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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圈炸彈銀行搶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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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圈炸彈銀行搶劫案於2003年8月28日發生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伊利,是1起涉及銀行搶劫、尋寶遊戲、土製炸彈的案件。案件始於比薩店外賣員布萊恩·威爾斯在警方的包圍下,被繫在脖子上的項圈炸彈爆炸炸死。事件被電視實況轉播,被民眾稱為「項圈炸彈」、「比薩爆炸客」案。由於案件的複雜性,美國聯邦調查局、美國菸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賓夕法尼亞州警察展開聯合調查行動,而案件的犯案手法也是前所未聞,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稱案件是「有史以來聯邦調查局碰到的最複雜最奇特的1件案子」[1]。案件也獲得大眾媒體廣泛報道,Netflix在2018年將案件製作成系列紀錄片《天才惡魔:披薩炸彈客》。經過調查,偵查人員發現威爾斯曾參與1起銀行搶劫案,不過同犯向他謊稱脖子上的炸彈是假的,而他也不知道同夥想炸死他。家人表示威爾斯並不願意參與案件。最終,聯邦大陪審團判處案件主犯瑪喬麗·代爾-阿姆斯壯、肯尼斯·巴恩斯犯有銀行搶劫罪、合謀罪、持有武器罪。同案犯威廉·「比爾」·羅斯斯坦去世,比爾室友佛洛伊德·史塔克頓因作證指控代爾-阿姆斯壯,免於起訴。2008年,美國區域法官尚恩·J·麥克勞克林判處巴恩斯45年聯邦監禁,2年後代爾-阿姆斯壯被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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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
案中項圈炸彈是一副形如纏繞在脖頸的大手銬的鉸鏈式項圈,配有置於下巴下方的四個鑰匙孔、一個內有兩枚管狀炸彈和兩個廚房用計時器的正方形部件及一個掛在胸前的電子計時器。炸彈有多條沒有連接的電線、一個玩具手機和多張寫著假警告的貼紙,用來擾亂視線[2]。
案發前,威爾斯曾在伊利市的媽媽咪呀披薩店(Mama Mia's Pizzeria)送了十年外賣[3][4]。2003年8月28日,中午1點半剛過,披薩店接到了從靠近加油站的一座公共電話打出的通話。店主無法理解顧客的需求,便把電話遞給了威爾斯。威爾斯接過電話,按要求送兩份披薩到離披薩店數英里的桃子街(Peach Street)8631號,這個地方在一條土路的盡頭,是WSEE-TV的轉播站[5] 。
威爾斯抵達電視塔時,發現計劃有變,意識到身上的炸彈是真的[6]。不過,家人質疑這項證詞,認為威爾斯在陌生人槍口脅迫下參與了案件。同謀伯恩斯、代爾-阿姆斯壯、羅斯斯坦和史塔克頓案發時都在場[7]。
警方經過詢問,得知史塔克頓就是將炸彈套在威爾斯脖子上的人。威爾斯發現炸彈是真的時,伯恩斯用手槍開了一槍,脅迫威爾斯遵從命令,有目擊者聽到了這聲槍響[8] 。炸彈裝好後,威爾斯拿到一根形似手杖的土製霰彈槍[9][10]。
按照指示,威爾斯要聲稱自己被三名黑人劫為人質,強迫戴上炸彈[11]。
威爾斯的屍體上有一份九頁紙的手寫「炸彈人質」指南,上面有搶劫銀行的詳細指南。指南上還有一份尋寶遊戲指令,威爾斯需要在限時內找齊幾把鑰匙,延遲爆炸時間並最終拆除炸彈。指南警告威爾斯,一切行動都會有嚴密的監視,任何嘗試聯繫警方的舉動都會導致炸彈爆炸。指南末尾寫道:「馬上行動,以後再思考,不然你就死定了!」(ACT NOW, THINK LATER OR YOU WILL DIE!)[12]
根據指令,威爾斯「安靜地」進入桃子街頂峰鎮中心(Summit Towne Center)的PNC銀行,給出納員一張索要25萬美元的便條,同時用霰彈槍警告所有不合作嘗試逃跑的在場人士。下午2點30分,威爾斯進入銀行,將便條遞給出納員[13]。便條寫著,炸彈會在15分鐘內爆炸,必須在時限內交出全部款項。然而,出納員不能快速進入金庫,只給了威爾斯一個裝有8702美元的包,威爾斯拿到後便離開了銀行[13][14] 。
2點38分,銀行內的一名目擊者給9-1-1報警,指一名「脖頸處纏著炸彈或其他東西」的男子離開了銀行,這是事件的第一通報警電話[15]。根據目擊者證詞和監控畫面,威爾斯進入銀行後就去排隊,來到櫃檯前就開始吃棒棒糖。威爾斯離開時揮舞著手中的手杖槍和錢袋,目擊者表示他就像查理·卓別林[16]。

威爾斯離開銀行15分鐘後,找到了尋寶遊戲中的第一把鑰匙。就在他找第二把鑰匙時站在自己的車子外面,警方迅速將他逮捕,上手銬,要他坐在停車場地上。威爾斯告訴警察,有三名陌生的黑人將炸彈套在他的脖子上,給了他一把霰彈槍,告訴他如果不搶銀行和完成其他任務,就會殺掉他[12]。
到場的警察並沒有拆除炸彈,而是重點驅散了附近的行人,確保威爾斯不會引爆炸彈[15]。下午3點4分,距離從銀行打出的第一通電話至少30分鐘、威爾斯被捕約10分鐘,拆彈小組出發。3點18分,拆彈小組到場3分鐘前,炸彈爆炸,威爾斯的胸部炸出了一個拳頭大小的洞,數分鐘後斃命[12][17]。當地的交通擁堵拖延了拆彈小組的到場,不過菸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仍然認為小組出勤迅速[15]。
密謀
案件遇害者布萊恩·威爾斯(Brian Wells)生於賓夕法尼亞州沃倫,母親羅斯(Rose),父親是韓戰退伍老兵哈羅德·韋爾斯(Harold Wells)。1973年,16歲的威爾斯還在上高二,便被伊利東高中(Erie's East High School)開除,他之後去當汽修工[18]。
主犯瑪喬麗·代爾-阿姆斯壯(英語:Marjorie Diehl-Armstrong,1949年9月29日 – 2017年4月4日),少年時期起患有躁鬱症等多重心理疾病[19][20],自那時起似乎已經成為連環殺手[21]。不過,瑪喬麗在高中和甘農大學讀碩士時都是一位「模範學生」,但心理問題到了二十多歲開始惡化[19][22]。1984年,瑪喬麗向躺在沙發上的男友羅伯特·湯瑪斯(英語:Robert Thomas)連開六槍將其殺害,然而她在庭審上稱自己是出於自衛,獲得釋放[19][23]。她之後的丈夫和幾位男友也在離奇的環境下死亡[24]。瑪喬麗於2017年4月4日因乳腺癌併發症在獄中病逝,享壽68歲[25][19] 。
主犯肯尼斯·巴恩斯(英語:Kenneth Barnes,1954年 – 2019年6月20日),退休電視修理工、霹靂古柯鹼販子、瑪喬麗的「釣魚夥伴」。肯尼斯身患糖尿病,2019年6月20日因相關併發症在獄中病逝,享壽64或65歲[26] 。
共犯威廉·安塞爾·「比爾」·羅斯坦(英語:William Ansel "Bill" Rothstein,1944年1月17日 – 2004年7月30日),父親馬蒂亞斯·羅斯斯坦(Matthias Rothstein),母親B·維珍尼亞·布萊納(B. Virginia Bryner)。馬蒂亞斯於1945年到1978年經營蘿拉瓶裝公司。羅斯坦於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結識瑪喬麗。1977年,羅斯坦涉嫌犯下一起謀殺案,當時他把手槍借給了一位朋友,這位朋友用槍殺了他的一個情敵。後來,羅斯坦嘗試銷毀武器,但由於交換證詞,被免於起訴[27]。羅斯坦身高6.2英尺(1.88米),經常穿工作服。他是一位勤雜工,兼任勞作課執導老師。他參加了由與環境格格不入的知識分子成立的「破碎知識分子」組織。他還能操流利的法語和希伯來語。2004年7月23日,此前曾檢測出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出現瀰漫性大細胞型骨髓增生性淋巴瘤症狀的羅斯坦被送往自由大道里克社區醫院(Millcreek Community Hospital),7月30日在醫院病逝,享壽60歲[28][12]。
共犯小佛洛伊德·亞瑟·「傑伊」·史塔克頓(英語:Floyd Arthur "Jay" Stockton Jr.,1947年 – ),在羅斯坦家中躲藏的逃犯,因強姦殘疾青少年被定罪。因作證指控瑪喬麗被免於起訴,但由於疾病,他從未被傳喚出庭作證[1]。
在肯尼斯·巴恩斯家中,威爾斯、瑪喬麗、羅斯坦商討賺錢的路子。瑪喬麗建議巴恩斯殺害父親哈羅德·迪爾(Harold Diehl),從而繼承遺產。巴恩斯告訴瑪喬麗,如果能給他200,000美元(相當於2023年的$331,000)就願意去做[a]。為了拿到足夠的錢讓巴恩斯殺害瑪喬麗的父親,項圈炸彈銀行搶劫陰謀由此誕生。伯恩斯後來為獲得減刑,向偵查人員供認瑪喬麗是案件的主謀[12]。此外,上述的瑪喬麗、巴恩斯和羅斯坦都患有囤積病[19][20]。
威爾斯遇害後,偵查人員搜查了他的家,找到一份熟人名單,其中有兩位他家人不認識的妓女。其中一位妓女潔西卡·霍普西克(Jessica Hoopsick)認識巴恩斯,巴恩斯跟她賣過大麻,還把房子給她用[30][31]。
執法部門報告指出,威爾斯在案發前一天曾參與案件的策劃,熟悉這個複雜的計劃,不過他認為案件所使用的炸彈是假的,萬一自己被抓住,可以拿它給自己脫罪[32][33]。聯邦調查局的一份書面陳述書顯示,兩名證人確認案發一個月前曾聽到威爾斯說要去搶劫[1]。案發前一天,威爾斯被人看到離開羅斯坦家,偵查人員認為他是去彩排。據認為,威爾斯遇害是要減少目擊者的數目[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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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美國廣播公司駐伊利分支機構WJET-TV利用航拍鏡頭直播案發現場畫面,但炸彈爆炸一幕因技術問題沒有播出[35]。該電視台將畫面交給了聯邦調查局的偵查人員、美國廣播公司的主管辦公室及紐約州水牛城的姊妹台。畫面隨後被華盛頓特區電台DC101的一名怪談節目主持人曝光,他於2003年9月在個人網站貼出影片。到了WJET-TV要求他刪掉影片後,影片已在多家影片分享網站流傳[36]。
雖然字條告訴威爾斯有額外時間找出每把鑰匙,但警方後來按照字條指明的路線模擬過程,發現無法在指定的時間完成任務,從而暗示威爾斯沒有足夠時間拆除炸彈[31]。警方為了保留項圈的完整,把威爾斯的頭直接從身體上分離,此舉動讓威爾斯家屬極為不諒解,沒有正常的救護程序,而是選擇切開頭顱保留物證項圈[34]。
案件的同案犯還涉及另外兩起死亡案。2003年8月31日,威爾斯的披薩店同事、另外一名外賣司機羅伯特·湯瑪斯·皮內蒂(Robert Thomas Pinetti)被發現因吸毒過量死在家中[37]。
2003年9月20日,住在電視塔附近的羅斯坦通知警方,說他們在家中車庫的冰櫃中,發現一名叫詹姆士·羅登(James Roden)的男子屍體。打完報警電話後,羅斯坦偽造了一封遺書,表明他的死跟威爾斯無關[24]。偵查人員並不認為羅登嘗試過自殺[38]。
羅登是與瑪喬麗同居10年的室友。在審訊中,羅斯坦表示瑪喬麗和她當時的男友羅登因金錢問題陷入糾紛,瑪喬麗一扭之下用一管12口徑的霰彈槍殺了他。後來,瑪喬麗給羅斯坦付了2,000美元,幫助藏匿屍體,清理瑪喬麗家中的行兇痕跡[27]。
2005年1月,瑪喬麗認罪,但由於殺害羅登有心理疾病層面的原因,她被判7到20年監禁。也有說話指瑪喬麗殺害羅登,是要阻止他把搶劫陰謀的情報透露給當局[39]。
2005年4月,瑪喬麗一名州警官,稱她了解威爾斯案的相關信息。在之後與聯邦調查局探員的會面中,她向對方開出條件,如果能把她從曼西州立懲教所轉移到劍橋斯普林斯一間最小限度安保的監獄,就會公布自己知道的一切情報。在一連串的詢問中,瑪喬麗承認提供過兩個用來做炸彈的廚房用計時器,還稱案件主腦是羅斯坦,威爾斯直接參與計劃,但是當時的警方以及聯邦政府並沒有透漏給任何媒體知曉炸彈是由兩個定時器製作而成,此番對話變成了瑪喬麗是否為共犯的一大突破點[40]。
2005年末,因另外的販毒指控被關押的巴恩斯,被姐夫供認了犯罪細節。2008年9月3日,巴恩斯承認犯下搶劫銀行及協助教唆罪[8][41]。同年12月3日,他被伊利的聯邦法官判處45年監禁[42]。
2006年7月,美國聯邦檢察官瑪麗·貝絲·布坎南宣布瑪喬麗和伯恩斯被控犯罪,其中瑪喬麗為首腦。已去世的羅斯坦和威爾斯被定性為未起訴的共犯。布坎南稱威爾斯從頭到尾參與案件的謀劃,但是他的同謀給他安裝了一顆真正的炸彈,即使炸彈被移走也會爆炸。但是在威爾斯最喜愛的娼妓潔西卡的自白裡表示,威爾斯之所以會成為共犯是因為自己為了金錢以及賭品需求,在威爾斯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介紹給巴恩斯當作搶銀行的最後執行人,並不是由威爾斯主動去加入此項犯罪計畫,另有民眾表示搶案前一天目睹威爾斯進入巴恩斯家中開會,潔西卡表示當天12點他與威爾斯一同在外到下午2點半,對於4點要上班的威爾斯而言是不太可能去參加這場搶案前預備會議的[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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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9日,美國區域法官尚恩·J·麥克勞克林初步認為瑪喬麗由於身患多種精神錯亂疾病,心理狀態無法到達開庭的條件,表明該裁決將在她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一段時間後進行審查[44]。她之後被送往德克薩斯州的聯邦心理健康機構[45]。
2009年2月24日,法官麥克勞克林安排於2010年3月11日舉行聽證會,決定瑪喬麗是否不具備開庭條件[46]。9月9日,法官斷定條件不成熟。2010年10月,瑪喬麗代表為自己進行自我辯護[47]。她要求更改聆訊地點,認為伊利媒體廣泛報道案件會讓她無法得到公正的審判。法官駁回訴求,指出該指控不尋常:「整個[新聞]報道在實際情況下都是儘可能真實和客觀的」[48]。
2010年11月1日,法庭斷定瑪喬麗武裝搶劫銀行、串謀實施武裝銀行搶劫和在犯罪中使用破壞性設備罪名成立[49]。2011年2月28日,瑪喬麗被判無期徒刑,與2005年謀殺羅登的刑期共同進行[50]。2012年11月,美國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院確認瑪喬麗的罪名[51]。2013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她的「移訴」請求,拒絕審理她的案子[51][52]。2015年12月,瑪喬麗再次上訴失敗[53]。
2018年,潔西卡·霍普西克承認參與案件。《時代雜誌》的梅麗莎·陳(Melissa Chan)寫道:「霍普西克稱一名共犯找到她,去找一個害怕卷進銀行搶劫案的『地鼠』[54]。」2018年紀錄片《天才惡魔:披薩炸彈客》中,霍普西克認定巴恩斯同謀,聲稱她推薦了認為容易被說服的威爾斯[55]。霍普西克承認她算計威爾斯,以換取金錢和毒品[54],並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稱威爾斯事先並不知道搶劫的事情[54][56]。菸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的探員傑森·維克(Jason Wick)表示,2003年的時候霍普西克並不合作,但當局「一直認為(她)對這起案件有更多的了解」。然而,維克也擔心霍普西克不是可靠的證人[54]。
媒體關注
隨著案件的進展,調查行動受到全美媒體的報道。由於案件時隔九一一恐怖襲擊兩年發生,許多媒體一開始認為案件是恐怖主義行為[57]。福斯廣播公司的《全美通緝令》三次播出案件的報道,公開新出爐的證據,希望警方可能獲得更多案件的線索[58]。
由於犯案手法複雜且新穎,案犯讓許多人著迷。2011年1月號的《連線》雜誌報道了故事[59]。2012年,偵查員傑里·克拉克(Jerry Clark)和記者埃德·帕拉特拉(Ed Palattella)發表著作《披薩炸彈客:美國最令人震驚銀行搶劫案中不為人知的故事》(Pizza Bomber: The Untold Story of America's Most Shocking Bank Robbery ISBN 042525055)[60]。2018年5月,Netflix上線關於案件的系列紀錄片紀錄片《天才惡魔:披薩炸彈客》[61]。
威爾斯事件也啟發了眾多虛構作品。2006年全國廣播公司電視連續劇《偷天盜影》的試播集就以事件為藍本。劇中柴克·艾弗隆扮演的青少年披薩外賣員被迫參與一起搶劫案,胸前掛著一枚炸彈。與現實生活中的事件一樣,炸彈被引爆並殺死受害者,但引爆機制是無線發射器。[來源請求]
2011年美國喜劇電影《決戰30分》講述了一位披薩外賣員被迫穿上炸彈背心搶劫銀行。由於劇情與威爾斯案相似,威爾斯的家人表示批評,但索尼影業集團表示電影製作人不了解威爾斯的案件[62]。
一項研究信息新穎性的科學研究研究了有關威爾斯案發展的一批新聞報道[63]。
參見
- 1973年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銀行搶劫案
- 莫斯曼炸彈騙局
- 《奪魂鋸3》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Wikiwand -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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