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副院長中華民國監察院副首長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監察院副院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的副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全國各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任期六年,憲法第七次修正後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2023年5月15日)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監察院副院長, 提名者 ... 中華民國監察院副院長監察院院徽現任李鴻鈞2022年5月30日就任提名者中華民國總統任命者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期6年首任陳果夫(行憲前)劉哲(行憲後)設立1928年(行憲前)1948年(行憲後)Close
監察院副院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的副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全國各機關行使彈劾權、糾舉權及審計權。任期六年,憲法第七次修正後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2023年5月15日)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監察院副院長, 提名者 ... 中華民國監察院副院長監察院院徽現任李鴻鈞2022年5月30日就任提名者中華民國總統任命者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期6年首任陳果夫(行憲前)劉哲(行憲後)設立1928年(行憲前)1948年(行憲後)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