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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第一次国共合作达成标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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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原名中國國民黨全國大會,於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間,在當時廣州的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禮堂舉行。大會出席代表共196人,孫中山任大會主席,胡漢民、汪精衛、林森、李大釗及謝持任主席團成員。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背景


第二次護法運動後,孫中山開始考慮與共產黨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孫中山與蘇聯政府全權代表越飛在上海會面,正式討論與共產黨合作。孫、越會面後曾發表《孫文越飛聯合宣言》[1]。
1923年年初,陳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滇、桂、和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孫中山得以在1923年3月回廣州。同年12月29日,孫中山落實接受列寧和共產國際的協助重建大元帥府,共產國際派出鮑羅廷到廣州為孫中山顧問,以蘇共為模式重組中國國民黨。
會議
大會進行過程中,1924年1月21日,列宁在莫斯科去世。孙文得知後于1月25日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主席身份向大会提出“哀悼列宁提案”,提议用大会全体名义发一电报哀悼列宁,并延会三日,下半旗致哀,同时拍发唁电。大会根据孙的提议,先请俄国代表鮑羅廷介紹列宁,由伍朝枢翻译。讲完后,经表决通过电文“致北京苏俄代表加拉罕唁列宁电”,並特休会三日以志哀悼[1]。
孫文还专门致电加拉罕表达哀悼,又致函契切林称:“列宁同志的逝世引起我深切的悲痛。但是,幸而你们党的工作是奠定在广泛的基础上,因而,我们伟大的同志的逝世不致影响你们坚强的手所创造的大厦。我欢迎您所提出的关于我们今后继续保持接触的主张。”[1]
孫文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實行聯俄容共政策。本次大會選出中央執行委員24人、以總理為主席、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7人;中央監察委員5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5人。中央執行委員會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之最高權力機關。
重要決議:
- 通過《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案》。
- 制定《中國國民黨總章》、《中國國民黨政綱》。
- 通過《紀律問題及海關問題案》。
- 通過《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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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由鮑羅廷用英語起草,瞿秋白翻譯,最終發表[2][3]。国民党一大宣言分为三个部分。宣言第一部分“中国之现状”反驳和批评了当时中国流行的几种政治学说,包括“立憲派”、“聯省自治派”、“和平會議派”和“商人政府派”,认为中国的唯一出路就是“实行三民主义”。[4]。
国民党认为立宪派“不思憲法之所以能有效力,全恃民眾之擁護,假使只有白紙黑字之憲法,決不能保證民權”,又认为“憲法之成立,唯在列強及軍閥之勢力顛覆之後耳”。
对于联省自治派,国民党认为其“反欲借各省小軍閥之力,以謀削減中央政府之權能”,“推其結果,不過分裂中國,使小軍閥各佔一省,自謀利益,以與挾持中央政府之大軍閥相安於無事而已”。
对于和平會議派,国民党认为“此等和平會議之結果,必無以異於歐戰議和所得之結果。列強利益相衝突,使歐洲各小國不得和平統一;中國之不能統一,亦此數國之利益為之梗也”,“蓋事實上不能禁軍閥中之一派不對於他派而施以攻擊,且凡屬軍閥莫不擁有僱傭軍隊,推其結果,不能不出於爭戰,出於掠奪。蓋掠奪於鄰省,較之掠奪於本省為尤易也”。
对于商人政府派,国民党认为商人不能代表民眾利益,“軍閥政府托命於外人,而其惡益著,民眾之惡之亦益深;商人政府若亦托命於外人,則亦一丘之貉而已”。
宣言第二部分“国民党之主义”指国民党的主义就是孙文所提倡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民生主义,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
宣言第三部分“国民党之政纲”,分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两部分,共22款。对外主要有“取消不平等条约,重订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保证偿还中国所借外债。但贿选僭窃的北京政府所借外款,不负责偿还”。对内主要是规定省、县自治的办法,实行普选制,改良农村组织,制定劳工法,厉行教育普及、国家规定土地法等等。
组织机构
- 胡漢民(1879-1936,廣東番禺),上海執行部常委兼組織部部長
- 汪兆銘(1883-1944,浙江紹興),中央主席團委員
- 張靜江(1877-1950,浙江吳興)
- 廖仲愷(1877-1925,廣東惠陽),大元帥府大本營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
- 李烈鈞(1882-1946,江西武寧),大元帥府大本營參謀長
- 居正(1876-1951,湖北廣濟),中央常委內務部總長
- 戴季陶(1891-1949,浙江吳興),中央宣傳部部長中央常委
- 林森(1868-1943,福建閩侯),大元帥府大本營建設部部長兼治河督辦
- 柏文蔚(1876-1947,安徽壽縣),討賊軍第二軍軍長
- 丁惟汾(1874-1954,山東日照),北方執行部工人部部長和秘書處常委
- 石瑛(1878-1943,湖北陽新),廣州市政府工程師
- 鄒魯(1885-1954,廣東大埔),中央常委兼青年部部長廣東高等師範學校校長
- 譚延闓(1880-1930,湖南茶陵),大元帥府大本營秘書長湖南省省長兼湘軍總司令
- 覃振(1885-1947,湖南桃源),負責湖南省黨務工作
- 譚平山(1886-1956,廣東高明),中共黨員中央常委兼中央組織部部長
- 石青陽(1879-1935,四川南里),四川討賊軍第一路軍總司令兼川東邊防軍總司令
- 熊克武(1885-1970,四川井研),四川討賊軍總司令
- 李大釗(1888-1927,河北樂亭),中共北方區委書記
- 恩克巴圖(1888-1944,察哈爾省),察哈爾省黨部執委
- 王法勤(1870-1941,河北高陽),中央黨務審查委員會委員北京執行部執委
- 于右任(1879-1964,陝西三原),上海大學校長
- 楊希閔(1886-1967,雲南賓川),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粵贛湘邊防督辦兼第一軍軍長
- 葉楚傖(1886-1946,江蘇吳縣),上海執行部青年部部長婦女部部長
- 于樹德(1894-1982,河北靜海),中共黨員北京執行部青年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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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元冲(1890-1936,浙江绍兴),哥伦比亚大学学习
- 邓家彦(1883-1966,广西桂林),广西最高会议参议、广西支部支部长
- 沈定一(1892-1928,浙江萧山),中共党员
- 茅祖权(1883-1952,江苏海门),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李宗黄(1887-1978,云南鹤庆),广东江防司令
- 白云梯(1894-1980,内蒙古喀喇沁中旗),内蒙古党务特派员
- 张知本(1881-1976,湖北江陵),大元帅府大本营参议
- 彭素民(1884-1924,江西清江),中央宣传部部长
- 毛泽东(1893-1976,湖南湘潭),中共中央委员
- 傅汝霖(1896-1985,黑龙江安达),京沪粤执行部委员
- 于方舟(1900-1928,河北宁河),中共党员、直隶省党部工作
- 张苇村(1897-1935,山东郯城),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会长
- 瞿秋白(1899-1935,江苏常州),中共中央委员、上海大学教务长
- 张秋白 安徽 中央秘密执行总部党务交际部长
- 张国焘(1897-1979,江西萍乡),中共中央委员
- 韩麟符(1900-1934,山西榆次),中共党员、中共北方区委工作
- 林祖涵(1886-1960,湖南临澧),中共党员,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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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 总理:孙文
- 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廖仲恺、戴季陶、谭平山(共产党员)
- 组织部长谭平山(共产党员);秘书 杨匏安(共产党员)
- 宣传部长戴季陶(汪兆铭继任,从1925年10月5日到1926年5月28日毛泽东代理部长[註 1]);秘书 刘芦隐
- 工人部长廖仲恺;秘书 冯菊坡(共产党员)
- 农民部长林祖涵(共产党员)(黄居素、廖仲恺继任);秘书 彭湃(共产党员)
- 军事部长许崇智
- 青年部长邹鲁;秘书 孙甄陶。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頒發有關容納共產分子問題之訓令
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于1924年8月15日在广州召开。孙文及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和候补执监委员24人出席。会上对国共合作政策发生争论,并呈请孙文裁可。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颁发有关容纳共产分子问题之训令》,重申认为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国共合作的政策“完全正确”,指中国共产党“代表国民中多数的无产阶级之利益”,“与国民党之主义精神无所违反”。会议决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特设国际联络委员会,直接协商中国共产党之活动“与国民党有关系者之联络方法”。会议推汪精卫为宣传部长,伍朝枢为第三国际部长[5]。
二中全会讨论张继等人的“弹劾案”。会议经过激烈辩论,于8月21日通过《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国民党与国际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项议案,宣布继续维护国共合作。在闭幕会中,孙文指冯自由“因为未被选为中央委员而煽动一伙人反对共产党……我相信冯自由一个人不可能煽动很多人,但他入党已20多年,在同志们中有一定影响,有些同志不自觉地附和他。现在我以总理的名义宣布开除冯自由出党”。孙中山公开斥责冯自由对其联俄容共政策的对抗态度,指“现在如果有人说我的民生主义不是共产主义,那么这位同志的‘民生主义'可能与我的民生主义不同。如果在全会以后还有同志说不了解我的主义”,并警告党内若有“再无端挑起是非,我们就将采取对冯自由一样的方法来对待他们。”冯自由受压后被迫离开广东[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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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有争议)
注释
- 1925年10月5日,国民党召开第111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国民党政府主席、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以政府事繁,难于兼顾宣传部长职务为由,向会议提出调毛泽东代理宣传部长。对汪的这一提议,会上没有不同意见,于是便决定要求毛泽东尽快到宣传部主持工作。10月6日,《广州民国日报》公布了这一消息。10月7日,毛泽东到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就职,并主持召开宣传部第一次部务会议。12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反奉战争宣传大纲》,刊载于《政治周报》创刊号。广州《国民新闻》等报刊都以醒目标题转载。同一天,毛泽东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代理部长”名义,发出《中央宣传部对反奉宣传之通告》,要求“全国各地高级党部宜指挥所属全体同志为广大之宣传,引起民众之革命高潮”,以夺取“国民革命”的“部分成功进而至于全部成功”。12月,毛泽东兼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员养成所所长。1926年1月,国民党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了关于宣传部两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告,全面总结了宣传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积极参加起草宣传问题的决议。经过他的努力,大会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三个决议案,即《宣传问题决议案》、《党报决议案》和《宣传报告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今后的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使各地党部宣传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于改进和健全国民党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上,毛泽东再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中央常委会批准毛泽东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参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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