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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泽元
臺灣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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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泽元(1945年8月17日—2008年9月22日),前中国国民党政治人物、前屏东县县长。
2001年因涉“四汴头弊案”与“八里污水厂弊案”弃保潜逃至中国大陆,2003年被行政院列为十大通缉要犯,2008年病死于上海。胞弟伍锦霖为前考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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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伍泽元于台湾省立屏东师范学校毕业,1971年于中央警官学校刑事警察学系毕业,1979年于国立交通大学运输工程研究所取得工学硕士学位,1986年于中国文化大学实业计划研究所取得工学博士。
1993年,伍泽元在省府担任交通处处长,国民党大老向党主席李登辉建议征召伍泽元参选,他数度以患糖尿病理由婉拒参选,最终与争取连任的民主进步党籍屏东县长苏贞昌竞选,伍泽元以一万两千票的差距当选。成为民主化后首位国民党籍县长。
1996年,爆发台北县板桥市四汴头抽水站弊案,伍泽元因涉嫌于台湾省政府住都局长期间,图利特定厂商浮编工程预算3亿余元,收受贿款新台币600万元[1],依贪污罪起诉,一审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十五年,不久以“病重须保外就医”为由,获以新台币360万元保释就医。1998年,伍于保外期间,积极投入选战,当选第四届立法委员[2],最高法院后将原案发回高院更一审[3]。
1998年4月,监察院调查发现时任副总统连战借款新台币3,628万元供伍泽元用作竞选经费,却未依法在财产申报中登记,连战因此被裁定须罚款30万元[4]。
有鉴于伍泽元利用保外就医当选立委,乱及司法制度,2000年1月15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俗称“保外就医回笼条款”(又称作“伍泽元条款”)的《刑事诉讼法》第116条之2与第117条第1项第4、5款,以限制受刑人保外就医期间,不得从事医疗以外其他不当活动,违者将遭取消保外[5]。
2001年3月,台湾板桥地检署侦查八里污水厂蛋形消化槽工程弊案终结,伍泽元被控于任台湾省政府住都局长时涉嫌以浮编工程预算方式图利特定厂商达新台币十四亿元,被依“经办公用工程共同舞弊罪”、“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起诉,求处十五年徒刑、褫夺公权七年[3]。同年12月,伍泽元竞选立委连任失败,随即以立委出国考察为由潜逃至中国大陆[2]。2002年被台湾高等法院发布通缉,2003年11月起被行政院列为台湾十大通缉要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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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2日,伍泽元因痼疾糖尿病引发并发症,卒于上海,金瓮暂厝中国大陆。其友人郑大义与万丹乡乡长郭宝联在屏东万丹国中为他举办追思会,国民党副主席关中、政界人士蔡豪、曾永权、廖婉汝、王进士等人都到场缅怀,伍泽元胞弟考试院副院长伍锦霖亦有出席。[6][7]。
选举纪录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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