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號
政權官方正式名稱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國號是一個國家的相關法定政權的正式官方名稱。「國號」與該國家在國際社會上的通常稱謂或名字是不同的概念,例如英國,可以說其現行的「國號」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其在國際上的俗稱與自稱還有「聯合王國」、「不列顛」、「英國」等多種。又如,1871年建立的德國,儘管經歷了德意志帝國、兩次世界大戰的戰敗、聯邦德國等等不同時期,德國對1949年重新建構起來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性質在憲法層面有明確的解釋,即,1949年所構建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1871年建立的德意志民族國家的延續,只是政府重構,而非另外建立的國家[1]也就說,德國依舊是1871年建立的德國,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只是現有政權的正式名稱,即中文之「國號」。
在中國古代史上,國號的確立往往被作為一個朝代開始的歷史標誌,並不因其統治的地理區域的改變而改變[2];改朝換代即是原政權滅亡後由新政權取得了統治者的合法地位,故每次朝代更替時會更改國號,類似於古人的別名、別號,做為代表當時法定統治政權的官方名稱。一旦國號改變,則往往不被視為同一個朝代。中國古代同時對於國號的應用有著嚴格的等級標準,例如封國的國名不能稱為「國號」,不同等級的封國有不同的國名,以漢朝為例,有梁、昌邑、代等,都不稱作「國號」;藩國則可以擁有國號,並且有時須經由宗主國賜封或予以確認。受古代中國的影響,整個東亞文化圈,都非常重視國號的確立;東亞古代的王朝,多在王朝之初便明確國號,以作為立國的基礎,並不輕易改變。
相對而言,西方古代歷史上沒有特定的國號概念,而更重視王朝的延續。中世紀歐洲的主權國家或附庸國家,多依照該統治區域的歷史地理及封建等級命名,如法蘭西王國、費拉拉公國等。這些領土的「國名」並非其國號,而是僅僅作為一塊領土的名稱。領土的命名與領主的封建頭銜和領土的地理區域綁定,不因領主家族的變更而改變,例如哈布斯堡家族長期控制著西班牙王國、奧地利公國等領土[3];然而一旦該領土地理範圍或者領主的封建等級改變,其國名便會作相應變更,如博爾索·埃斯特在1471年被教宗保祿二世從費拉拉侯爵擢升為費拉拉公爵,其後該領地便被稱為費拉拉公國[4]。歐洲國家所以到了近代才多在憲法或相關法律中明確國號。
現代國際社會,確立國號成為一種普遍的做法。也就是說,通常現代國家的國號就是指出該國採用之政體,例如美國的國號為「美利堅合眾國」,法國的國號為「法蘭西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