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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第一次国共合作达成标志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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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原名中國國民黨全國大會,於1924年1月20日至30日期間,在當時廣州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禮堂舉行。大會出席代表共196人,孫中山任大會主席,胡漢民汪精衛林森李大釗謝持任主席團成員。苏联顾问鲍罗廷也出席此次会议。

事实速览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日期 ...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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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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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月24日,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孫文为大会主席。

第二次護法運動後,孫中山開始考慮與共產黨合作的可能。1923年1月,孫中山與蘇聯政府全權代表越飛上海會面,正式討論與共產黨合作。孫、越會面後曾發表《孫文越飛聯合宣言[1]

1923年年初,陳炯明部被拥护孙中山的、和倒戈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退守东江。孫中山得以在1923年3月回廣州。同年12月29日,孫中山落實接受列寧共產國際的協助重建大元帥府,共產國際派出鮑羅廷到廣州為孫中山顧問,以蘇共為模式重組中國國民黨

會議

大會進行過程中,1924年1月21日,列宁在莫斯科去世。孙文得知後于1月25日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主席身份向大会提出“哀悼列宁提案”,提议用大会全体名义发一电报哀悼列宁,并延会三日,下半旗致哀,同时拍发唁电。大会根据孙的提议,先请俄国代表鮑羅廷介紹列宁,由伍朝枢翻译。讲完后,经表决通过电文“致北京苏俄代表加拉罕唁列宁电”,並特休会三日以志哀悼[1]

孫文还专门致电加拉罕表达哀悼,又致函契切林称:“列宁同志的逝世引起我深切的悲痛。但是,幸而你们党的工作是奠定在广泛的基础上,因而,我们伟大的同志的逝世不致影响你们坚强的手所创造的大厦。我欢迎您所提出的关于我们今后继续保持接触的主张。”[1]

孫文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宣佈實行聯俄容共政策。本次大會選出中央執行委員24人、以總理為主席、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7人;中央監察委員5人、候補中央監察委員5人。中央執行委員會為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之最高權力機關。

重要決議:

  1. 通過《組織國民政府之必要案》。
  2. 制定《中國國民黨總章》、《中國國民黨政綱》。
  3. 通過《紀律問題及海關問題案》。
  4. 通過《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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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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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廣州街頭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民生主義》。

《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鮑羅廷用英語起草,瞿秋白翻譯,最終發表[2][3]。国民党一大宣言分为三个部分。宣言第一部分“中国之现状”反驳和批评了当时中国流行的几种政治学说,包括“立憲派”、“聯省自治派”、“和平會議派”和“商人政府派”,认为中国的唯一出路就是“实行三民主义”。[4]

国民党认为立宪派“不思憲法之所以能有效力,全恃民眾之擁護,假使只有白紙黑字之憲法,決不能保證民權”,又认为“憲法之成立,唯在列強及軍閥之勢力顛覆之後耳”。

对于联省自治派,国民党认为其“反欲借各省小軍閥之力,以謀削減中央政府之權能”,“推其結果,不過分裂中國,使小軍閥各佔一省,自謀利益,以與挾持中央政府之大軍閥相安於無事而已”。

对于和平會議派,国民党认为“此等和平會議之結果,必無以異於歐戰議和所得之結果。列強利益相衝突,使歐洲各小國不得和平統一;中國之不能統一,亦此數國之利益為之梗也”,“蓋事實上不能禁軍閥中之一派不對於他派而施以攻擊,且凡屬軍閥莫不擁有僱傭軍隊,推其結果,不能不出於爭戰,出於掠奪。蓋掠奪於鄰省,較之掠奪於本省為尤易也”。

对于商人政府派,国民党认为商人不能代表民眾利益,“軍閥政府托命於外人,而其惡益著,民眾之惡之亦益深;商人政府若亦托命於外人,則亦一丘之貉而已”。

宣言第二部分“国民党之主义”指国民党的主义就是孙文所提倡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民生主义,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

宣言第三部分“国民党之政纲”,分对外政策和对内政策两部分,共22款。对外主要有“取消不平等条约,重订平等互尊主权之条约,保证偿还中国所借外债。但贿选僭窃的北京政府所借外款,不负责偿还”。对内主要是规定省、县自治的办法,实行普选制,改良农村组织,制定劳工法,厉行教育普及、国家规定土地法等等。

组织机构

中央執行委員(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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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中央執行委員(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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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察委员(5人)

邓泽如吴稚晖李石曾张继谢持

中央候补监察委员(共5人)

蔡元培许崇智刘震寰樊钟秀杨庶堪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31日,孙中山主持第一次会议,选出中央领导机构。2月4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辖下各部部长任命:

随后,中央党部会议又推定:

  • 妇女部长曾醒(何香凝继任);秘书 唐允恭
  • 海外部长林森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于1924年8月15日在广州召开。孙文及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和候补执监委员24人出席。会上对国共合作政策发生争论,并呈请孙文裁可。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颁发有关容纳共产分子问题之训令》,重申认为国民党一大通过的国共合作的政策“完全正确”,指中国共产党“代表国民中多数的无产阶级之利益”,“与国民党之主义精神无所违反”。会议决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内特设国际联络委员会,直接协商中国共产党之活动“与国民党有关系者之联络方法”。会议推汪精卫为宣传部长,伍朝枢第三国际部长[5]

二中全会讨论张继等人的“弹劾案”。会议经过激烈辩论,于8月21日通过《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国民党与国际革命运动之联络问题》两项议案,宣布继续维护国共合作。在闭幕会中,孙文指冯自由“因为未被选为中央委员而煽动一伙人反对共产党……我相信冯自由一个人不可能煽动很多人,但他入党已20多年,在同志们中有一定影响,有些同志不自觉地附和他。现在我以总理的名义宣布开除冯自由出党”。孙中山公开斥责冯自由对其联俄容共政策的对抗态度,指“现在如果有人说我的民生主义不是共产主义,那么这位同志的‘民生主义'可能与我的民生主义不同。如果在全会以后还有同志说不了解我的主义”,并警告党内若有“再无端挑起是非,我们就将采取对冯自由一样的方法来对待他们。”冯自由受压后被迫离开广东[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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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有争议)

注释

  1. 1925年10月5日,国民党召开第111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会上,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国民党政府主席、政治委员会主席汪精卫,以政府事繁,难于兼顾宣传部长职务为由,向会议提出调毛泽东代理宣传部长。对汪的这一提议,会上没有不同意见,于是便决定要求毛泽东尽快到宣传部主持工作。10月6日,《广州民国日报》公布了这一消息。10月7日,毛泽东到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就职,并主持召开宣传部第一次部务会议。12月3日,国民党公布了《反奉战争宣传大纲》,刊载于《政治周报》创刊号。广州《国民新闻》等报刊都以醒目标题转载。同一天,毛泽东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部代理部长”名义,发出《中央宣传部对反奉宣传之通告》,要求“全国各地高级党部宜指挥所属全体同志为广大之宣传,引起民众之革命高潮”,以夺取“国民革命”的“部分成功进而至于全部成功”。12月,毛泽东兼任了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员养成所所长。1926年1月,国民党于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了关于宣传部两年工作情况的宣传报告,全面总结了宣传工作的成绩和问题。会议期间,毛泽东还积极参加起草宣传问题的决议。经过他的努力,大会通过了关于宣传工作的三个决议案,即《宣传问题决议案》、《党报决议案》和《宣传报告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详细、具体地规定了今后的宣传方针、政策和任务,使各地党部宣传部做到了有章可循,对于改进和健全国民党宣传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会上,毛泽东再次当选为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同时,中央常委会批准毛泽东继续代理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参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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