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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马拉维关系
雙邊關係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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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与马拉维共和国于1966—2008年有官方外交关系,断交后,目前没有在对方首都互设具大使馆功能的代表机构。对马拉维的相关事务由驻南非共和国台北联络代表处兼辖。[1]
政治
马拉维于1964年独立时,即邀请中华民国参加独立庆典。[2]
1966年7月6日,马拉维独立两周年暨改制共和国纪念,中华民国再次获邀前往庆贺。7月11日,两国建交。9月,于首都利隆圭设立中华民国驻马拉维共和国大使馆,并派驻大使。[2]
1967年8月,马拉维总统班达访问中华民国,并会晤总统蒋中正[3]。
1993年,马拉维派驻中华民国大使,由驻日本大使兼任。
1998年1月,马拉维新闻部长姆帕书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外电引述《新华社》报导,姆帕书在北京表示,马拉维准备朝与其关系正常化的目标努力。中华民国方面由驻马拉维大使馆表达严重关切与遗憾,姆帕书否认发表有关言论,马拉维总统穆卢齐亦向驻马拉维大使石承仁保证,两国邦交稳固。[4][5]
1999年12月,于首都台北设立马拉维共和国驻中华民国大使馆,并派驻专任大使。[6]
2007年12月28日,马拉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7]2008年1月14日,中华民国与马拉维断交。[8]
2009年2月,马拉维总统穆塔里卡坦言马拉维与中国建交后获利未如预期,甚至比不上过去与台湾有邦交时所获得的帮助,马拉维当初与台湾断交并与中国建交是错误的决定,自责“无法向马拉维人民交代”。[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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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国断交前,马拉维曾多次支持中华民国参与国际组织。
1993、1994年10月,马拉维在联合国大会的总辩论中,为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议题执言;[10][11]1995年9月,马拉维与其他19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第50届联合国大会设立研究委员会将“根据会籍普遍原则并按照分裂国家在联合国已建立的平行代表权模式,审议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在国际体系中的特殊情况”案列入议程。[12][13]其后在联合国大会的总辩论,以及联合国成立50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中发言支持;[14][15]1997年9月,马拉维在大会的总辩论中,发言支持中华民国参与联合国;[16]1998年7月,马拉维与其他14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基于国际情势之变迁以及中国分治之事实,应重新检讨联大第二七五八(贰拾陆)号决议”案列入议程。[17][18]9月,在大会的总辩论中发言支持;[19]1999年9月,马拉维与其他12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应审视中华民国在台湾所处之特殊国际处境,以确保其二千二百万人民参与联合国之基本权利获得完全尊重”案列入议程。[20]9月,在大会的总辩论中发言支持;[21]2000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3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应审视中华民国在台湾所处之特殊国际处境,以确保其两千三百万人民参与联合国之基本权利获得完全尊重”案列入议程;[22][23]2001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5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有必要审视在台湾之中华民国所处特殊国际处境,俾确保其两千三百万人民参与联合国工作和活动之基本权利获得充分尊重”案列入议程。[24][25]11月,在大会的总辩论中发言支持;[26]2002、2003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4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中华民国(台湾)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案列入议程;[27][28]2004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4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台湾二千三百万人民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案列入议程;[29]2006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6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台湾2300万人民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及参与问题”案列入议程;[30]2007年8月,马拉维与其他15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连署提案,要求联合国大会将“促请安全理事会依据安理会议事规则第59、60条及联合国宪章第4条,处理台湾之会员申请案”列入议程,这是首度由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以台湾名义申请入会。[31][32]
1997年5月,马拉维与其他8个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向世界卫生组织(WHO)提案“邀请中华民国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世界卫生大会”;[33]2002年5月,马拉维在世界卫生大会(WHA)发言支持中华民国的邦交国向世界卫生组织执行委员会与大会提案,将“邀请台湾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世界卫生大会”案例入议程;[34]2005、2006年5月,马拉维在世界卫生大会发言支持。[35][36]
仅列举部分名单:
外交暨国际合作部长姆泰福[2]、齐佩泰[44]、白岱尔[45][38]、卡松葛[46]、班妲[47]、国防部长辜华鲁(Joseph Kubwalo)[44]、姆延贝[45]、卫生部长汤生[44]、姆瓦瓦(Yusuf Mwawa)[48]、恩高洁(Majorie Ngaunje)[49]、社区服务部长卡托拉皮里[50]、贸易暨工业部长卜米萨(Kaliyoma Phumisa)[6]、卡列索(Peter Kaleso)[48]、李朋嘉[49]、农业暨水利部长齐佩泰[51]、班答[2]、穆沙(Uladi Mussa)[47]、教育暨科技部长宾甘纪[44]、新闻暨观光部长史坦布利(Clement Stambuli)[6]、妇女暨儿童事务部长白岱尔[2]、交通暨公共工程部长朱帕(Peter Chupa)[37]、财政经济计划暨发展部长齐曼哥[52]、齐伦帕[53]、贡德威[49]、土地房屋暨都市发展部长马洛亚[48]、卜米萨[41]、地方政府暨农村发展部长伍平维(Patrick Mbewe)[48]、能源矿业暨自然资源部长班鞑[47]、中央银行总裁姆贝伟(Victor Mbewe)[47]、检察长瓦地(Ishmail Wadi)[41]、陆军总司令秦巴友(Joseph Chimbayo)[45]、常驻联合国代表鲁大卫[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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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列举部分名单:
前行政院长苏贞昌[54]、行政院副院长林洋港[55]、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丁懋时[44]、政务委员于友钊[56]、外交部长章孝严[2]、胡志强[44]、黄志芳[57][49]、外交部政务次长房金炎[58]、吴子丹[59][45]、李大维[37]、杨子葆[49]。
经济
2023年的两国贸易项目如下:
出口至马拉维的前10大项目为: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或以此类原料制造产品之机械;计算器、收银机、会计机、邮资机、售票机与类似机器;合成纤维丝纱梭织物;碟片、磁带、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智能卡与其他录音或录制之媒体;具有特殊功能之机器与机械用具;特殊物品,含出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卫生纸、纸巾或餐巾之原纸、纤维素胎与纤维素纸;印刷版、滚筒与其他印刷组件之印刷机以及打印机、复印机与传真机;特定用途机器之零件与附件;自动资料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磁性或光学阅读机等。[61]
自马拉维进口的项目为:烟叶;咖啡、咖啡豆壳与豆皮、含咖啡成分之代替品;茶叶;特殊物品,含进口未超过5万新台币之小额报单与其他零星物品;集成电路;咖啡、茶或马黛茶之萃取物、浓缩物或为主要成分之调制品,焙制菊苣与其他焙制咖啡代用品之萃取物、浓缩物;宝石(不包括钻石)与次宝石;机动车辆所用之零件与附件等。[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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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马拉维台湾商会”外,另于2007年成立“马拉维台湾商会首都分会”。[49]
援助
1965年12月,中华民国派驻马拉维农耕队。1967年8月,马拉维总统班达抵台访问,要求扩大农业技术合作。[2]断交前,中华民国技术团本部设于首都利隆圭,另设有粮食、园艺发展训练暨推广中心,以及蔬菜种子繁殖中心。协助发展园艺、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稻作为辅)、小型农田水利等3项计划。[45]
2000年2月,中华民国派驻马拉维医疗团,并委托长庚医院代训专科医师。此外,协助兴建的姆祖祖中央医院于11月启用,主要进行艾滋病研究与防治。[6]
2002年7月,财团法人屏东基督教医院接受中华民国外交部委托办理驻马拉维医疗团业务,开启援外医疗团业务委托国内医疗机构经营的先例。[63]
2000年4月,派驻马拉维职业训练顾问团,协助利隆圭技术学院发展技职教育。[6]除每年提供马拉维官员短期职训课程外,2004年起,提供“台湾奖学金”,以促进双边教育交流。财团法人国际合作发展基金会(国合会)亦于2007年提供“高等教育奖学金”,给予马拉维官员或教师赴台取得学位。[49]
1991年3月,马拉维南部地区因连日豪雨导致山洪爆发,造成数百人死伤,中华民国政府捐赠5万美元协助赈灾救难工作。[64]
1992年初,非洲南部严重缺雨造成大规模干旱,4月22日,中华民国政府捐赠300万美元予马拉维协助赈灾救难之用。[65]
协定
签证


两国国民皆须申请签证方可入境对方国家。持中华民国护照的中华民国国民可申办电子签证入境马拉维。[67][68]
持马拉维护照的马拉维国民抵台参加由中央政府机关主办、协办或赞助之国际会议、运动赛事、商展或其他活动,亦可以电子签证入境中华民国,停留最多30天并不得延期。[69][70]
交通
资料截至2023年6月29日
两国无直航班机,亦无中华民国→直航第三地→马拉维,需多次转机前往。
例如: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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