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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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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骏马奖,是1981年创设,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少数民族文学的国家级文学奖[1]。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每三年举办一届[2]。自创建到第十一届,共有748人次,709篇(部)作品获奖[3]。获奖作品为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撰写出版的文学作品,形式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集、短篇小说集、长诗、短诗、散文集、报告文学、理论评论集、翻译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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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80年7月,中国首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由中国作家协会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组织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决定了要设定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该奖项由中国作家协会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之中也包括被命名为“腾龙奖”的专门为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奖项[4]。1986年8月,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乌兰夫在中国呼和浩特举办的中国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题材电视剧电视艺术奖上,为该奖项命名并题写“骏马奖”三字。该奖项与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同为国家民委主办且都属于少数民族文艺作品的评奖,因此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也启用“骏马奖”作为该奖项的新的命名。在1999年举办的在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评奖中,该奖项正式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5]。2004年,中宣部批复中国作协,将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定为国家级文学奖[6]。在2005年举办的该奖项的第八届的评奖中,被更名为“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并沿用至今[5]。
第一届至第五届骏马奖的颁奖典礼均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而1999年10月,第六届骏马奖将颁奖典礼在昆明云南省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7]。2002年9月,第七届骏马奖则又回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8]。2005年12月,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云南昆明举办颁奖典礼[9]。2008年11月,第九届骏马奖颁奖典礼则是在贵州贵阳举办[10]。2012年9月,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典礼在国家大剧院举办[11]。2016年9月,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办[12]。2020年8月23日,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二届骏马奖评奖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揭晓[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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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及获奖情况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较为稳定的奖项有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奖、翻译奖等。曾先后取消了荣誉奖、儿童文学奖、电影文学奖、剧本奖、新人新作奖以及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等奖项。十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共产生709篇(部)获奖作品,748人次获奖。从第一届到第十一届,骏马奖颁奖数量下降超过80%。骏马奖体现对了对少数民族的照顾倾斜和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扶持,通过对骏马奖的少数民族语言作品获奖率进行统计,该奖少数民族语言获奖率高于汉语作品获奖率。但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面临一些困境,如相关的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曾几次被撤销[6]。
关于获奖者的信息,女性骏马奖得主比例上升。早期的骏马奖得主呈现了一体化的特征。他们大部分为职业作家且大多属于文联或文协系统,得主们主要从事编辑或者教师等职业。而在后期的评选中,虽然职业作家仍然占大多数,但获奖人员的身份则愈发复杂。主治医师、公益志愿者等非职业作家的作品也会出现在获奖名单之中[6]。
而关于获奖作品内容,在早期的骏马奖获奖作品中借内容主要为革命历史的叙述或对当时政策的拥护的政治化主题来构建主流话语。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对民族或地域的文化内容成为获奖作品的主要内容,少数民族作家通过对民族性的挖掘和地域文化的坚守而完成自身的民族或地域的身份认同。到了二十一世纪以后,获奖作品内容则开始关注民族关系、民族精神以及更深层的对人类生存的思考等母题,通过对民族文化或地域生活的书写来阐述更普遍的生命命题[14]。不过获奖作品内容上也不必然强调本身民族性的特质[15],像是一些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如钟铁夫的《女人无泪》,侧重点是妇女解放和独立而非民族生活、民族历史等与少数民族相关的主题。又或者一些作家愿意跳出民族的界限,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作为主题,比如王华的《雪豆》。另外,少数民族作家更倾向于追忆历史而非对现实的表达以及少数民族作家更喜爱乡土题材而非城市题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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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的特点
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在评选的运行机制上体现了政治话语与文学场域两种逻辑的博弈。第一,骏马奖的的主办单位的官方化。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在最初虽然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作为领导机构,不过是由《民族文学》杂志进行评选,带有刊物办奖的色彩。从第二届开始,该奖项改为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奖项,因此该奖项成为主流文化体制的组成部分。第二,骏马奖的评委非专业化。骏马奖的评委主任分别是中国作协的党组领导和国家民委的负责人,明显缺乏从事相关民族文学研究的专业批评家和研究者,如第九届的21位评委中仅一人从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和批评研究。另外,评委虽然由中国作协和国家民委的成员中共同产生,但评委组作协体系的人员偏多。同样在第九届的21位评委中,仅三人为民委负责人,其余18人中5人为省级以上的作协负责人,其余人员也是作协会员。第三,政治认同优先。第一届骏马奖的评奖对作品评选范围更加注重,但从第二届开始,虽然标准略有不同,但始终的逻辑为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例如提出“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等思想性的评选标准[16]。
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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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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