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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霹靂州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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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霹雳州宪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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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霹靂州憲政危機是指於2009年一系列發生在馬來西亞霹靂州的憲政危機,其始於3位民聯州立法議員跳槽到州反對黨(國陣),民聯因而無法掌控霹靂州議會過半議席進而導致霹靂州政府的運作陷入崩潰。[1]時任霹靂州蘇丹—蘇丹阿茲蘭沙隨後拒絕了霹靂州務大臣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要求解散霹靂州議會並舉行新選舉的請求。相反,州反對黨國陣在3位跳槽的民聯州立法議員的支持下,組建霹靂州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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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陣州政府的合法性和蘇丹不解散州議會的決定隨即遭到民聯政治家的質疑。民聯更是將此事件帶上法院,質疑新任州務大臣贊比里的合法性。最終,聯邦法院於2010年2月裁決贊比里是合法的州務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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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觀

霹靂州憲政危機始於國陣州立法議員的納沙魯丁宣布他跳槽到民聯。然而,納沙魯丁再次跳槽回到國陣,而3位民聯代表(分別為:州議會副議長許月鳳、州行政議會高級成員伽瑪努丁和奧斯曼)也同時宣布他們將退出民聯成為獨立人士,並支持國陣。隨後,蘇丹阿茲蘭沙接見時任副首相納吉·阿都拉薩(同時也是霹靂州國陣主席)。[2]納吉向蘇丹阿茲蘭沙聲稱國陣已在州議會得到了大多數民選代表的支持組建州政府,而蘇丹阿茲蘭沙則要求納吉向他證明他占多數。與蘇丹阿茲蘭沙見面後,納吉離開霹靂州王宮並在同一天晚些時候與31名當選的州立法議員一起覲見蘇丹阿茲蘭沙。所有31名州立法議員都告訴蘇丹阿茲蘭沙他們對民聯州政府沒有信心並支持國陣政府。在跳槽之前,民聯有32名代表,而國陣只有27名代表。跳槽意味著該州有28名民聯代表,28名國陣代表和3名獨立代表。

在確認國陣擁有簡單多數州立法議員的支持後,蘇丹阿茲蘭沙隨即預先簽署一封未註明日期的州務大臣辭職信(暗示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應自動辭職),並解除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身為州務大臣的一切權力。然而,該辭職信的合法性、州議會議長的權力和選舉委員會的權力是這一憲政危機的主要問題。2009年5月11日,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蘇丹在憲法上是不被允許開除州務大臣,而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一直是州政府的合法首領。然而在同年5月22日,上訴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裁決,並裁定已經宣誓就任霹靂州新任州務大臣和霹靂州議會議長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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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議員跳槽

2009年1月25日,當時國陣的主要組成成員—巫統的州立法議員納沙魯丁宣布決定退出巫統並加入人民公正黨[3]民聯領導人安華隨後聲稱可能會有更多來自國陣的霹靂州立法議員和聯邦國會議員跳槽到民聯。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也暗示可能會有另外三名來自國陣的聯邦國會議員跳槽到民聯。[4]納沙魯丁的跳槽激怒了當時的首相阿都拉巴達威,後者指責納沙魯丁身體虛弱,並聲稱納沙魯丁會跳槽到民聯是因為納沙魯丁沒被受委擔任黨高級黨職。[5]納沙魯丁隨後反駁了阿都拉巴達威的聲明並聲稱他的決定是他所代表的選民的意願。[6]

2009年1月30日,來自人民公正黨的兩名州議員(州行政議會高級成員伽瑪努丁和奧斯曼)被指控貪污[7][8]並失蹤。[9]來自民聯的霹靂州議會議長西華古瑪隨後宣布伽瑪努丁和奧斯曼所持的州議席空缺,並通知選舉委員會啟動補選程序。2009年2月2日,伽瑪努丁和奧斯曼突然出現並宣布退出民聯,成為獨立議員,同時承諾支持國陣。[10]選舉委員會隨後決定不聽從議長的要求,並表示不會為伽瑪努丁和奧斯曼所持有的州議席進行補選。[11]

2009年2月3日,來自民聯的霹靂州議會副議長許月鳳於2009年2月3日宣布退出民聯,成為獨立議員,並支持國陣。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隨後到霹靂州王宮覲見蘇丹阿茲蘭沙,要求蘇丹阿茲蘭沙御准解散霹靂州議會。[12]納吉則以霹靂州國陣主席的身份連同伽瑪努丁和奧斯曼覲見蘇丹阿茲蘭沙,並稱「他們希望霹靂州穩定」。[13]隨後,納吉尋求蘇丹阿茲蘭沙的御准以讓國陣組建新任霹靂州政府。[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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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州政府成立

蘇丹阿茲蘭沙宣布他依據《霹靂州憲法》第18(2)(b)條文,[15][16]確定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不再在州議會中得到多數州立法議員的支持後,拒絕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要求解散州議會的決定,並要求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及其行政議員立即辭職。[3][17]來自民聯的民主行動黨顧問林吉祥指出,依據《霹靂州憲法》第16(6)條文,蘇丹有義務根據州務大臣的建議採取行動,因此蘇丹無權拒絕解散州議會。[18]

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在得到民聯領導人的支持下拒絕辭職,[19]並引用民主理由,要求蘇丹阿茲蘭沙重新考慮解散州議會。[20]警方封鎖了霹靂州政府秘書處大樓,並要求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與他的行政議會成員離開該大樓。[21]而蘇丹阿茲蘭沙隨後宣布開除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的州務大臣一職,並指示贊比里組建新任霹靂州政府,而贊比里也於2009年2月6日,在霹靂州王宮宣誓成為新任霹靂州務大臣。[22]

2009年2月6日,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和他的行政議會成員返回州政府辦公室收拾他們的私人物品時,發現他們的辦公室已被清理乾淨。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隨即連同他的行政議會成員一起在州政府辦公場舉辦了新聞發布會,但他們被州政府秘書命令離開。[23]45分鐘後,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在警察的護下離開了州政府辦公室。[24]馬來西亞律師協會的一些成員為蘇丹的決定辯護說:「蘇丹殿下只是依據州憲法的條款行事」。[25][26]而時任通訊與多媒體部長阿末沙比里聲稱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拒絕辭職是「背叛君主的行為」。[27]

贊比里於當日下午4點8分正式宣誓成為新任霹靂州務大臣。這場保安嚴謹的宣誓典禮的出席者包括國陣的主要政治人物,其中也包括納吉。民聯的支持者在霹靂州王宮外聚集了許多人,以抗議贊比里的「非法」宣誓。[28][29]安華隨後通過聲明表示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仍然是受到霹靂州憲法條款保障的州務大臣,並挑戰贊比里宣誓成為新任州務大臣的合法性,這是因為霹靂州議會從未通過對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的不信任動議。[30]即便贊比里已宣誓成為新任州務大臣,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和他的行政議會成員於2月7日返回到州務大臣官邸,並在官邸內簽署了3項霹靂州新政策。[31]

民聯議員受阻出席議會

根據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的行政議會成員倪可漢的說法,霹靂州首席法律顧問阿末伽馬曾經試圖阻止州議會秘書向民聯的州立法議員發送召開州議會緊急會議的通知信函。他提到阿末伽馬的阻撓是在「藐視州議會」,應受到州議會懲罰。[32]

由於民聯的州立法議員被禁止進入州議會大樓,因此州議會議長西華古瑪宣布州議會秘書處大樓的停車場為臨時會議地點。而本次會議正巧在停車場的一棵樹下召開,因此該樹後來也被稱為「民主樹」。[33]

1BLACKMalaysia 示威活動

淨選盟(Bersih)敦促馬來西亞人在2009年5月7日穿黑衣服,以抗議國陣政府「正在進行的霹靂州政變」。[34]

It will be a peaceful but powerful message of civil disobedience: that we, the people, are the politicians' bosses and no politician defiant of public opinion can escape punishment at the next poll.

2009年5月5日,黃進發因發動「非法集會」與撰寫多則文章而被警方逮捕。[35]州議會所在的州秘書處大樓周圍的安全措施非常緊張,警方於5月7日前一天晚上封鎖了該地區的所有道路。警方也警告所有政黨支持者不要穿黑色衣服並非法聚集在霹靂州議會大樓,從而製造緊張局勢。[36]然而這並沒有阻止身著黑色衣服的民聯支持者出現。甚至在州議會會議正式召開之前,警方就已經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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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

來自民聯的民主行動黨主席兼日落洞國會議員卡巴星發出通知,稱他將對蘇丹阿茲蘭沙和新的國陣州政府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在州憲法之外行事。這是因為自從霹靂州議會議長西華古瑪宣布伽瑪努丁和奧斯曼所持的州議席空缺,並通知選舉委員會啟動補選程序時,選舉委員會已經裁定對伽瑪努丁和奧斯曼所持席位的空缺表示懷疑,與兩位議員的否認相矛盾,因而引發了《霹靂州憲法》第33(1)條的規定。[39]

...if any question arises whether a member of the state Legislative Assembly has become disqualified for membership, the decision of the assembly shall be taken and shall be final.

此外,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也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吉隆坡高等法院宣判贊比里的宣誓是違憲和非法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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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裁定贊比里的宣誓違憲

2009年5月11日,吉隆坡高等法院裁定,由於霹靂州議會沒有通過對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的不信任動議,因此國陣組建的霹靂州新政府是「非法的」。此外,吉隆坡高等法院也裁定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仍然是霹靂州合法的州務大臣。[41]霹靂州王儲兼攝政王納茲林沙也認為應舉行新的州選舉,產生出新的霹靂州立法議員和州政府。[42]

當天晚上,莫哈末尼查賈瑪魯丁召開行政議會會議,並在會議上宣布開除州政府首席秘書和州政府首席法律顧問。他也以合法州務大臣的身份宣布於5月7日由贊比里所召開的州議會會議無效。言外之意,這將阻止由國陣任命的新州議會議長召開新會議。[43]

2009年5月12日,贊布里就吉隆坡高等法院的裁決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而上訴法院也同意暫緩執行吉隆坡高等法院判決(stay on execution),允許他暫時保留州務大臣的職位,直至上訴結果出爐為止。[44][45]

上訴法院推翻高等法院的判決

上訴法院推翻了吉隆坡高等法院的裁決,並裁定贊布里是合法的州務大臣。2010年2月,聯邦法院五司以5-0一直裁定維持上訴法院的判決。[46]聯邦法院為最高終審法院,而聯邦法院的裁決也意味著2009年霹靂州憲法危機正式結束。民聯領導人別無選擇,只能遵守聯邦法院的裁決。

參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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