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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杭州自來水污染事件
城市供水系统水质异常事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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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上午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有大量居民反映自來水出現惡臭、變色、充斥深色沉澱物等現象,部分居民表示身體不適,同時引發飲用水搶購潮[2][3][4]。該區的水務公司「餘杭水務控股集團」7月16日深夜公告確認事件,稱波及仁和與良渚兩個「街道」[註 1][5][6]。該公司至7月17日下午4時再發公告,稱「水質經檢測已恢復」,並就事件致歉,承諾每戶減免5公噸水費[註 2]作為補償[4][8]。不過,直到7月18日近中午仍有居民反映自來水發黃[9]。
7月19日,杭州市餘杭區政府就事件致歉,稱初步調查顯示異味來源為「特定自然氣候條件下藻類厭氧分解產生的硫醚類物質」,否認了自來水遭「糞水污染」的說法[8][10][11]。此說引發廣泛爭議,部分人質疑其未能解釋水質變色和雜質[8][12]。公安部網安局3天後宣布刑事拘留一名網民,指他以虛假「警情通報」捏造「糞水」謠言[13]。
7月23日,杭州市聯合調查組公布最終調查及處置情況,維持「硫醚類物質」為異味源頭的說法,稱事件是由「氣候、環境、水動力條件等多種因素」疊加導致,並宣布問責來自餘杭區政府、餘杭水務控股集團及其子公司的7名領導幹部[14]。通報稱此事件「充分暴露出當地在公共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防範應對等方面存在問題和短板」[15]。
事件引發居民對自來水以及當地產品安全的憂慮[16][17]。有中國大陸媒體認為,當地政府及水務公司信息公布遲緩、通報語焉不詳,可能加劇公眾的疑慮和不信任[18][19]。業內人士認為事件反映當地水源地保護、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資訊發布等方面均需改善[20]。有居民不滿補償安排僅減免水費,認為無法涵蓋礦泉水和濾水器成本,以及健康隱患損失[21][22][8][18]。浙江及杭州本地媒體則被指未有積極報導事件[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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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聯合國指出,獲得水、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是一項人權,故此將「清潔飲水與衛生設施」列入其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之一(SDG6)[25]。2025年7月14日,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時隔10年在北京再度召開,明確提到要「推進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安全工程建設,加快老舊管線改造升級」,也要求針對「飲用水源地保護」等問題採取有效措施[18][26],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出席時對現場官員說:「飲用水安全必須常抓不懈」[27]。
多年來,自來水安全一直是杭州的「老大難」問題[28]。杭州曾在2011年[29]、2013年[30]、2014年[31]、2020年[32]先後發生多起大規模自來水異常事件,2015年[33]及2016年[9]也有小部分地區發生。前述多起事件中,均為居民主動反映問題,而杭州的水務公司乃至政府部門往往聲稱水質檢測正常,但自來水異味多年來一直未能解決,居民對異味來源持續存疑[34][35][30][36][33][37]。其中2013年的輿論風波尤以為甚,當時水務部門表示水質檢測結果正常,異味來源一度成謎,但後續對杭州上游錢塘江流域的排查卻牽出上百家企業偷排農藥廢液的大案,相關報導一度被下架,直至隔年4月宣判,成為「全國十大污染環境案之一」[30][34][38]。2020年,杭州西湖區發生垃圾站污水接入自來水管道事件,導致多人身體不適,事後因居民質疑是垃圾站肇禍才被揭發[32]。
有輿論指出,杭州屢次發生水質危機,無一例外反映了當局的同一套治理頑疾,包括預警滯後、水質正常標準模糊、缺乏統一補償標準等[39]。有分析指,杭州自來水的異味成因複雜,包括工業廢水、農藥殘留、空氣污染,以及自然因素,例如雨季雨水攜帶有機物質和夏季高溫分解產生的異味[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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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杭環境水務控股集團是餘杭區政府直屬國有公司,是為了推進餘杭區供排水體制改革而成立,負責統一運營與管理餘杭區全區的供水、雨水、污水系統,即「三水合一」[40]。餘杭區現行體系分為四個主要供水區域:臨平-塘栖、餘杭-閒林、瓶窯-良渚、徑山-黃湖,各區域管道互聯,需要切換水源時可調度支援[40]。上海《看看新聞》引述業內人士指出,城市供水和排污系統通常都有嚴格的施工標準,兩個系統之間接錯閥門的可能性很小[41]。
截至2023年,良渚街道、仁和街道、瓶窯鎮東部地區等,以東苕溪(即苕溪上游支流)、千島湖、錢塘江為水源,由仁和水廠、獐山水廠聯合供水,其中東苕溪的水質波動較多,遜於千島湖及錢塘江[42]。
據餘杭區人民政府,餘杭區2025年存在缺水現象,缺優質水0.7173億立方公尺(「優質水」包括綜合生活用水與管網工業用水)[42]。
《大河報》記者發現,餘杭區水源的水質早在事發前兩個月已經出現異常[43][44][45]。該報道引用餘杭區人民政府公布的餘杭區水源水質檢測報告,顯示餘杭區水源之一——苕溪永勝取水口的「糞大腸菌群」數值,在4月時只有每升10個[46],5月則升至每升7300個[47],但尚屬合格;但在6月時則高達每升16000個,超過Ⅲ類標準(每升10000個),即不合格[48]。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49],符合Ⅰ到Ⅲ類標準的地表水可用做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超過Ⅲ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Ⅳ類)及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Ⅴ類)[44]。《點新聞》指出,苕溪的糞大腸菌群暴增,直指當地水源可能存在嚴重的糞便污染風險[50]。
事件過程
7月16日上午9時許[51],杭州餘杭區開始有居民在網上發文或向媒體表示,家中的自來水出現嚴重異味和變色等問題,有人形容氣味惡臭如化糞池、下水道或老鼠屍體,也有人稱氣味刺鼻,類似燃燒塑膠和農藥味[16][2][4];許多居民用棉柔巾包覆水龍頭,半小時後棉柔巾變成了深褐色[12],也有居民稱自來水顏色發灰[52]。不少居民表示,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誤飲或誤用了受污染的自來水[22][3]。有居民當天使用自來水洗澡後出現身體瘙癢[9],部分居民出現腹瀉情況[53][54]。有受訪居民表示,自來水的臭味沾到身體後很難散去,急於了解污染源是什麼,以及會否對人體有害[52]。事件引起恐慌,大批市民買水應急,超市的飲用水被搶購一空,更有人上山接山泉水使用[2][52][55]。多位受訪居民都表示,花費了至少上百元甚至數百元買水[9][53]。
同日(7月16日)晚上9時許,當地的水務公司「餘杭水務控股集團」(下稱「餘杭水務」)發布通報,確認仁和街道及良渚街道部分區域自當日上午已出現「自來水氣味異常」,並稱已切換水源並沖洗相關管線網路。通報又稱,出廠水和主要管線網路的水質已分別於下午1時半和4時半恢復正常,末梢支管尚有「存水」殘留。該公司呼籲居民排放管道內「存水」直至正常後再使用,並將減免「存水」排放所致的水費。通報最後稱「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2]。
然而,通報當天(16日)接近午夜時分,仍有多個小區的居民反映,即使按餘杭水務指示長時間放水,也依然散發惡臭[2][4]。到翌日(17日)上午,仍有居民反映自來水發臭,但有所減淡[2],有良渚街道的居民說,取而代之的是消毒水的氣味[56]。
《讀特新聞》記者於7月17日上午多次致電餘杭區政府辦公室、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餘杭分局,均無人接聽[56]。同日下午,餘杭水務回應媒體諮詢時,稱「糞水管接錯導致污染」是謠言[51],並解釋:
“ | 這個水聞起來是有一股味道,這是一個嗅味指標異常的情況,但其他指標都是正常的。水質整體是清澈乾淨的,只是這個水有味道。[51] | ” |
同日(17日)下午4時許,餘杭水務發布第二次公告,稱已完成沖洗作業,並稱受影響區域的水質經檢測已經恢復,「用戶可以正常使用」,後續將減免每戶居民5公噸水費作為補償[2]。然而,自公告發出數小時後,仍有大量居民向媒體反映自來水發黃,無法使用;餘杭水務當天深夜回應《江南都市報》詢問時稱,建議繼續放水半小時至1小時即可[9]。
同日(17日)晚間,《封面新聞》接獲居民反映稱,即使連續放水2小時,水仍然發黃並帶有深褐色沉澱物,甚至堵塞濾水器[6]。當晚,餘杭區有居民向媒體報稱,當地多個涉事小區無預警停水,居民生活大受影響[57],有人甚至驅車「跨區」洗澡、購買飲用水[57]。
直到7月18日上午11時,仍有居民向媒體報稱自來水發黃[9]。同日(18日),有受影響小區的居民受訪稱,通過小區物業管理處獲取了當天(18日)小區的水質檢測結果,顯示色度、渾濁度、臭和味等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限值;但《紅星新聞》指,有居民希望當局公布有機物、微生物等相關指標的檢測結果[58]。
餘杭水務18日曾回應《九派新聞》查詢,稱異味原因是苕溪的原水出現異常[59];但餘杭水務17日回應《極目新聞》記者時卻稱,出現異常的水源是千島湖的原水[52]。
另有居民稱18日早上的自來水已聞不出異味,但仍然不敢使用[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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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
事件發生的第四天(7月19日),杭州市餘杭區政府發布情況通報,稱7月16日上午8時仁和水廠發現水質嗅味指標異常,隨後緊急切換水源,「供水水質得到有效控制,出廠水質安全」。通報稱,已成立由國家、省級專家等組成的調查組,初步查明異味來源是「特定自然氣候條件下藻類厭氧降解產生的硫醚類物質」,具體原因正在溯源調查中[1]。
通報最後就事件「對廣大居民群眾生活帶來的影響和不便」致歉,承諾加強管理、確保供水安全[1]。
對於輿論猜測自來水是被糞水污染[12],餘杭區政府在上述通報中駁斥其為網絡謠言,並稱警方已「依法查處」,呼籲公眾「不信謠、不傳謠」[1]。
事發後網上曾流傳一份「警情通報」,落款顯示「餘杭分局良渚派出所」在7月18日所撰,稱杭州餘杭水務集團一名幹部「將主城區13處水路接駁下水糞水排污管網」後從廣西省(原文如此)[註 3]潛逃出境。7月22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發文,澄清該份警情通報是虛假的,「造成謠言傳播擴散」,並指一名邵姓網民已被所屬地方的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3]。
7月23日,由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和國家、省級專家等組成的杭州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關於杭州市餘杭區部分小區供水異常調查情況通報》,公布最終調查及處置情況[14]:
有關水質異常的原因,該通報維持餘杭區政府先前公布的結論,即由「硫醚類物質」所致,又進一步解釋,稱由於天氣酷熱導致東苕溪仁和水廠上游的藻類快速繁殖、隨降雨匯流進入水廠,結論稱此事件是「氣候、環境、水動力條件等多種因素疊加情況下導致的」。通報也首次公布事件規模,稱(仁和及良渚)兩個「街道」共有49個行政村或社區受影響,但通報未提及是哪些行政村或社區。
水質檢測方面,通報稱,7月16日8時30分仁和水廠採樣的出廠水檢測顯示,除「臭和味」指標異常外,總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即大腸桿菌)均未檢出;經切換水源,同日13時30分「出廠水水質指標」顯示恢復正常,此後「臭和味」指標均為合格。7月17日以來,當局對仁和水廠出廠水樣本開展檢測,「38項常規指標」均合格,而對社區自來水的抽檢也合格。
應急處置和問責方面,通報點名批評當地水務公司「餘杭水務控股集團」、其子公司「餘杭制水有限公司」、餘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餘杭區政府,在事發後的應急處置方面存在不同問題,並總結稱:
“ | 餘杭區部分小區供水異常,充分暴露出當地在公共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防範應對等方面存在問題和短板,尤其是對水質變化監測預警不足,突發應急預案不完備、機制不健全、應急響應遲緩、信息發布滯後,部分涉事部門見事遲、行動慢、監管不力,少數黨員幹部風險意識不足、工作作風不實、宗旨意識淡薄,教訓十分深刻。 | ” |
對此,通報宣布對上述四個涉事方的7名領導幹部進行問責和處分,包括餘杭區副區長、餘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兼局長、餘杭水務控股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等,除了餘杭水務控股集團黨委委員被撤職,其餘6人僅受警告或誡勉。通報中並未列出7人姓名。
服務保障方面,通報宣布免費更換居民的淨水器濾芯、全額免除7月份水費等,並封存7月16日至17日期間在相關區域生產的食品。
影響
事件引發市民對自來水安全的憂慮[16]。部分居民表示,即使自來水不再有異味,也不敢使用[60][58]。此外部分網民注意到,有一些日用品、化妝品加工廠以及食品加工廠分布於事發的良渚和仁和,並對其生產用水安全表示擔憂[17]。網路一度流傳,在杭州創立的農夫山泉、祖名等多家食品企業在事發區域設有生產基地,涉及茶π和東方樹葉等品牌。對此,農夫山泉澄清其水源並不在良渚而在千島湖;祖名則表示其在杭州的生產基地位於濱江區,而非餘杭區[61]。
事發地鄰近多個旅遊景點,包括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良渚古城等,部分中國大陸網民表示短期內都不敢前往杭州旅遊[62][63][64]。《香港經濟日報》旗下旅遊生活網站U Lifestyle認為,此事件影響了杭州作為「旅遊城市」的形象,可能沉重打擊當地旅遊業發展[64]。
爭議
自7月17日上午約9時有居民反映自來水異常[51],直到杭州餘杭區的水務公司(餘杭水務控股集團)當天晚上9時許發布第一份公告[2],間隔超過12小時[18]。有受訪居民質疑,從水務公司第一份公告可見,該公司上午已得知水質異常,卻延至晚間9時許才發布公告,期間未曾通知居民和物業,也沒有及時停水,導致許多人誤飲或誤用受污染的自來水[56]。《讀特新聞》援引2022年修訂的《杭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所指,有關當局最遲應在「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4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報導認為,水務公司12小時後才公布事件是人為禍害,屬於「非常明顯的信息滯後行為」,侵犯了公眾知情權和健康權[19]。而直到事發三天後(7月19日),餘杭區政府才發布通報公布異味來源。對此,解放日報旗下《上觀新聞》批評事件各個環節「響應遲滯」,會消耗公眾對當局的信任[18]。E20供水研究中心則指出,水務公司的響應速度符合規範,但「事前預警主動性缺失」,實時監測效果不彰,也未及時公布污染物質、健康風險評估[2]。
而上述第一份公告連同翌日(17日)下午4時許發布的第二份公告中,水務公司均未對事故原因作出任何解釋[18]。直到餘杭區政府正式通報調查結果,終於提及異味來源,稱是硫醚類物質。但《上觀新聞》評論指出,一般市民並不清楚何為「硫醚」,該通報並未解答大眾關注的問題——事件為何發生、影響何時結束、未來如何預防[18]。中國大陸多個媒體批評,杭州餘杭當局和水務公司的通報內容「語焉不詳」,進一步放大市民的恐慌和不滿,也會加劇公眾對事件肇因的疑慮[19][18][20]。
《財新》引述業內人士指出,此事件說明當地在水源地保護、水質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資訊發布等環節都需要改進[20]。《聯合早報》評論稱,儘管浙江一直被視為中國政務治理的「天花板」,但在攸關民眾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面前,其「宣傳部門的應對之道」與其他落後地區相比,並無本質區別[24]。
在餘杭區政府公布調查結果前,7月18日,有受影響小區居民受訪稱,通過物業管理處獲取了當天的水質檢測結果,顯示色度、渾濁度、臭和味、pH、游離氯、氨六項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限值,其中「臭和味」一項顯示符合「無異臭、異味」的標準[58]。但這未能平息居民的疑慮,居民表示實際體驗中異味明顯,與所謂「無臭無味」的國家標準差異太大;也有市民擔心檢測中並未排除工業廢水、農藥殘留等污染源;有專家指,目前的檢測標準可能無法完全覆蓋所有異味來源[34]。實際上,直到7月18日上午11時,仍有居民向媒體表示自來水發黃[9]。
7月19日,餘杭區政府正式發布通報,稱初步查明異味來源是「特定自然氣候條件下藻類厭氧降解產生的硫醚類物質」。此說遭到廣泛質疑,部分網民認為該說法只解釋了自來水的異味問題,但未解釋變色和雜質現象[8][12]。對此,杭州市聯合調查組7月23日公布的最終調查報告解釋,是由於水務公司在事發早期切換水源、沖洗管道,導致管壁鏽層脫落,令自來水變黃、變渾濁[14]。
當地水務公司事後宣布賠償每戶5公噸水費,引發居民不滿[8]。有良渚街道的居民受訪時批評,水務公司的通報對關鍵問題避而不談,包括對健康的影響以及淨水器濾芯損失等[22]。《上觀新聞》形容該補償「連一杯奶茶的優惠都算不上」,難以讓公眾順服,比起聊勝於無的補償,更重要的是讓市民清楚了解事情真相,並提供令人安心的解決方案[18]。
江西律師祝融受訪指出,如水務公司供水受污染,從《民法典》第509條來看明顯屬於違約,但實際情況中居民不一定能以合同約定獲得賠償。他也指賠償方案「明顯違背法律規定」,水務公司應按居民實際損失進行賠償[9],他解釋:
“ | ...水務公司直接單方面以減免5公噸水費的方式作為賠償,並沒有與受損害居民協商一致,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根據《民法典》第577條、584條,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應當按照所造成損失的後果進行賠償。第1179條,造成人身損害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9] | ” |
河南律師陳貞認為「賠償合法,但是不合理」,引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指出水務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但他承認居民維權的時間、金錢等成本比較高,建議居民注意保留相關影像證據[23]。
面對爭議,杭州市聯合調查組在7月23日公布的最終調查及處置情況中,宣布為居民免費更換淨水器濾芯,並免除7月份的水費[14]。
前《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認為,事發早期有關「糞水」的傳言四起,原因在於主流媒體的報道滯後,未能滿足民眾對事件信息的需求。他也提到,事件主要由外省媒體報導,杭州當地媒體並未積極參與[23]。
《聯合早報》評論指出,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的官方新媒體帳號《浙江宣傳》對本地自來水事件隻字不提,反而發文批評中國脫口秀節目激化性別對立,引發部分網民嘲諷,批評其不關注本地民生問題,卻跨界監督脫口秀[24]:
“ | 浙江在水管噴藻還是噴糞中選擇了噴女性脫口秀,彌補了餘杭區以外人民吃不到屎的遺憾。 | ” |
報導也提到,《浙江宣傳》自詡「說人話、切熱點、有態度」,還曾在6月發文批評各級黨員幹部應對輿論時逃避拖延、避重就輕、造成輿論「翻車」,結果如今一語成讖[24][65]。
軼事
由於事發早期輿論質疑自來水中含有糞水,有中國大陸網民援引南宋古詩《題臨安邸》中的兩句詩詞:
“ | 暖風熏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 ” |
調侃杭州是「便州」[66][註 4],又因餘杭區政府否認污水是糞水,而是藻類厭氧降解產生的硫醚類物質,更被調侃是「屎到淋頭,還要攪便。」[註 5][67]以西方的中文學習者為主要受眾的《Real Time Mandarin》報導事件時,特別點評上述雙關語,認為是有創意的語言創新;報導也介紹,《題臨安邸》是南宋詩人林升對朝廷的微妙批評,暗指統治者偏安江南,不思進取,把南宋行在杭州,當作北宋首都汴州,仿佛遺忘宋金戰爭後失去的北方領土,就如同此次餘杭區政府對於事件的處理態度一樣[68]。
參見
注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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