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天文學聯合會的行星定義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2006年,國際天文聯合會為行星下了定義,太陽系內的天體要成為行星的資格是:
参见:行星定義
一顆不是衛星的天體如果只滿足了前兩個準則,將被分類為「矮行星」,根據國際天文聯合會此一定義,「行星和矮行星是兩種不同類的天體」;一顆不是衛星的天體如果只滿足了第一條準則,它將被分類為「太陽系小天體」(SSSB)。初稿最初的規劃是矮行星是行星下的一個子分類,但是因為這可能導致太陽系的行星增加成為幾十顆,這份草稿被刪除了。在2006年,它只添加了3顆矮行星(穀神星、鬩神星和妊神星),且將冥王星重分類為矮行星。這個定義依然是有爭議的,來自不同的各界和天文學家的聲音有支持也有批判,但這個定義仍然在使用中。
依據這個定義,目前在太陽系內只有8顆行星和5顆矮行星。這個定義將行星和較小的天體區分開來,但在太陽系外不見得能夠適用,因為還沒有能力找到太陽系外較小的天體。太陽系外行星或系外行星,在2003年完整的行星定義草案的指導大綱中,還只是如何將它們從較大的矮星中區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