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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克劳法
美国种族隔离法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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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克劳法(英语:Jim Crow laws)是美国南部以及边境各州于1876年至1965年间实施的一系列种族隔离法规。这些法律主要针对非洲裔美国人等有色人种,核心在于透过法律手段强制公共设施依种族分离使用,并以“隔离但平等”的名目使这种制度在法律上获得正当性。名义上黑人与白人可享有同等设施,实际上黑人所获得的资源往往较差,长久以来造成其在经济、教育及社会上较为弱势的地位。


吉姆·克劳法可追溯至美国重建时期结束后。重建初期的联邦政府法律尚可为南方新获自由的黑人提供一定程度的民权保障;然而随着联邦军撤出,南方白人重新掌控地方政府、立法机构与法院,并以“救赎者”自居,推行一系列恢复白人主导地位的法案。[1] 这些法律又在反黑人组织白百合运动的煽动下进一步强化,不仅剥夺了黑人在重建时期取得的政治与经济权利,还在教育、交通、医疗与公共设施等层面全面实施隔离。[2]
1896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裁定“隔离但平等”原则合宪,使吉姆·克劳法获得司法背书。自此南方各州普遍立法要求所有公共设施依种族分离使用,包括学校、餐厅、交通工具、剧院与公园等。虽名义上“平等”,但事实上有色人种使用的设施不仅资金匮乏、环境恶劣,甚至付之阙如,沦为二等公民。[3][4][5] 例如1930年代的匹兹堡,白人会将非裔民众从公用泳池中赶出,除非他们能出示健康证明;到了1950年代洛杉矶,一些地区甚至规定墨西哥裔美国人仅能在特定“墨西哥日”游泳,之后泳池会排水清洁再开放给白人使用。[6]
1909年成立的,由非裔组成的民权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开始以诉讼和社会运动挑战“隔离但平等”原则。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于“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中一致裁定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违宪,推翻了“普莱西案”的先例。[7][8][9] 此后,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领导的沃伦法院在多起案件中持续削弱吉姆·克劳法,包括于1964年的“亚特兰大之心汽车旅馆诉美国案”的判决确认联邦政府有权禁止公共设施的种族歧视。[10]
不久后,美国国会通过《1964年民权法案》与《1965年投票权法案》,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种族隔离与投票歧视。至此,吉姆·克劳法在法律层面上正式被废除。[11] 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于“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中又裁定禁止异族通婚的法律违宪,终结了美国所有基于种族的婚姻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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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
早在1892年,“吉姆·克劳法”此一名词就出现在《纽约时报》关于南方投票法案的报道上。[12][13]短语“吉姆·克劳”的出处常常被认为是来自1832年一套讽刺安德鲁·杰克逊民粹主义政策的音乐剧《蹦跳的吉姆·克劳》,当中黑人主角吉姆·克劳由白人托马斯·D·赖斯变装饰演,因此六年后“吉姆·克劳”开始成为“黑人”的代名词。十九世纪南方立法机构针对黑人颁布种族隔离法案时亦因此被称为吉姆·克劳法。[12]
法案之初
总结
视角

1865年1月,南北战争已至尾声,美国国会着手修改宪法以废除奴隶制度,并于同年12月18日正式通过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14] 战争结束后美国进入重建时期(1865年至1877年),联邦政府在南部地区颁布了保障自由民(原为奴隶的非裔美国人)和少数战前即为自由身的黑人公民权法律。但到了1870年代联邦军陆续撤出后,南方民主党便联合三K党、白人联盟与红衫军等暴力白人武装组织以攻击共和党官员、驱逐他们出城与私刑黑人选民等方式打压黑人投票,并逐渐重掌在南方各州议会的权力。[15][16] 选举舞弊变得十分普遍,如北卡罗来纳州沿海地区发生了威尔明顿大屠杀,合法选出的共和党官员被暴力推翻;路易斯安那州历年州长选举亦争议不断,尤其是自1868年后选举暴力与对黑人的攻击日益严重。[17]
1877年,联邦政府为了取得南方民主党人承认1876年美国总统选举结果,同意撤回驻扎于南方的最后一批联邦军队,史称1877年妥协。此后,民主党正式夺回所有南方州的政权。[18] 这些被称为“救赎者”(Redeemers)的白人政府陆续制定吉姆·克劳法,试图以制度化手段恢复白人至上,利用威权主义彻底剥夺黑人在重建时期短暂获得的政治与公民权。[19]
1880年代初期,黑人仍能在部分黑人占多数的地区当选地方官职,但在州级与全国选举中的投票权则逐渐被压制。各州相继制定更严格的选民登记法与选举规定,使黑人与贫困白人的政治参与度大幅下降。[20][21] 1890年至1910年间,十一个前邦联州中就有十个州(由密西西比州带头)陆续修改州宪法或增修条款,透过人头税、识字测验、理解测验与居住登记等方式,剥夺了绝大多数黑人民众与数万名贫穷白人的投票权,[20][21] 并利用“祖父条款”暂时豁免部分不识字的白人投票,进而将黑人排除在外。
这一系列限制使南方的投票率急遽下降。1900年路易斯安那州黑人人口占多数,但黑人选民仅剩5320人;到1910年时,登记人数更降至仅730人,不及合格黑人男性的0.5%。在全州60个堂区中,有27个已无任何黑人选民,另9个仅剩一人。[22] 在北卡罗来纳州,1896年至1904年间黑人民众几乎被全面剔除选民名册,原本兴盛的黑人中产阶级也因此停滞。当地白人至上者只花了十年就几乎抹除了该州黑人中产阶级的形象。[22] 阿拉巴马州曾保证贫困白人不受影响,仍有数万人同样被剥夺投票权。[23]
失去投票权者也无法担任陪审员或竞选公职,政治上形同被消失。他们无法影响州议会,利益也被忽视。教育方面,重建时期虽首次在多数南方州设立了公立学校,但黑人学校的经费始终远低于白人学校。在战后棉花价格下跌、南方经济低迷的情况下,紧凑的教育经费也优先供以白人。[24] 与学校类似,很多地区也因为经费不足导致根本没有供黑人使用的图书馆,即便有也多是使用白人捐赠的二手书。[4][25] 综观整个吉姆·克劳时代,这类黑人图书馆都十分稀少,且在20世纪前多半只是学校的附属图书室。公共图书馆几乎都是由中产阶级人士自主发起,并得到卡内基基金会的配对资助而建立的,而非使用公家经费。[26] 南方地区直到20世纪初才陆续出现专门的黑人图书馆。[27]
一些名义上为改革选举制度的进步法案反而加剧了对文盲与贫民的压制。例如南卡罗来纳州的“八箱法”(Eight Box Law)要求选民将选票投入正确的箱子,文盲者稍有失误便丧失投票资格。[28] 到了进步时代(1890至1920年),种族隔离已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成为社会常态。即使法律未明文禁止黑人参与运动或休闲活动,社会惯例仍使他们被实质隔离。[12]
在这种背景下,1912年美国总统选举对非裔美国人极为不利。[29] 当时大部分黑人仍居于南方,早已被剥夺投票权而无法参与选举。虽然人头税与识字测验表面上适用于所有贫困或不识字者,但条文中的后门(祖父条款)使白人得以豁免。例如奥克拉荷马州规定,凡在1866年前具有投票资格者或其后代,可免于识字测验;而在那一年之前有投票权者仅限白人,因此实际上只针对黑人实施限制。[30]
1912的总统选举最后由伍德罗·威尔逊赢得大位。威尔逊虽是来自新泽西州的民主党人代表,却是在南方出生长大,是南北战争后首位南方出身的总统。他当选后便任命多位南方人进入内阁,其中一些人立即要求在联邦机构推行职场隔离,挑战华盛顿特区及联邦机构自内战后便已实施种族融合政策。1913年,美国财政部长威廉·吉布斯·麦卡杜甚至公开表示反对白人女性与黑人女性在同一办公室工作:“我相信这对白人女性来说很难接受。为什么她们不能只与白人女性同事共事?”[31]
威尔逊政府最终仍在联邦办公机构中推行种族隔离,无视北方与中西部的黑人领袖与进步派团体多方抗议。[32] 威尔逊坚信隔离符合黑人与白人双方的“最佳利益”,因此任用多位主张隔离的南方政治人物。[33] 在1913年举行的盖茨堡之役联谊会上,威尔逊于7月4日发表演说纪念林肯宣示“人人生而平等”五十周年,他说:
我们的联合如今如此完整、珍贵且无可质疑,一个又一个州加入我们这个自由人大家庭![34]
《华盛顿蜜蜂报》则反问并质疑:这场大会究竟是为了纪念“终结奴隶制”的人,还是为了那些“曾为维持奴隶制而战,并如今以各种欺瞒手段否定解放成果”的人?[34] 历史学者大卫·W·布莱特后来指出,这场表面上的“和平庆典”实际上是“吉姆·克劳式的重聚”;白人至上主义才是典礼背后无声的主宰。[34]
在1910至1920年代间的德州,多个城镇通过住宅区隔离法并强制规定饮水机与洗手间依人种分设。[34] 排斥黑人的行动同样受到共和党内白百合运动支持。[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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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在查理斯·萨姆纳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巴特勒的努力下,《1875年人权法案》得以出台,以保证每个人,无论种族、肤色、职业,都可以在公共场所,例如酒店、公共汽车、戏院和其它娱乐场所享有同等权利。这项法案产生的效应微乎其微。[36]1883年最高法院决定判决这项法案在某些方面违宪,称国会无法控制个人或公司。当南方民主党白人在国会形成顽固的保守力量,超越了他们所应代表的人口数量时,国会再没有通过人权法案,直到1957年为止。
1887年,W·H·赫德牧师想州际商贸委员会递交投诉,指控佐治亚铁路公司歧视罪,称它为白人和有色人种提供不同的服务。公司成功利用隔离但平等的辩词开脱罪名。[37]
1890年,路易斯安那州颁布法律,要求铁路隔离白人和有色人种。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将人种分为“白人”、“黑人”、“有色人种”(即混血儿)。该法规明确规定黑人禁止与白人列席,但是在1890年之前,有色人种可以与白人列席。对此关心的一群黑人、有色人种和白人在新奥尔良集会,希望能废除该法。组织推举1/8“黑人”的有色人种荷马·普莱西来测试法案。
在1892年,普莱西从新奥尔良东路易斯安那铁路公司购买了一张头等座车票,向乘务员告知自己的血统后他坐进了白人的座位。他被告知自己必须离开座位,在“有色人种”处坐席。普莱西拒绝,被立即逮捕。新奥尔良公民委员会将案件一直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896年)被判败诉,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隔离但平等”合乎宪法。这项判决导致长达58年对黑人和有色人种的歧视。美国最高法院在人权案件中(109 US 3,1883)称第十四条修正案并没有赋予联邦政府限制私人歧视的权利,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63 US 537,1896)中认为只要“隔离但平等”的情况下吉姆·克劳法是合乎宪法的。在随后的岁月当中,法院利用“隔离但平等”的空洞辞令来放任歧视法律,对长期的不平等行为视而不见。
在1908年,共和党控制的国会阻止了在首都推行地面电车种族隔离的举措。[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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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奴隶制被废止后,南方白人在学习管理自由劳工上遇到问题。他们憎恨黑人,后者代表了内战邦联方的失败:“随着对白人优越主义的挑战在南方四起,许多白人试图通过威吓的方式重申他们过去的身份地位,阻止非裔美国人使用新权力。”[39]民主党白人使用权力在公共场所和机构内实行种族隔离,用立法的方式在南方重新对黑人进行压迫统治。
在南方公共场合下对黑人进行系统性排斥的一个辩词是这是为他们好。二十世纪早期的一名学者认为白人学校接受黑人学生意味着“让他们持续承受不舒服的感觉和意见”,意味着“恐怖的种族意识”。[40]这种观念将反黑人情绪合理化,因为当奴隶制在南方成为制度时,这种偏执早已根深蒂固了。
在国家在借助《吉姆·克劳法》推出强制种族隔离政策后,各企业、政党和工会等私人团体也随之建立了各自的黑人歧视条款,规定黑人不得在某些街区购房,不得或在某些商店工作或购物,不得从事某些行业的工作等。在1948年的“雪莱诉克雷默”案(334 US 1)中,美国最高法院曾经禁止某些形式的私人歧视行为,认为那些禁止将房屋出售给黑人或犹太人或亚洲人的限制性条款违反了宪法的规定,由于它们带有国家歧视性,所以只有在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具有效力。但最高法院不愿打击其他形式的私人歧视规定。其理由是,私人团体的歧视性做法并没有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它们不属于该条款的“国家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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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弗兰克·墨菲在是松诉美国案件中将“种族主义”填入了美国最高法院的意见当中。(323 U.S. 214,1944).[41]他称在二战中强行转移日裔美国人使得法院陷入了“丑陋的种族主义深渊”当中。这是最高法院意见中首次出现“种族主义”(墨菲在斯蒂尔诉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公司上两次使用了该词(323 192,1944)[42]墨菲在其它五个案例中各使用了一次,但是当他离开法院时,“种族主义”在二十年内几乎没有再次使用过。该词汇在里程碑式的判决洛文诉弗吉尼亚州中再次出现,388 U.S. 1 (1967)。追随帕克斯的行为,马丁·路德·金带头组织了联合抵制蒙哥马利公车运动,但他们都不是第一次。在二十世纪三十到四十年代中,出现了无数次对种族隔离的抵制和示威。这些早期的示威达到了积极的效果,帮助激发政治运动。例如,匹斯堡城市联盟的K·勒罗伊·埃文斯就在1947年组织了反对员工歧视的示威活动,开始了他富有影响力的政治生涯。
美国最高法院于20世纪着手推翻违宪的《吉姆·克劳法》(黑人歧视法)。在1917年的“布坎南诉沃利”案(245 US 60)中,法院裁定肯塔基州的法律不得要求实施居住隔离政策。1946年,最高法院在“艾琳·摩尔根诉弗吉尼亚州”案中根据宪法的商业条款规定州际交通隔离的做法属于违宪行为。
二战后,非裔美国人开始积极挑战种族隔离政策,他们相信自己在战争中保家卫国所做出的牺牲理应让他们获得更多的权利,成为完全的美国公民。民权运动被一系列事件点燃,包括1946年二战老兵艾萨克·伍达德穿着制服受到虐待。在1948年民主党总统哈利·杜鲁门颁布第9981号总统令,在军队里解除种族隔离政策。
民权运动声势浩大,并在联邦法院里得以应用,攻击吉姆·克劳法案和南方白人民主党政府的相关政策。
对宪法的解释和对少数民族权利应用来说对于法院依然是个挑战。观察家例如伊恩·F·洛佩兹认为在二十一世纪初,最高法院倾向于安于现状。[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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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落及废止

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委员会 和它的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向美国最高法院(沃伦法院)递交了里程碑式的诉讼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347 U.S. 483 (1954)。在1954年关键的决定中,最高法院全票逆转1896年 普莱西判决。最高法院认为用法律(按照法律的)在公立学校内实行种族隔离政策违宪。这项判决产生了极为深远的社会效应。依法隔离并没有被废止,直到1964年颁布了人权法案为止。历史所示对贫困生的教育不只是局限于小数民族,州郡依然在解决这一问题中。
1954年,以第14任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为首的美国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中做出历史性判决,9位大法官全票通过(9-0),认为公立学校将公共设施进行分隔的做法在本质上具有不平等性。[44]沃伦法院的该判决有效地推翻了“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并保护了黑人群体在社会其他领域中的合法权益。这一标志性案例涵盖了若干诉讼事件,其中包括特拉华州的“格布哈特诉贝尔顿”案、南卡罗来纳州的“布里格斯诉埃利奥特”案、维吉尼亚州的“戴维斯诉爱德华王子县教育局”案,以及华盛顿特区的“思博德·博林诉梅尔文·夏普”案。这些裁决使国家根据《吉姆·克劳法》施加的隔离政策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在此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还有另外一些案件,如1950年的“麦克劳林诉俄克拉何马州评议委员会”案(339 US 637)、1958年的“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诉阿拉巴马州”(357 US 449),以及1960年的“博因顿诉弗吉尼亚州”案(364 US 454)。
法院判决并没有制止事实上或居民区学校的隔离政策。这种隔离在今天依然出现。很多城市系统开始关注经济和阶级隔离而不是种族隔离,并发现这一问题在所有种族的贫困生中都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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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罗莎·帕克斯在公车上拒绝将座位让给白人。这种公民不服从行为成为民权运动重要的催化剂。她的行为,及其示威所造成的刺激导致一系列立法和判决,为推翻吉姆·克劳系统做出了贡献。

1964年1月,民主党总统林登·约翰逊会见了几位民权领导者。1月8日,他在首次发表国情咨文致辞时要求国会“让此届国会实现的公民权利超过以往一百年来国会在该领域取得的成果总和。”6月21日,民权工作者迈克尔·施维尔纳、安德鲁·古德曼和詹姆斯·钱尼消失在密西西比州的尼肖巴县失踪,他们曾在那里志愿参加作为密西西比夏季项目一部分的非洲裔选民登记活动。三位活动家的失踪引发了全国的注意,人们随之愤怒起来,约翰逊和民权活动家利用这个机会建立了北方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联盟,并推动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和《1965年投票权法案》。[45]
1964年7月2日,约翰逊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1964年民权法案》。[45][46]该法援用了商业条款[45],以禁止公共场所(私有餐馆、酒店、商店,以及私立学校和工作场所)中的歧视现象。这种商业条款的应用在1964年的亚特兰大之心汽车旅馆诉美国案(379 US 241)中,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沃伦法院)的支持。[47]而在国会两院中,北方民主党比北方共和党更加支持1964年民权法案,南方民主党比南方共和党也同样如此。在美国众议院代表南方选区中,更多的民主党(7/94或7%)投了票,而共和党无以投票。就北方民主党而言,有145人投票(145/154或94%)支持法案,对比北方共和党(138/162或85%)。参议院所有的南方共和党投了反对票,南方民主党为(20/21或95%)。就1964年公民权法案来说,从支持度上看民主党比共和党支持的多,在北方的情形也是一样:北方民主单为98%(45/46),共和党84%(27/32)。
到了1965年,反对国家剥夺公民权的斗争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但总体上成效有限,并且在一些领域中几乎没有进展。1964年三位争取投票权的活动家在密西西比州遭到杀害后,国家拒绝起诉凶手,并随之出台了无数对黑人不利的暴力和恐怖主义法案,这引发了举国上下的关注。最后,1965年3月7日发生了一起州警官对和平游行者无端发起攻击的事件,这些遭袭者曾经穿越阿拉巴马州塞尔玛的埃德蒙·佩特斯大桥,后来来到位于蒙哥马利的国会大厦发起游行,其间并无过激行为。这一事件使总统和国会下定决心,克服了南方的阻力,实行了有效表决权,进行强制执行立法。约翰逊总统发出呼吁,强烈要求设立投票权法和听证会,并于其后出台了《投票权法案》。[48]
最后,《1965年投票权法案》禁止了国家在所有联邦、州和地方选举投票中设置障碍,并且在选民投票率低的有可能存在歧视现象的县区设立了联邦监督和监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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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

尽管常被认为是吉姆·克劳法的南方版本,南部各州的反异族通婚法依然被立法通过,禁止不同种族间通婚。这些南部各州的法律并没有被美国《1964年民权法案》所废除,直至1967年美国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领导的美国最高法院在洛文诉弗吉尼亚州案中作出里程碑式的判决,判定各州的反异族通婚法违宪。[7]沃伦大法官在判决意见书中写道:“选择与另一个种族的人结婚或不结婚是每个人的自由,只取决于个人,而不取决于各州(the freedom to marry, or not marry, a person of another race resides with the individual, and cannot be infringed by the State)。”[7]

吉姆·克劳法与南方高私刑率成为二十世纪上半叶非裔美国人大迁徙(The Great Migration)的主要原因。由于南方机会不多,非裔美国人跑到北方城市寻求更好的生活,城市人口增加。据统计,1916-1970年间共有约600万非裔美国人从美国南部各州的乡村地区迁徙至美国东北部、中西部以及西部地区。[49]
在二十世纪早期,虽然在吉姆·克劳年代生活困苦,很多非裔艺人和文学家获得了包括白人在内的承认。他们中有舞蹈家比尔·罗宾逊和尼古拉斯兄弟,爵士乐手如艾灵顿公爵和贝西公爵夫人,演员海蒂·迈克丹尼尔(1939年她成为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第一位黑人,她因《乱世佳人》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
非裔美国运动员在吉姆·克劳年代饱受歧视。白人阻挠他们参与很多组织性运动竞赛。拳击手杰克·约翰逊和乔·路易斯(两人都成为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和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在柏林1936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获得四项金牌)都在此时争光。在棒球运动中,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肤色线使得很多黑人无法参加美国职棒大联盟,导致黑人联盟诞生,涌现出很多杰出运动员。1947年,当杰基·罗宾森成为第一位职棒大联盟的非裔美国运动员时,他打破了肤色界限。棒球队在此后进行整合,使得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黑人运动员可以完全参加该项目。
1971年,最高法院(伯格法院)在“斯旺诉夏洛特—梅克伦堡教育委员会”案中判决禁止校车在接送学生时采取种族隔离做法,以达到种族融合目的。
对宪法的解释和对少数民族权利应用来说对于法院依然是个挑战。观察家例如伊恩·F·洛佩兹认为在二十一世纪初,最高法院倾向于安于现状。
实例
- 交通运输

餐厅隔离出口“白人”与“有色人种”,北卡罗来纳杜伦,1940 - 异族结婚
- 同居
- 任何未婚的黑人男性和白人女性,或白人男性和黑人女性,若同居在同一个房间,应各自处12个月以下徒刑,或罚款500元以下。(佛罗里达州)[50]
- 教育

《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前美国各州在教育方面实施种族隔离的情况 - 餐厅
- 所有餐厅经营者,应该提供专一白人服务或专一有色人种服务,而且不该在同一房间同时为不同人种服务。(乔治亚州)[50]
- 业余篮球
- 白人业余篮球队在预留给黑人篮球队的场地两个街区内打篮球是非法行为,黑人篮球队在白人篮球队两街区内打球也是非法的。(乔治亚州)[50]
- 住宅
- 在一个全白人公寓租房间给黑人,或在一个全黑人公寓出租房间给白人,应处不少于25元,不多于100元的罚款,或服不少于10日,不多于60日的刑期,或罚款和服刑两者一起,如果法院决定。(路易斯安那州)[50]
- 提倡平等
- 所有印刷、出版或流通或公然展示有关支持社会平等或跨种族婚姻的资讯、论据或建议是有罪的,应被处以不少于500元的罚款或不少于6个月的刑期或两者一起。(密西西比州)[50]
- 休闲活动
- 委员会有权对白人与有色种族间的钓鱼、划船和沐浴进行种族隔离。(奥克拉荷马州)[50]
- 电话亭
- 白人与有色种族应该有分离的电话亭。(奥克拉荷马州)[50]
参见
参考资料
更多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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