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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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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新屋保龄球馆火灾(又称亚洲保龄球馆火灾),是一场发生在2015年1月20日的台湾火灾。
2015年1月20日凌晨2时,桃园市新屋区中兴北路101号“新屋保龄球馆”火灾,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紧急派出84人抢救;2时52分,铁皮钢架的2层楼建筑因发生闪燃,突然烧塌,6名消防队员殉职。[1][2]其建筑物的1楼是亚洲游泳池、2楼是保龄球馆。
该建筑为20年违建,等级本为30天内必须拆除的“A1-A4”等级被涂改成“非供公众使用”的A7级或是“无立即拆除必要”的B级,过去6年来28次安检仅1次没过[3]。
起因
变电箱爆炸起火。[2]
殉职消防员列表
生还逃出火场的消防员
水带停水扁掉后,仍在火场里的6人因烟雾迷漫与现场障碍物太多互相失联。
消防员黄钰翔因被铁丝绊倒,隐约记得要转弯,幸运走至出口,据其口述:“其实我不知道那就是出口,因为我的面罩上厚厚一层灰,什么都看不到。当我要调头往回走时,刚好一个学长拉住我。”其余6消防员则不幸死亡,陈尸在离门口不到几米的距离,其中蔡长融,离出口仅有12步的距离。[4]
起诉
2015年5月29日,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针对新屋火警起诉。
- 桃园市政府消防局立即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第1项对5名被告同仁,予以“停职”处分;新闻稿表示如经一审判决无罪则予以复职。[5]
- 保龄球馆负责人刘德斌因未依法检修造成电源线年久失修引发火灾,“火警自动警报设备”、“紧急照明设备”因失修无法发挥初期救灾功能,认定刘的行为与6名消防员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被桃园地方法院裁定违反消防法致人于死罪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6年10月,其后刘德斌上诉,2022年5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一审认事用法无违误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6]
相关条目
- 台北林森钱柜大火
- 敬鹏工业平镇厂火灾:造成6名消防员殉职
- 哈尔滨市道外区“1·2”火灾事故-同样造成多名消防员殉职的事故
- 台湾殉职消防人员列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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