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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协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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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交通协调政策香港政府运输署于1985年推行的一项公共交通政策,目的是鼓励新界市民使用铁路出入市区,亦减少市区的交通流量,可谓早期的“保铁政策”及三年一改政策。[1]

香港政府在1990年发表的《迈向21世纪:香港运输政策白皮书》中,对公共交通协调政策有以下描述:[2]

公共交通工具的协调政策,旨在让不占用路面或能够经济地使用路面的交通工具优先使用道路,并尽量减低恶性竞争。如果缺乏适当协调,在需求量大的地区,若干交通服务会供过于求,这样不但会令繁忙的道路更加挤塞,而且会危害各类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能力和效率,导致加价,最终使乘客选择减少,以及在人口少的地区构成交通服务不足的恶性循环。

新开办路线限制

根据该政策,新开办的巴士路线有以下限制[3]

  • 市区路线:
    • 不能在铁路车站400米范围以内设置车站、途经或以一个铁路车站为总站;若在铁路车站400米以外设置车站,开办有关路线不会受此政策限制。
    • 起屹点均位处铁路走廊,或以铁路走廊为中心的服务,除非走线与铁路走廊有显著差别,否则不会批准开办。
    • 与铁路走廊平行的路线,重叠路段不能超过四个铁路车站,且不得超过全程行车里数的一半。
  • 新界西部(青衣除外)之屋邨线,走线不准过九龙深水埗钦州街
  • 新界东部及青衣路线,走线不准过九龙旺角亚皆老街
  • 屯门、元朗市中心路线,走线不准过九龙佐敦佐敦道
  • 除非市区走线与终点站远离铁路走廊,不得开办由荃湾市中心、葵涌市中心(不包括青衣)的巴士路线。
  • 除非走线及总站远离铁路车站及铁路走廊,巴士公司不可开办九龙市区或新界区来往香港岛之过海路线。
  • 准许开办新界东来往观塘、长沙湾及荃湾的新路线。
  • 另外为鼓励新界东部屋邨使用铁路出入,鼓励九巴开设接驳九龙塘站的巴士线(81M/82M/88M)。但北区、大埔及城门河以北的沙田(即九广东铁沿线范围)接驳地铁的路线,不准以九龙塘站作总站。

例如于1986年10月19日开办的68A,原计划市区以旺角为总站,但因为受此政策影响,市区总站缩短至当时的深水埗码头

当年的深水埗码头大角咀码头作总站,一方面满足新界居民能有巴士线往市区,亦能让新界西居民乘船过港岛,以及中国大陆澳门(因为以前未有尖沙咀中国客运码头,来往中国大陆及香港的船只以深水埗码头/大角咀码头为香港的总站。)当然,只往深水埗/旺角肯定不能满足新界居民(尤其是当时新界西屋邨巴士只能到达深水埗),但为了减少繁忙市区的交通流量,便安排新界区的市中心线不准过佐敦道码头,方便新界居民于市中心再接驳区内线返家,直至西区海底隧道在1997上半年通车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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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政策

新界各区开办往观塘的路线不受当年“公共交通协调政策”所影响,是因为新界居民使用铁路往返九龙东需要转车(新界东为九龙塘,而新界西为太子),而不及一程巴士方便。另外新界新市镇居民(特别是沙田区居民),不少原先是因应九龙东旧屋邨重建而迁入;而且他们的工作地点/就读学校仍维持九龙东区,阻挠九巴开办新界至九龙东巴士线会引起民愤。

一个特别的例外是,当1988年9月18日九广轻铁通车时,运输署实施“轻铁专区”,屯门天水围元朗市中心间内的交通改由九广轻铁及接驳巴士负责,以免轻铁受过大的竞争。运输署为安抚九巴屯门区议员及居民,便容许当时开办屯门至旺角的新线,当时有59X、66X及67X,但只是旺角而已。

“公共交通协调政策”遭受当时居民及区议员猛烈抨击,认为是偏帮铁路,剥夺市民的选择权,直至1988年,由于香港地铁九铁已经饱和,地铁更于1988年5月实施繁忙时间附加费,使铁路运载达至80,000人以下的安全水平,才放宽此政策。第一条因放宽“公共交通协调政策”而受惠的,便是1989年1月16日起开辟营办的81C线,由马鞍山耀安邨沙田尖沙咀东(现已迁往尖沙咀东(么地道),并于早上繁时分拆出281B及281X)。由于是该政策放宽后新界首条直达尖沙咀的全日路线,无线电视节目“新闻透视”亦为81C线制作专题报导,可见九巴及社会各界对此政策放宽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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