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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朗
台灣語言學及心理學學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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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朗(1944年9月8日—),中華民國語言學家、心理學家,曾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中央研究院第20屆人文及社會科學組院士、加州大学华裔学者协会创会理事、行政院政務委員、教育部部長及中央研究院副院長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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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曾志朗出生於日治時代高雄州旗山郡(今高雄市旗山區)。父親是麵包師傅,日治時期曾到日本當學徒,二次大戰結束後回到台灣,在旗山開設萬壽園糕餅店。省立高雄中學畢業後,他就讀國立政治大學,先後取得教育學士(1966年)及碩士學位(1969年)。他接著赴美國就讀賓州州立大學,並於1973年取得認知心理學博士學位。
學術生涯
取得博士學位後,曾志朗先後任教於俄亥俄州立大學和加州大學河濱校區心理學系,1981年升正教授。曾任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語言學系客座副教授、耶魯大學Haskins Laboratories客座研究員、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客座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講座教授[1]、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客座教授。曾志朗與洪蘭結婚,兩人育有1子。
1981年起,在加州聖地牙哥的沙克生命科學研究所兼任客座研究員。
1990年全家回台灣定居,歷任國立中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兼主任、兼社會科學院院長。
教育部部長
曾志朗1980年取得美國公民身份而具有中華民國與美國雙重國籍,2000年6月5日到美國在台協會宣誓放棄美國國籍,經移民官報請美國國務院在7月14日批准。5月20日到7月14日間,他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1位知名的同時具有中華民國、美國國籍的政務職公務人員。7月31日因具有雙重國籍擔任公職在被監察院彈劾,[2] 同時被付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成為中華民國第1位被彈劾的部長。2001年1月19日決議他應受申誡的處分,[3] 經行政院函在2001年2月13日通知教育部,[4] 讓他成為台灣第1次政黨輪替後第1位受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的政務官。
他推行「兒童閱讀運動」,鼓勵小朋友多看課外書。他大力支持漢語拼音。
2000年起廢除高中聯考,實行「基本學力測驗」,前三年為試驗性質,直到2004年開始正式上路。
中央研究院
2002年2月1日轉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長。
2006年10月19日起專任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並兼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系統校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2008年5月20日起,曾志朗二次擔任政務委員。
2008年底時,行政院長劉兆玄決定推動正體字列入世界文化遺產,成立「產官學推動小組」,聯合全世界重要大學展開連署,因此負責執行「正體字申遺[需要解释]」專案。
2009年,在香港舉行東亞運男子跆拳道比賽,台灣選手遭擊倒,落敗。南韓選手疑似犯規攻擊台灣選手喉嚨,但仲裁委員會審視錄影帶後,認為攻擊部位為鎖骨下方,判定得分,駁回台灣教練的抗議。曾志朗在仲裁委員會做出判決後,認為「金牌可以丟,但不能丟掉台灣的尊嚴」,衝入場中抗議,造成下一場比賽中斷,得到台灣輿論的支持。
擔任副審的台灣籍裁判鄭大為,支持大會裁判,指責曾志朗違反抗議程序,企圖煽動群眾,干擾判決結果。鄭大為回台後因此事遭到中華跆拳協會的處罰,三年內禁止比賽教拳,生計出現問題。此事件引起許多爭議,許多人贊同曾志朗的作法,但也有國際五段教練認為,曾志朗不應該干擾比賽進行,企圖干預裁判的專業判決。[5]更不該事後以行政命令懲罰裁判。
獲獎及榮譽
註釋與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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