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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
地震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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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新竹-臺中地震是一起發生於1935年(昭和10年)4月21日清晨6時2分16秒的地震,其芮氏規模為7.1,震央位於臺灣臺中市北北東30公里處的大安溪中游。因其震央位於今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水庫及關刀山一帶,又名關刀山地震、三義大地震;又因內埔屯子腳(舊稱「墩仔腳」,今臺中市后里區)及清水街(今臺中市清水區)一帶災情最為慘重,又名后里大地震、清水大地震、屯子腳大地震或墩仔腳大地震。[1]該地震有感區域幾乎遍布臺灣全島[2],並造成新竹州及臺中州(約今新竹縣市、苗栗縣、臺中市一帶)3,276人死亡,12,053人受傷[1],房屋全倒達17,907戶,半倒則有36,781戶,是自1906年梅山地震後再度重創臺灣的地震,也是臺灣有史以來傷亡最慘重的自然災害[1][2]。之後臺灣總督府設置「震災地復興委員會」(依昭和10年4月29日訓令第25號)推動災後復興事業,並陸續於新竹、大武、新港(成功)、宜蘭等地設立地震觀察站,以增強對地震的觀測與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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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背景
新竹臺中地震造成苗栗及臺中三條之間長度分別為12公里、5公里及14公里的地表破裂[3],屬於破壞性大的淺層地震[4],主要發生於獅潭斷層與屯子腳斷層兩條地震斷層,其中獅潭斷層位於新竹州大湖郡獅潭庄(今苗栗縣獅潭鄉竹木村)向北延伸至今天的三灣鄉大河村,長約12公里,為逆移斷層,地震時造成最大地表垂直抬升量約3公尺。而屯子腳斷層位在臺中州豐原郡內埔庄(今臺中市后里區),向西南延伸經內埔至清泉崗,長約14公里,為右移斷層,地震時最大右移量約1.5公尺[2]。
受災情況
新竹臺中地震之受害總面積達315平方公里,受害地區為新竹州與臺中州,災情最慘重的區域包括新竹州的竹東、竹南、苗栗、大湖各郡,與臺中州的東勢、豐原、大甲各郡[5]。其中又以豐原郡內埔庄與神岡庄、大甲郡清水街,及新竹州苗栗郡銅鑼庄、公館庄與竹南郡南庄、三灣庄等地受災最為嚴重[6]。學者分析,新竹州(當時行政區包括桃、竹、苗三縣市)全倒房屋是臺中州(當時行政區包括中、彰、投三縣市)的二倍,但死亡人數是臺中州的四分之三,主要原因是地震發生在星期日早上六點零二分,新竹州主要災區以客家人務農為主,生活習慣是早睡早起,地震發生時許多人已在田地或其他場所工作;臺中州主要災區以鶴佬人從商的居多數,有交際應酬的習慣造成較晚睡而晚起,地震時大多數人還在睡夢中[7]。嚴重度以今台中市后里區最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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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共造成3,276人死亡,受傷者則有11,976人,死傷者共計15,228人。死者中,屬於內地(日本)人者有8人,來自中華民國者有17人,其餘則皆為臺灣本島人[9]。
災後針對「家屋」受損的統計顯示地震共造成住家全壞17,927戶、半壞11,446戶、大破9,836戶、小破15,583戶。合計受害共54,792戶。非住家方面則有6,893棟損壞。至於公共建物如學校與廟宇、公司等,則有共153棟全壞、64棟半壞。其中含學校25棟全壞、10棟半壞;街庄役場也有6棟全壞[9]。

1935年4月21日關刀山地震,苗栗的獅頭山勸化堂、開善寺、輔天宮、南庄永昌宮、三灣五穀宮、小南埔崇聖宮、頭份義民廟、竹南中港媽祖廟等倒毀,因本次大地震使苗栗山區所遺留古屋甚少[10]。
商家方面,新竹州各地損失共計約1,316,362圓、臺中州約63,478圓。製帽業在新竹州的損失約40,566圓、在臺中州約15,680圓。茶業方面,包括品質下降在內,共損失約783,425圓。蠶業損失則包括蠶室約33,965圓與蠶具約19,125圓。製糖業損失換算金額約270,000圓。此外,產業組合、礦產、保險會社等部門也有所損失[9]。
縱貫線與臺中線的鐵路線、橋梁與隧道皆有損壞,並導致列車停駛。大安驛(今泰安車站)木造站房毀損,其中包括后里與大安間的隧道崩塌。縱貫道路約有10處損壞,損失金額估計1,495圓;同時橋梁13處受損,估計損失13,599圓[9]。
位於大安溪處的大安溪鐵橋受震災波及,導致橋梁、鐵軌損毀至鉅,橋墩也被震損停用直至1938年修復完成。[11](p. 300)[12]。位於另位於苗栗郡三叉庄魚藤坪的魚藤坪橋則在震災中發生崩塌,基礎牆體出現多條垂直裂縫與眾多細小龜裂,橋體裂隙縱橫交錯。由於原有磚拱橋結構本身不具抗震能力,且南北兩端均為急彎彎道,修復工程難度極高。因此,震災復興事務所決議放棄修復原橋,改於原址西側約80公尺處興建新橋,即今日的魚藤坪鐵橋。[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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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

總督府、臺灣各地的衛生機關,以及陸軍、海軍皆投入震災救護,同時飛行第8戰隊也受命執行飛行偵察。一些公私立團體,如赤十字社的本部與臺灣支部等,也在震災後成立救護班。另外,還有地方上消防組、壯丁團、保甲、青年團、在鄉軍人、方面委員等參與救難。
捐款
至1936年3月31日止,賑災所收受的義捐金含利息共有1,747,821.2圓(當時的日圓)。其中包括臺灣島內機構,以及來自滿洲國、中國、南洋、印度、歐洲、北美、南美等國外地區;和來自日本本土各地的援助,其中東京府共捐有539,885.38圓。昭和天皇亦取出私金十萬円賑恤災民。[來源請求]
餘震
主震後30日間之餘震計180次,有感餘震計65次。
- 4月21日午前6時26分,中港溪中游三灣附近
- 5月5日午前7時2分,後龍溪中游公館附近
- 5月30日午前3時43分,大肚溪中游
- 6月7日午前10時51分,梧棲附近
- 7月17日午前0時19分,發生於竹南、苗栗後龍溪河口附近,芮氏規模6.0,除苗栗郡罹難12人、受傷170人及竹南郡罹難32人、受傷222人外,其他地區並未發生傷亡事件。
影響

該次地震震毀了最後一任岸裡社總通事潘永安的宅第(今台中市豐原區),發現一批乾隆年間的社務文書,史稱《岸裡文書》[15]。
地震之後,臺灣更重視地震與氣象觀測,為此添購更多的地震儀器,並增設測候所觀測餘震,促使臺灣在地震測報技術上有長足的進步[2]。
震災紀念碑
目前,苗栗縣境內仍保存7座紀念碑、臺中市仍保存四座,分別為下列名單:
相關條目
註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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