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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座問題公屋醜聞
香港醜聞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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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座問題公屋醜聞是1980年代至1990年代多座香港公共屋邨被揭發存在結構問題的事件,一共發現577座由工務司署及152座由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興建的樓宇存在結構問題,總共729座。其中26座因為結構遠低於安全標準而有即時倒塌危險,需要盡快拆卸重建。
事件經過
首先被揭發結構有問題的公屋在葵涌葵芳邨。1980年初,只有8年樓齡的葵芳邨第5座及第6座出現嚴重混凝土剝落,經檢驗後發現由於在建屋施工時偷工減料,令混凝土強度大幅低於標準,以致樓宇結構受損,在1982年將葵芳邨第6座進行全面維修,先將全座居民調遷到當時仍同屬荃灣區的大窩口邨,而工程範圍則包括重灌大部份地台石屎及加厚主力牆,花費5,000萬港元,但由於維修第6座的費用嚴重超支,不符合成本效益,再加上情況在1982至4年間尤為嚴重,故此房屋署在1985年1月13日宣佈將第5座拆卸重建,第5座於是成為了首幢因結構出現問題被拆卸的政府廉租屋。葵芳邨問題公屋事件,為當年的問題公屋醜聞揭開序幕。
1982年1月9日,廉政公署接獲可靠線報,指分別於1971年11月至1973年3月間落成的葵芳邨出現樓宇結構問題,包括混凝土剝落和牆壁滲水,尤其以第6座最為嚴重。[1]
1985年11月21日,政府公佈有577座公屋結構在1982至4年間出現問題,需要維修。而有26座連同一座獨立校舍結構遠低於標準,恐有倒塌之虞,需即時安排清拆,此計劃成為「擴展重建計劃」。其中荃灣新市鎮是重災區,共有四條屋邨、樓齡為12至19年的11座大廈須清拆,而受影響的居民共7.8萬多人,他們需要在四年內遷出,並可以按目標遷出期限,申請入住於1985年竣工之青衣長康邨三期、1989年3月竣工的長安邨安泊樓(1998年起拆售)或1988年竣工之沙田顯徑邨三期(2000年起拆售),亦有部份居民需要遷往當時仍未清拆而結構安全,但需要共用廚房及廁所的第一型徙置大廈、第二型徙置大廈,更有居民甚至需要遷往環境惡劣的臨時房屋區暫住。由於事態嚴重,廉政公署就問題公屋事件著手調查是否有人在興建這些公屋時涉及貪污舞弊。
廉政公署在一年內調查3,000名人士或公司,卻未有突破性的進展,直到1987年初,有兩名涉案者願意擔任污點證人,成為破案的關鍵。案件有3名承建商及7名現任及前任政府人員被控以貪污罪名,1988年3月11日,其中一名涉案人士(蕭漢森)共6項行賄罪名成立,入獄33個月,罰款325,000港元。另一名承建商(潘伯勝)兩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4,000港元。
1989年起,政府逐步為當時現存徙置大廈及政府廉租屋進行大規模維修。1992年底,第二個整體重建計畫拆卸周期開展時覆檢屋建會及房委會負責興建的公共屋邨,揭發另有152座出現問題,其中華富邨華樂樓、華康樓及華昌樓需於1996年加裝鋼架作鞏固工程以延長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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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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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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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
- 房委會事後將有問題樓宇分為四等,其中26座因為結構遠低於安全標準而有即時倒塌危險,需要盡快拆卸重建(即第一等「問題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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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富邨華康樓為其中一座須進行鞏固工程的大廈,可見其中一層已清空並使用鋼架連接地下與該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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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卸前的東頭邨22座-原擬於1992年拆卸,但在加設支撐鋼架後延遲至2013年才進行清拆重建
- 其餘551座樓宇存在結構問題,當中118座被列為第二至三等的樓宇須進行鞏固工程,加上不少不合規格的公屋為政府廉租屋或徙置屋邨樓宇。因此行政局在1987年通過長遠房屋策略,在2001年前將所有第三至六型公屋大廈(徙置屋邨)及政府廉租屋清拆重建[7]。而此等「整體重建計劃」下受影響的樓宇,隨著牛頭角下邨(二區)於2011年清拆,全部已經拆卸重建。
- 重大鞏固工程分為三種:
- 第一種以鋼槽連接大廈伸縮縫兩側,避免在強風下出現不正常擺動(共有43座);
- 第二種以鋼柱撐起強度不足的內部主力牆(共有30座)(而需接受第一及第二種維修樓宇,分類為第三等「問題公屋」);
- 第三種則於已清空並打通的樓宇中層(第三型徙廈為3樓、第四型徙廈為7樓、政府廉租屋為8或10樓)與地下間加裝鋼架,以分擔樓宇上部的重量;情況較嚴重的樓宇(如東頭邨22座)的鋼架需橫跨整幢大廈,而只有一邊主力結構不及格者(如重建前的慈樂邨樂旺樓),其鋼架只需橫跨半幢大廈(共有11座,是為第二等「問題公屋」)。
- 當中,多數樓宇在重大鞏固工程後不久(三個月至一年半內)已經拆卸,僅東頭邨22座(2013年拆卸)及華富邨其中三座樓宇(華樂樓、華康樓及華昌樓)可以因而延長使用壽命超過20及30年。
- 而在進行鞏固工程後改作中轉房屋及單身長者公屋的四幢樓宇(葵盛東邨12座、東頭邨22座、石籬邨10及11座),雖然被剔出「整體重建計劃」,但亦因維修成本高昂而分別在2011、2013及2023年被拆卸重建。
- 至於涉事的原屋宇建設委員會樓宇、房委會設計及興建的大廈及第七型大廈於1992年才被揭發,目前只有華富邨、西環邨、馬頭圍邨及彩虹邨已有重建計劃,白田邨及美東邨的第七型大廈已拆卸,而北角邨及蘇屋邨則已完成重建;而政府亦於2019年5月宣布,在十五年內不擬拆卸除已開展項目外的第七型及原屋宇建設委員會樓宇,意味「問題公屋」的影響短中期內仍會存在。
- 此外,729座牽涉此事的樓宇當中,有七條在房委會時代才竣工的屋邨樓宇受影響,但最後僅瀝源邨、大興邨、葵盛西邨及石硤尾邨四宗案件索償成功;彩雲邨案件則因合約未附厘印,導致追討賠償期限縮短至兩年,最後無法索償。
- 而在此事件揭發後,為安置需要在短期內拆卸樓宇內的1-2人戶居民,房委會將部份「整體重建計劃」較後期清拆的徙置大廈、舊長型、Y1型的標準單位分拆為兩個共用露台及廁所的小型單位,及Y3型、Y4型大廈(尤其是指定接收屋邨)的大單位,分拆為若干個實用面積低至約150平方尺的小單位,成為香港最早期出現的「劏房」。
- 由於部分第一型及第二型徙置大廈於1985年醜聞揭發前經已拆卸,因此問題公屋總數實際可能遠超公佈數量。
- 部分學校受到公屋醜聞事件影響,被逼殺校或者需要搬遷至其他地區安置校舍,導致不同師生需要轉讀其他區內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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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電視劇
廉政行動1992之《危樓驚夢》改編自此事件,由江漢飾演影射蕭漢森之角色曹公林[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參見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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