人數未超過法定標準[53];12日反對黨發動第二次彈劾,並於14日表決,由於尹錫悅此間新的行徑引發譁然[54],執政黨不再抵制表決[55],因而通過[56]。國務總理韓悳洙開始代行,直至他自己於27日亦被彈劾為止。[57]
2024年12月26日,由於韓悳洙拒絕任命憲法法院法官以審判尹錫悅彈劾案,其國務總理職務被共同民主黨發動彈劾[58],並於27日表決通過[57],因其總理職務被停職,他也就喪失了代行總統職權的權力,改由國務委員、經濟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崔相穆代行總統和總理職權[59]。這是韓國第一次由副總理代行總統職務。崔相穆代行職權直至2025年3月24日憲法法院駁回彈劾為止[60]。
2025年5月1日,韓悳洙為參選總統宣布辭去國務總理職務,任期於2日凌晨終止[61],此時按法律將由崔相穆再度出任代行職權,但由於同一天大法院破例火速決定將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的相關案件發回二審法院重審[62],共同民主黨質疑此舉系尹錫悅任命的大法院院長曹喜大在干涉選舉[63],當晚便提起對崔相穆的彈劾案[64],崔相穆在表決完成前即刻辭職並得到韓悳洙批准,因此轉由國務委員、社會副總理兼教育部長李周浩代行總統和總理職權至6月3日新總統李在明當選為止。[65]
注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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