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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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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PKU LAW、PKULS),原為北京大学法律系,前身是京師大學堂於1904年成立的法律學科,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正規法律教育機構(其後為1909年創立的清華學堂法律學科、1912年創立的朝陽大學法律系及1915年創立的東吳大學法學院)。早年由於社會條件及國策方向所限,1948年中國的205所大學中僅有29所設有法學教育單位,學生人數最多的依次為朝陽大學東吳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武漢大學中山大學等,位於北京的北京大學朝陽大學法律系、清華學校法律學科同為京派法學的重要代表。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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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科北河沿旧址,20世纪50年代以来先后用于国家计委一机部设计院、农机部(八机部)民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1],原建筑在民政部/最高检的历次扩建中已被拆除

北京大學前身為京師大學堂,自創校起已設有法律學科,其時為「高等政治學」中的一個科目,1902年清政府《欽定京師大學堂章程》規定,在大學專門分科政治科內設法律學目,正式規範了法律學在中國高等教育中的地位。1904年1月修訂大學堂章程,改大學專門分科為分科大學堂,在政法科大學堂內設法律學門,其時法律學門的學制為四年。

1911年蔡元培改革中國教育制度京師大學堂改為北京大學,改大學堂總監督為大學校長,由嚴復擔任。1913年2月,改政法科為法科,以孫祥齡為學長,同年迁入京师大学堂译学馆北河沿旧址(后也称“北大三院”)[2]。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學校長,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學舊制的同時,對法科也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在法律學門設立了法律學門研究所,聘有學者專職研究各個法學領域。1919年,法科法律學門改為法律學系,同時允許法律學系學生兼修其他學系課程,也容許其他學生兼修法律學系課程,引起了法學思潮的激蕩,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成為了中國法學研究和討論的中心。

1927年,張作霖取消北京大學,將北京九間高等院校合組為京師大學校,北京大學法律學系與北京法政大學合併,並被名為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國民政府將京師大學校改為中華大學,8月又將之改為北平大學。在原北京大學師生的強烈抗爭下,南京政府恢復國立北京大學的名稱,其法律學系亦重新成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法政大學則成為北平大學法學院。

1930年12月,蔣夢麟出任北京大學校長,仿效美國改革教育制度法律學系改為法學院,下設政治系、經濟系和法律系,學生畢業後可得學士學位。1934年,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科研究所成立,開始法學研究生的培育。

1937年平津淪陷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奉命南遷,於長沙組成長沙臨時大學。1938年春,長沙臨時大學遷往昆明,改校名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在此期間,原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的部分師生奔赴抗日前線,部分師生則編入西南聯合大學法商學院。法商學院由法律學系、政治學系、經濟學系、社會學系、商學系組成。由於組成西南聯合大學的三所學校中,只有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因此西南聯大法商學院的法律學系即為原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直至八年抗戰終結,西南聯合大學解散,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各自復校,北京大學法學院亦重新復員。

1952年,院系調整中,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整体被併入北京政法學院

1954年,在政務院副總理、中央政法委員會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示下,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得以重建。司法部教育司司長陳守一則出任法律學系重建後的第一屆系主任。在1954年至1966年,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作出了多番教學計劃,其中較為突出的,分別是蘇聯法學的課程比重增加和學制由四年改為五年。

在1966年,發生了文化大革命法律學系在1970年被宣佈取消,但由於法學院師生團結爭取,法律學系最終得以保留,和吉林大學法學院成為全國僅存的兩個政法院系之一。教職員基本沒有分散,主要圖書資料沒有流失,法學研究的工作也沒有中斷過。1966年至1971年6年間法律學系沒有招生,因此也沒有正規教學。1972年,在一批教師在剛剛得到平反之後,即致力恢復正常的教學工作。1973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學系的三十六名教職員被合併到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78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復系時,他們中絕大多數又回到中國人民大學

1977年,中國高等院校的招生制度恢復正常,北京大學及其法律學系亦得以正常發展。

北京大學法學院于1999年6月26日正式成立[3],設有多個法學研究機構和多部法學研究的學術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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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地位

北大法學院在多個法學學術領域中處於中國領先地位,比如中國的憲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法社會學等學科及領域均始見於北大法學院(或其前身京師大學堂)。現代中國的法理學便是奠基於北大法學院(此前中國法學的法理學只有符合當代政治環境的國家理論,直至沈宗靈教授把西方法理學以中國學術的系統整理完成)。此外,中國法學界相當比重的先行者均任職或出自北大法學院,比如單在國際法方面,先後數名聯合國常設及非常設的國際法庭法官均來自北大法學院。故在多個法學領域當中,均有被稱為北大學派的存在。

北大法学院有法理学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四个国家重点学科[3]。此外,北大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环境法等学科也有很强的实力。

北大法学院有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世界贸易组织法律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法制信息中心等30多个研究机构。

北大法学院所属的法律图书馆馆藏量和自动化水平在综合大学法律院系中处于领先地位。

中外法学》是北大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期刊,创刊于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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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課程

北京大學法學院提供以下課程:

更多信息 學位, 英文名稱 ...

部份著名學者及校友

(註:以下之學歷僅羅列北京大學法學院所頒授之學歷。)

  • 著名學者
更多信息 姓名, 簡述 ...


  • 著名校友
    • 岑浩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法律系毕业)
    • 何超明 –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检察长(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 曹康泰 –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法律系83级经济法干部专修科毕业)
    • 奚晓明 –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毕业)
    • 江必新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行政法博士)
    • 黄尔梅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法律系79级)
    • 马迎新 –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法律系77级)
    • 罗东川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全国十大人民满意好法官”(法律系82级)
    • 董天平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法律系80级)
    • 俞灵雨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办主任、原民四庭庭长(法律系86级)
    • 孙华璞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民一庭庭长(政法系统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 宋凯楚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77级)
    • 鲍圣庆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法律系79届)
    • 石时态 – 湖南省检察院副院长(法律系毕业)
    • 傅长禄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77级)
    • 汪利民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80级)
    • 鲍国友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法律系78级)
    • 童兆洪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80届)
    • 吕忠梅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80级)
    • 景汉朝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法学院96届硕士)
    • 甄树清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律系79级)
    • 康为民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周溯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法律系硕士)
    • 吴合振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张居胜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李琦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李毅峰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孙纬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首届学员)
    • 潘熙  – 香港資深大律師,專攻公法及人權法(曾任客席講師、1998年法學士畢業)
    • 范鴻齡 – 香港大律師中信泰富董事總經理,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法學士畢業)
    • 开来  – 著名女律师(1985年法律系毕业)
    • 白仁杰 –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陶景洲 – 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1981年毕业,数年时间为中国打赢了数以亿万美元计的涉外经济官司而著名)
    • 陈大刚 – 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法律部主任(1978级本科)
    • 白涛  – 中国足协法律顾问(毕业于法律系)
    • 許志永 – 中國民間維權組織「公盟」創辦人之一。(2002年法學博士)
    • 邓焕香 – 1929年赴越南定居,参加了越法、越日、越美战争,曾任团长、师长、军长、南方海陆军三军副司令,官至中將,1975年為救援友軍犧牲(法律系毕业,已故)
    • 陈克华 – 抗日战争時任国民党陆军160师少将师长,1946年任第九军官总队中将总副队长(法律系肄业)
    • 李润沂 – 1949年任国民党军法处少将处长,后任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法律系毕业,已故)
    • 许惠东 – 民国時期官員,抗日战争時出任陆军少将(政法系毕业,已故)
    • 朱光沐 – 民国东北军军法处少将处长(法科毕业)
    • 欧阳钢 – 中兴通讯(香港)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系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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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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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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