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分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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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稅制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92年着手设计、1993年准备并颁布、1994年实施的一项财税体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制度及税收结构进行的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 ,标志着中国的财政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1]。分税制改革主要目的是缓解自1980年代末以来中央财政入不敷出的情况,在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等问题,催生了严重的土地财政进而推高了土地、住房价格。因此,分税制改革被认为是解开“中国土地财政增长之谜”的关键[2]。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机构合并,分税制改革成为历史,而国税地税合并后的效应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