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卡宾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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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卡賓槍(M1 Carbine)是美國在二戰至越戰時期採用的制式輕型半自動卡賓槍,有多種衍生型,是二戰中美國使用最廣泛的武器之一。
M1卡賓槍 United States Carbine, Caliber .30, M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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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卡賓槍 突擊步槍(M2) |
原产地 | ![]() |
服役记录 | |
服役期间 | 美國:1942年7月-1960年代 |
使用方 | 參見使用國 |
参与战争/衝突 | 二戰 太平洋戰爭 印度支那戰爭 緬甸內戰 國共內戰 韓戰 八二三戰役 老撾內戰 越戰 馬來亞緊急狀態 古巴革命 阿爾及利亞独立戰爭 蘇伊士運河危機 六七暴動 北愛爾蘭問題 柬埔寨內戰 安哥拉內戰 墨西哥毒品戰爭 2011年利比亞內戰 |
生产历史 | |
生产商 | 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 通用汽車 IBM 洛克-奧拉(Rock-Ola) 因蘭(Inland) 安德伍德(Underwood) 薩吉諾齒輪(Saginaw Gear) 優質五金(Quality Hardware) 標準產品(Standard Products) 國家郵資蓋印機公司(National Postal Meter) 歐文—佩德森(Irwin-Pedersen) 其他 |
生产日期 | 軍用型:1941年9月-1945年8月 民用型:1945年- |
制造数量 | 超過625萬把[1] |
衍生型 | M1A1、M1A2、M1A3、 M2、M3 |
基本规格 | |
重量 | 2.36公斤(空槍) |
长度 | 904毫米(36.6寸) |
槍管长度 | 458毫米(18寸) |
子彈 | .30卡賓槍彈 |
口徑 | 7.62×33毫米 |
枪机 | 短行程導氣式活塞,轉拴式槍栓 |
发射模式 | 半自動 M2:半自動、全自動,可擊發調變 |
射速 | M2:850—900發/分鐘 |
槍口初速 | 600米/秒 |
有效射程 | 175—275米 |
供弹方式 | 15發或30發可拆式彈匣 |
瞄具 | 機械瞄具 |

歷史
1938年,美國陸軍要求為軍官、軍士、車組成員、機槍手、通訊兵及其他不便攜帶全尺寸步槍的士兵,配備一種介乎於步槍與手槍之間,重量不超過2.5公斤的輕型步槍,作為輕型自衛武器用以取代手槍和衝鋒槍。1940年美國軍方批准展開研製計劃,由溫徹斯特連發武器公司設計的樣槍以及彈藥被美軍選中,1941年定型,命名為M1卡賓槍,並於1942年進入現役裝備部隊。直到二戰結束,M1卡賓槍共生產了超過600萬把,这个数字超过了M1加兰德步枪的产量。二戰期間,M1卡賓槍主要由美國海軍陸戰隊使用。
在太平洋战场,M1卡宾枪因体积小,重量轻,以及近距離火力较强而受到不经常与敌军直接作战的士兵或游击队员的好评。[2]但日常与敌军作战的前线士兵(特别是在菲律宾作战的士兵)发现该枪的穿透力及停止作用均有所不足。[3][4]虽然M1卡宾枪使用的.30卡宾枪弹可以轻松穿透钢盔以及当时日军所使用的护甲,[5][6]但是敌军在中弹,以至多次中弹后仍未丧失战斗力的记录多次出现在美军各方的战后报告當中(after-action reports)。[3][7]
起初,M1卡宾枪被設計為一款具全自动射击功能的武器,但由于新型卡宾枪需要快速投产,该功能被取消了。然而在战争後期,为应对德军广泛采用的StG44突击步枪等全自动武器,美军于1944年10月採用可選射的改良版M2卡宾枪与30发弹匣。M2卡宾枪在全自动模式下射速高达850—900发/分鐘。該枪在战争末期(1945年4月)才开始投产,美国军械署亦向士兵分发了可把M1改裝成M2卡宾枪的转换套件,士兵可使用该工具在前线将M1卡宾枪改装以使其可全自动射击。这些改装型卡宾枪在二战末期的戰鬥中獲美軍有限使用。[8]
在韓戰期間使用,美軍內部出现很多抱怨指称.30卡宾枪弹无法阻止身着厚重衣物[9][10][11][12]或装备[13][14][15]的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士兵,甚至在近距离以及多次命中的情況下亦不見效。[16][17][18]海军陆战队第1师的陆战队员亦报告有卡宾枪弹无法阻止敌军士兵的情况,部份单位甚至对卡宾枪射手下达作战规定,要求其瞄准敵軍头部射击。[19][20]中國人民志愿军中使用美军装备的步兵也因相同的原因而厌恶该型卡宾枪,缴获的M1和M2卡宾枪一般装备传令员和迫击炮组员。[21]尽管毁誉参半,M2卡宾枪仍因其持續性火力而常常成为美军在朝鲜半島战场中夜间巡逻时的首选武器。[22][23]士兵们经常会将两到三个弹匣用胶带固定在一起以提高换弹速度,即弹匣并联。(这一方式一般被称作“叢林風格”)[23]
越戰期间,南越軍隊從美國政府接收了至少793,994把M1与M2卡宾枪,这些卡宾枪在戰爭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與此同時,越共游擊隊[24]也曾缴获這些卡宾枪,并将枪管或枪托锯短以方便使用。[25]虽然M1/M2卡宾枪较轻的重量和较高的射速令其适合身材相对较小的亚洲人使用,但是也因为缺乏动能及穿透力而令这些武器无法与AK突擊步槍作比较。[26]
設計
M1/M2/M3卡賓槍採用短行程活塞導氣原理,轉拴式槍栓方式運作。其中M1和M3只能半自動射擊,而M2則為一款選射武器,其槍栓左側設有快慢機,可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這些武器能夠使用15或30發容量的彈匣供彈,槍托上可以附加攜帶兩個備用彈匣的彈匣袋。
M1/M2/M3卡賓槍所發射的.30卡賓槍彈(7.62×33毫米)基本上是温彻斯特M1905步枪使用的.32温彻斯特自填弹的无突缘版本。[27]标准的.30卡宾枪弹弹头重110格令(7.1克),使用M1卡宾枪的18英寸枪管射击时,枪口初速度为610米/秒,动能为1,311焦耳。[28]在100碼(91米)的距离上,M1卡宾枪的散布在3英寸至5英寸之间,这对于一款近距离自卫武器来说已经足够。M1卡宾枪的最大射程为300碼(270米),但是弹头在超过200碼(180米)后下坠严重,因此M1/M2/M3卡宾枪的实际有效射程大约为200码。[29]
M1卡宾枪最初服役时是使用15发标准直弹匣供彈。但隨著美军於1944年10月采用M2卡宾枪,[30],一種30发弯曲弹匣(绰号“香蕉弹匣”)亦同时成為美军制式裝備。[31]二战后,30发弹匣很快成为了M1与M2卡宾枪的标准弹匣,但15发直弹匣一直到越战结束后才停止使用。[32]在初期的战斗报告中,士兵们经常会在战斗中误将弹匣释放按钮当作保险按下。随后,生產廠商改以旋转式保险取代原本的按钮式保险。[33][34]
早期的M1卡賓槍並不配備刺刀,後來根據軍隊的要求,在槍管下方增加了刺刀座[35],並配備M4刺刀。M1/M2卡賓槍具有重量低及射擊時容易控制等優點。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M1卡賓槍被認為是一種有效的近戰武器。但在韓戰期間,M1/M2卡賓槍在嚴寒低溫環境下的可靠性表現差劣。[36][16][37]主要原因是复进簧较为脆弱,润滑油在低温下冻结以及弹药在零度以下反冲力不足。[17][38]
出口
越南戰爭初期,美國政府曾將M1/M2卡賓槍作為軍事援助物資供應友邦,該槍曾是南越軍隊的主要武器。M1卡賓槍亦曾經是聯邦德國(西德)巴伐利亞邦警察以及以色列警察使用的武器。直至現在,以色列仍擁有大量M1卡賓槍及.30卡賓槍彈藥。
M1卡賓槍在中國

1942年後美國以租借法案名義向中華民國政府供應有限的M1卡賓槍,相比起國民革命軍當時裝備的各款栓動式步槍,M1卡賓槍作為半自動武器而且輕巧靈活,故得到了不少國軍士兵的好評。
1945年,国民革命军宪兵也装备了M1卡宾枪,部份在国共内战期间流入中共軍隊手中。
在韓戰期間,入朝參戰的中國人民志願軍也同樣廣泛地使用M1卡賓槍,這些武器不單來自原先的國民黨軍,也繳獲自美軍和韓國軍,以及来自苏联转赠的二战期间美国对苏联的援助。
1949年夏季,中共中央军委下令研究仿制M1卡宾枪,属下兵工厂并曾试产了少量枪枝。后因苏联提供兵工设备及技术(53式步骑枪及56式半自动步枪),中國人民解放军才停止研究仿制M1卡宾枪的工作。
餘下的M1卡賓槍被交予中國民兵使用至1980年代。
改進型號

- 1942年定型,共制造約150,000把
- 摺疊槍托
- 金屬製骨架式槍托,向左摺疊
- 供空降部隊使用
- 改進機械照門,加入風偏調節
- 沒有投產
- 由M1A1用的摺疊槍托改為伸縮式槍托
- 配備15發彈匣
- 沒有投產,原意為替代M1A1卡賓槍但沒有落實

- 1944年定型
- 增加快慢機,可選擇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模式,定位類似德國人提出的突擊步槍概念
- 配30發彈匣,但可與15發彈匣通用
- 共制造約60,000把(但考慮到有眾多M1卡賓槍被改造成M2,所以實際數目比官方公佈為多)
- 雖然有全自動模式,但因為無手槍握把,M2比裝有握把的突擊步槍較難控制
尽管美军对于该枪有需求,但M2卡宾枪在二战中的使用十分有限,且大多是用於战争即将结束时的太平洋战场。[39]M2卡宾枪在后勤维护方面与M1卡宾枪并无太大差异,且其射程、精度以及穿透性均强于诸如汤普森冲锋枪与M3冲锋枪等使用手枪弹的冲锋枪。[40]因此,在二战之后,M2卡宾枪在美军中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冲锋枪,直到其被M16突擊步槍取代。[41]


使用彈藥類型
軍用.30卡賓槍彈:
- M1普通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Ball, M1)
- M6空包彈(用於發射槍榴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Grenade, M6)
- M13訓練彈(Cartridge, Dummy, Caliber .30, Carbine, M13)
- M18高壓試驗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Ball, High Pressure Test, M18)
- M27曳光彈(Cartridge, Caliber .30, Carbine, Tracer, M27)
使用者




阿富汗
阿尔及利亚-於阿爾及利亞獨立戰爭期間從法軍手上繳獲到大量的M1卡賓槍。
安哥拉
阿根廷
奥地利—於1950—1970年代期間採用。
玻利维亚
巴西
- 巴西遠征軍:於1944—1945年間使用。
- 巴西憲兵
柬埔寨
加拿大
智利
中華民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哥伦比亚
刚果共和国
哥斯达黎加
古巴
賽普勒斯
刚果民主共和国
丹麦
厄瓜多尔
埃及
薩爾瓦多
衣索比亞
法國
- 法國武裝部隊:於1954—1962年間使用。
納粹德國
- 德意志國防軍:繳獲自美軍。
西德—於1950—1960年代期間使用。
- 德國聯邦國防軍
- 德國聯邦邊防衛隊
- 警察單位
希腊
- 希臘空軍:使用至1990年代中期。
格陵兰
- 格陵蘭警察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英屬香港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
伊拉克
以色列
義大利
- 卡賓槍騎兵:使用至1992年。
日本
- 陸上自衛隊:1950—1989年期間使用。
约旦
韩国:總數共1,015,588把。
老挝王国
黎巴嫩
利比里亚
利比亞
墨西哥
摩洛哥
緬甸
荷蘭-於1940—1970年代期間使用。
- 荷蘭武裝部隊
- 荷蘭國家警隊
尼加拉瓜
奈及利亞
挪威
- 挪威國防軍:自1951年裝備至1970年。
- 挪威警察局:自1951年裝備至1990年代。
巴基斯坦
巴拿马
秘魯
菲律賓-二戰後使用。
苏里南
泰國
突尼西亞
土耳其
英国
- 英國武裝部隊:於1943年—1960年代期間有限地使用。
- 皇家阿爾斯特警察:裝備至1980年代。
美国
- 美國武裝部隊:於1941年採用,直至1970年代退役。
- 聯邦及地方執法機構
乌拉圭
苏联—二戰期間通過租借法案獲得7把M1卡賓槍。
委內瑞拉
越南共和国
越南
- 越南人民軍:統一後繼承自前南越政權。
流行文化
參見
- M1903春田步槍
- M1加蘭德步槍
- M14自動步槍
- M1941半自動步槍
- 李-恩菲爾德步槍
- 李-恩菲尔德No.5 Mk.I“丛林卡宾枪”
- 恩菲爾德M1917步槍
- P14恩菲尔德
- 罗斯Mk.III
- 德利爾卡賓槍
- 格拉斯步槍
- 勒貝爾M1886步槍
- 貝蒂埃步槍
- 贝蒂埃卡宾枪
- MAS-36步枪
- 莫辛-納甘步槍
- SVT-40半自動步槍
- AVS-36自動步槍
- SKS半自動步槍
- 漢陽八八式步槍
- 快利步槍
- 元年式步槍
- 中正式步槍
- 宣統三年式步槍
- 遼造十三式
- 八一式馬步槍
- 向應式半自動步槍
- 劉式步槍
- Gewehr 88步槍
- Gewehr 98步槍
- 毛瑟Kar98k步槍
- 毛瑟M24步槍
- Gew 41步槍
- Gew 43步槍
- 維特利-維塔利M1870/87步槍
- 維特利-維塔利M1870/87/16步槍
- 卡爾卡諾步槍
- 阿瑪格拉39型半自動步槍
- 三十五年式海軍步槍
- 三八式步槍
- 九九式步槍
- 三八式改狙擊步槍
- 九七式狙擊步槍
- 九九式狙擊步槍
- 二式步槍
- 四式步槍
- 三十年式騎槍
- 三八式卡賓槍
- 四四式卡賓槍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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