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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中的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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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春夏之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發全國性抗議運動,史稱六四事件或八九民運,中國官方稱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期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也有抗議、遊行、罷課及其他政治表達行為。這些活動多由學生、教師主導,併集中在烏魯木齊。
經過
胡耀邦死後,官方的報告指最遲到4月24日,新疆的高校出現了響應全國學生的大小字報和標語。4月24日,新疆大學出現有人傳抄流傳的所謂「胡耀邦遺囑」,稱「我的死不能導致小平等人在政治上的滅亡。不要害怕,不鬥是不行了。革命的老同志還沒死完,中國的歷史是篡改不了的」。公安部指這些流傳的「遺囑」「極盡挑撥離間之能事」[1]。
5月11日至5月15日,烏魯木齊市發生了一次小規模的示威遊行,當時有100多名鈾礦開採者舉行靜坐,部分是為了支持北京的學生,但主要是因為人們擔心急性輻射綜合症以及政府的漠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與示威者進行了對話,並緩解了示威者的擔憂,成功平息事態[2]。
5月17日,新疆師範大學有教師打着「聲援北京學生愛國運動,我們都有一腔熱血」的橫幅上街遊行[3]。5月18日上午,烏魯木齊市有二十餘所大中專院校近萬名學生上街遊行,聲援北京絕食學生。新疆自治區區委書記宋漢良與學生進行了對話[4]。
5月19日凌晨一時,新疆大學300多名學生在新疆自治區政府門前靜坐,另有六十多名學生在新疆自治區人民大會堂前靜坐,聲援北京學生。當天,烏魯木齊發生針對《性風俗》一書的穆斯林遊行和騷亂,遊行隊伍除聲討該書外還喊出了「打倒獨裁」等聲援學生的口號[5]。
整個運動期間,新疆大學有人成立「抗暴罷課組織委員會」,還有學生和示威者成立「救國聯社」、「新聞發布中心」、「新聞社」、「紅色旅」等組織。其中「紅色旅」秘書長為顧白陽[6][7]。
當六四清場的消息傳到烏魯木齊後,6月5日約有100名烏魯木齊學生在自治區政府大樓外靜坐。此前一直比較平靜的新疆高校出現大字報,抗議軍警鎮壓北京學生[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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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6月10日,烏魯木齊公安局抓獲張貼、散發反共標語的顧向陽。6月13日,一名攜帶「民主宣言書」和記滿反共標語筆記本在昌吉進行宣傳的活動人士(姓馮),被兩名群衆扭送至當地公安。新疆公安廳6月14日發出通告取締自治區內成立的「一切非法組織」,限定帶頭者七日內到當地公安機關登記。6月14日,書寫兩張反共傳單的劉廠生到焉耆縣公安局投案自首。16日,書寫反共標語的黃建彬向昌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2日,伊寧市公安宣布抓獲蘭州公安通緝的蘭州高自聯領袖之一沙迪克江[7]。
新疆大學「抗暴罷課組織委員會」於13日發表聲明宣布解散。該組織和其他組織「救國聯社」、「新聞發布中心」的領袖和成員亦到校公安處登記。其中「抗暴罷課委員會」登記的有14人,「救國聯社」登記有6人,「新聞社」登記的有6人,「新聞發佈中心」有1人。人民日報指這些組織「竭力煽動罷課,多次組織非法遊行靜坐,炮製反動標語、傳單,發表反動演講,並聚眾衝擊黨政領導機關」、「組織所謂抗議遊行,購置廣播器材,大肆播放謠言,公開煽動鬧事,並妄圖鼓動罷工罷市,在各大專院校策動所謂的「空校」運動,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7][10][11]。
6月24日,烏魯木齊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其逮捕7名參加「五一九」事件的人士。7月6日,《新疆日報》報道巴楚縣公安局拘留了進行反共宣傳的民運分子羅志強[7]。
7月14日,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對參與「五一九」事件之的十名「骨幹分子」作出判決,分別爲馬有福無期徒刑;阿巴斯‧吐爾遜有期徒刑15年;其他七名被告爲1至8年有期徒刑等,另一名被告因「認罪態度較好,能積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免予刑事處分。。此後,新疆公安當局繼續在高校中査出「有明顯不良政治傾向的自發組織」或「非法組織」,並查出高校內的「反動標語」、「煽動性大小字報、標語」等多起[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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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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