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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屋邨
香港公共房屋类别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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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是香港公共房屋最常见的类别,由政府或志愿团体兴建,出租予低收入市民。现时香港提供出租公营房屋的机构有三个,分别是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
在2022年12月31日,香港约有三分之一居民(即逾224万人)居住于香港各公共屋邨的出租单位,包括房委会85万个 、房协12万个[1]、以及在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大坑西邨逾1,600个的单位[2]。
历史
香港公共屋邨发展源自1953年12月石硖尾木屋区发生的一场大火,香港政府为安顿灾民,开始兴建简单实用而租金廉宜的徙置大厦,标志着香港公共屋邨的诞生[3]。
香港很早已有为低收入居民设置出租房屋,初期多由志愿团体提供,例如于1948年成立的香港房屋协会及于1950年成立的香港模范屋宇会,香港政府只是提供土地。直到1954年,政府才开始大量兴建徙置区。于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屋建会)推出廉租屋邨。1973年,为了配合十年建屋计划,房委会成立并且取代屋建会,徙置事务处及市政事务署辖下的屋宇建设科则重组成为房屋署。香港房屋委员会接收了所有徙置大厦、10个屋建会廉租屋邨和17个政府廉租屋邨,合称为公共屋邨,由房屋署统一负责管理及规划。
到1980年代起,随着社会进步,房委会于大部分公共屋邨设有多个民生设施,例如购物商场、街市、停车场、主题式花园和提供多项康乐及儿童游乐设施,供居民作休憩之用;著名的例子包括彩云(一)邨、美林邨、蝴蝶邨、新翠邨及乐华(北)邨等。由1987年开始,凡在出租公屋住满10年的住户,如家庭总收入超逾资助入息限额,须缴交双倍租金,另加差饷。
1990年代开始,公屋需求大增,房委会开始提高建筑密度并减少公共休憩设施面积;1997年推出的八万五计划为求提供最多的单位,用尽地积比率,更使建筑密度进一步上升,邨内休憩空间所剩无几。此现象特别可见于天水围北的各屋邨,如天悦邨、天逸邨、天华邨等,直至2000年代初八万五计划失败,公共休憩设施面积才得以逐渐增加。
近年,因应非标准设计大厦面世,房委会在规划屋邨时亦会将康体及儿童游乐设施甚至花园及屋邨广场等休憩设施与住宅大厦一同因应地盘微气候等数据而作出适当的设计,使新落成的屋邨的环境较以往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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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共屋邨设计作品所获的建筑设计奖项
彩虹邨于1965年荣获香港建筑师学会银奖
美林邨第一期于1982年荣获香港建筑师学会年会优异奖,以及第二期的美林室内运动场更于1987年获得香港建筑师学会年奖银牌奖
恒安邨商场及中央花园获得1989年香港建筑师学会优异奖
广源邨商场获得1992年香港建筑师学会优异奖
茵怡花园获得1998年香港建筑师学会银牌奖
秀茂坪商场获得香港建筑师学会颁发的2001年城市设计奖,以及获得香港工程师学会及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联合颁发的“卓越结构嘉许奖”
房屋委员会为公共屋邨项目试行环保措施
2009年,房屋委员会试行以环境保护物料──矿渣微粉,局部代替水泥作为楼宇外墙,比起前者可以减低9成的碳排放量、节省成本及减少墙身裂纹的情况。2012年开始,房屋署决定全面采用,并且率先于12座新公共屋邨项目采用环境保护物料以兴建大厦外墙,当中沙田水泉澳邨将会成为首座全面使用上述物料的公共屋邨;每兴建一单位可以减少250公斤的碳排放量及节省40港元成本;以每年兴建15,000单位计算,全年可以减少高达3,700吨的碳排放量,以及节省600,000港元成本。环境保护物料比一般石屎的受力及抗腐蚀能力高,亦有助于改善石屎剥落的情况[4][5][6]。此外,2014年起,公共屋邨将会陆续广泛采用LED灯,以减少耗电量[7]。
全香港142座公共屋邨的公用地方安装了约百万支电灯,每年总耗电量逾亿度,对财政及环境均造成负担。房屋委员会为了推动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量,于2012年4月斥资逾2亿6千万港元,逐步更换较为节省电力的电子镇流器,耗电量将会大减3成,预计每年可以节省3千3百万港元的电力耗资费用,减少碳排放量相当于种植百万棵树木。整项工程预计于2015年9月前完成[8]。
为了加强节约能源,并且减少耗电量及碳排放量,运输及房屋局引入多项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引进两级光度照明控制、LED灯凸面照明器及太阳能光伏板等,相关大厦因而每年节省24万度电力,加上配合其他措施,总节省的公用设施耗电量达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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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租公屋要求及备注
以下列出的申请出租公屋要求及备注等、主要适用于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出租公共房屋: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及拥有香港入境权。
- 收入不得超过政府制定之“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视申请人的家庭人数而定)[10],一旦超出“最高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的中产或富裕家庭,房委会将视作富户处理,或会调高其租金,房屋委员会要求所有出租公屋申请人及住户,必须如实申报收入及资产,若发现是蓄意虚报或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会遭检控,最高刑罚是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 申请表格可到各区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交出后需要3至5个月内通知。
- 一般年龄越低,成功分配出租公屋的机会率就越低,等候时间也会相对较长。至于年龄超过60岁的独居长者可以以“高龄单身人士”而获得优先配位
- 房屋署承诺年满60岁的申请人可以在三年内获得上楼的机会,而且长者亦可优先获分配市区的出租公屋单位
- 所有公共房屋单位皆不准养狗,除非该单位所有居住成员均年满60岁,则可在单位内饲养犬只而无须向房屋署申请批准。
- 租金一般会占该出租公屋住户每月收入约10个百分比,租金亦包括该屋邨之管理费,无须补地价
- 根据政府最新定立之“屋邨管理扣分制”,如住客入住出租公屋后有多次高空掷物或私自养宠物等的记录,会因应情况而扣分。如被扣尽分数,房屋署会按照房屋条例赋予权力,要求租户迁出,但只要所有租住成员已经年满60岁,该单位即豁免受屋邨管理扣分制约束,不会因为违反规定而被扣分或被要求迁出[11]。
- 另外,香港房屋委员会设有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每年年中均会开设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推出部分较为不受欢迎的出租公屋单位予轮候者选择,缩短轮候时间,提早上楼[12]。
- 出租公屋设有分户政策,为家庭成员之间不和或其他有体恤理由的住户安排另一个出租公屋单位。例如,根据房屋署的指引,家庭暴力是其中一个常见的分户理由,然而分户安排会根据家庭成员年龄而作不同处理:年长家庭成员受虐,房屋署会尽快为年长家庭成员安排另一单位;年轻家庭成员如有份虐待年长家人,房屋署有权根据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如相关年轻家庭成员被捕且情节严重(例如使受虐的年长家庭成员入院),在未定罪的情况下房屋署有权即时终止年轻家庭成员的租住公屋户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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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户政策
房委会在1987年起实施“公屋住户资助政策”(俗称“富户政策”),向不再需要资助的住户减少房屋资助,以鼓励富户迁出出租公屋单位,确保出租公屋资源合理分配。租住公屋的住户(包括中转房屋住户)住满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两年向房委会申报家庭入息。不申报的住户须要缴交双倍净额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而家庭入息超过指定的入息限额的住户,便须按情况缴交倍半或双倍净额租金/暂准证费另加差饷。相关的入息限额会由房委会每年检讨一次[14]。
根据“维护公屋资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缴交双倍租金的住户须每两年申报资产。不申报资产或资产超出限额的住户,便须在一年的暂准居住期内迁出,期间须缴交相等于双倍净额租金另加差饷或市值租金(以较高者为准)的暂准证费[15]。
2017年10月起,房委会进一步收紧富户政策,租户的每月入息上限定在入住出租公屋入息限额5倍,资产上限则定在入住出租公屋入息限额100倍,其中一项超标便要搬走;又或只要有一人持有本港的住宅物业,亦要搬走。不过,所有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住户,或全部成员均领取综援,可获豁免。若出租公屋居民收到房署的迁出通知书便须迁出,设1年宽限期,亦设有上诉机制[16]。
在2010/11年度,租住公屋富户约有2.3万户,占租住公屋租户3.5%。该年度在相关政策收回的单位有770个[17]。
2023年5月,房委会通过建议,现时住满十年才需要申报是否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将收紧至每两年一次,租户须于置业后一个月内申报,否则有机会被终止租约。而须要迁出的租住公屋富户,租户暂准居住证由12个月收紧至4个月。建议同年10月起实施。[18]
2025年1月,“守护大屿联盟”召集人谢世杰因涉诈骗罪被警方拘捕。据报道指谢在申请公屋及长者生活津贴时涉作出虚假的陈述,隐瞒真正的收入,虚报其入息低于有关申请的入息上限[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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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屋邨分类与命名
所有由房委会兴建的公共屋邨及相关公共设施,在兴建时均会获编配一个项目编号,规律如下:
- 项目编号依次由两位字母区域号、两位数字顺序及两位字母修饰词作结
- 区号及项目编号举例如下:
- “HK”代表香港岛及鸭脷洲岛(早期开展项目)例如:HK01为鸭脷洲邨、HK02为利东邨、HK03为兴民邨、HK05为小西湾邨、HK12为马坑邨及龙欣苑、HK14为田湾邨重建、HK16为兴华邨第一期重建(HK分区,现再以区议会分区再进行细分)
- “ET”代表东区 例如:ET01为连翠邨、ET04为华厦邨翻新、ET06为渔湾邨渔进楼
- “KL”代表九龙(早期开展项目)例如:KL01为彩云邨、KL13为彩辉邨、KL32为秀茂坪邨重建(不包括第10期秀润楼)、KL34为油塘邨重建、KL48为石硖尾邨重建、KL77为油丽邨、KL85为海达邨 (KL分区,现再以区议会分区再进行细分)
- “KW”代表九龙西区 (已由区议会分区取代)例如KW01为长沙湾邨
- “KT”代表观塘区 例如:KT04为安泰邨、KT10为鲤鱼门邨鲤旺楼、KT16为秀茂坪邨10期秀润楼、KT18为彩兴苑、KT19为晓明街项目、KT24为彩福邨彩和楼
- “KC”代表九龙城区 例如:KC01为启晴邨、KC02为冠德苑
- “WT”代表黄大仙区 例如:WT01为景泰苑、WT04为富山邨富晖楼、WT05为启钻苑
- “SP”代表深水埗区 例如:SP01为苏屋邨重建第一及二期、SP14为白田邨重建、SP15为丽翠苑、SP16为凯德苑、SP17为凯乐苑、SP18为海盈邨
- “TW”代表荃湾区及葵青区(因为葵青区曾经属于荃湾区)例如:TW34为石篱邨重建
- “KS”代表葵青区 例如:KS01为葵翠邨、KS21为尚文苑、KS24为荔景邨新楼
- “ST”代表沙田区 例如:ST39为美田邨美全楼、ST40为丰和邨、ST41为水泉澳邨、ST44为美柏苑、ST45为美盈苑、ST46为嘉顺苑、ST50为彩禾苑、ST51为硕门邨二期
- “JB”代表将军澳新市镇(早期开展项目)
- “TK”代表将军澳新市镇(后期开展项目) 例如:TK08为彩明苑、TK09为健明邨、TK07为尚德邨尚美楼
- “SK”代表西贡区(包括将军澳新市镇)例如:SK04为雍明苑
- “TP”代表大埔区 例如:TP09为宝乡邨、TP10为富蝶邨一期、TP13为富蝶邨二期
- “FL”代表北区粉岭及上水新市镇(早期开展项目)
- “NR”代表北区 例如:NR01为祥龙围邨、NR02为宝石湖邨、NR03为晖明邨、NR08为皇后山邨、NR10为山丽苑
- “YL”代表元朗区 例如:YL01为水边围邨、YL09为朗晴邨、YL39为洪福邨、YL40为朗善邨、YL44为宏富苑、YL45为屏欣苑
- “TM”代表屯门区 例如:TM21为欣田邨、TM24为龙逸邨
- “RH”代表乡村式发展出租公屋(包括离岛区出租公屋)(早期开展项目)例如:RH01为长贵邨、RH02为银湾邨、RH03为龙田邨二期
- “IS”代表离岛区(东涌新市镇发展之后,离岛区已改用IS为代码)例如:IS01为富东邨、IS02为逸东(一)邨、IS03为逸东(二)邨、IS10为迎东邨、IS12为银蔚苑、IS14为满东邨、IS15为银河苑、IS16为裕泰苑
- 修饰词如下:
- 一个编号可以对应属于同一项目的不同屋邨,相反亦然
例子1 - 油塘邨的项目编号“KL34RR”,代表是九龙第34个房委会项目,并按整体重建计划兴建;此编号在更改修饰词为“RH”后,亦同时对应同一项目内的油美苑及油翠苑。另外大本型商场也是共用KL34作项目编号。
例子2 - 油丽邨 第七期的项目编号为“KL77/7”,代表是九龙第77个房委会项目,的第七期,现为信丽楼。
此项目编号系统同时适用于居屋及绿置居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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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公共屋邨楼宇等命名重视意头和归属感[20]。
除太平邨外,北区其他出租公屋取名自附近的地名、雅称或古称,例如华明邨取自画眉山、嘉福邨取自附近的鸡岭的谐音及百福村、祥龙围邨取自附近的丙岗村本名“祥龙围”、祥华邨原拟作黄岗山邨, 但但为免让部分人联想到与1911年广州起义(俗称黄花岗起义)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的关系,最终改以“藏霞精舍”的谐音命名等等。
除俊宏轩外,天水围出租公屋以“天”来命名,包括天恒邨、天恩邨、天悦邨、天晴邨、天华邨、天逸邨、天瑞邨、天慈邨、天泽邨及天耀邨。
房委会楼宇设计类型
公共屋邨楼宇设计类型可大致概括如下:
- 第1代公屋类型(1970-1984年):双塔式大厦、旧长型大厦(23平方米早期设计、27平方米)、大十字型(原政府廉租屋邨标准,每层48室单位设计仅大兴邨和顺安邨独有)、工字型大厦(第一及第二代)、I型大厦(原屋宇建设委员会标准)、梯级型大厦(蝴蝶邨独有)、旧十字型大厦
- 第2代公屋类型(1984-1992年):旧长型大厦(23平方米后期设计)、新长型大厦、工字型大厦(第三代)、Y型大厦(Y1型、Y2型、Y3型、Y4型)、相连长型大厦、新十字型大厦(1987年版本,多数于同期居屋项目采用)
- 第3代公屋类型(1992-2003年):和谐式大厦(和谐一至三型、乡村式大厦、和谐式小型单位大厦、单方向设计大厦、和谐式附翼大厦)、康和型大厦、新十字型大厦(1999年改良版本)、多层中转房屋
- 第4代公屋类型(2003-2012年):新和谐式大厦(新和谐一型、新和谐附翼大厦、新和谐式小型单位大厦)、非标准设计大厦(非构件式单位设计、非构件式连同小单位设计)、灵活性大厦(类似弹性十字型, 石排湾邨独有)
- 第5代公屋类型(2012年至目前):非标准设计大厦(构件式单位设计)
康和一型、新十字型及部分和谐一型大厦原本是为居屋计划而设计,但有部分项目(尤其是居屋第二十三期乙)因政府决定停售居屋而改为公共屋邨出租。
而旧十字型大厦本来是为出租公共房屋而设计[21][22][23][24][25][26][27][28],不过因居屋计划反应热烈才决定将绝大部分楼宇转作居屋发售,只有类似居屋版本的新田围邨裕围楼楼宇是维持出租之用。
公共屋邨楼宇类型总表(注:因类型众多,恕未列出所有):
摄影风潮
不少热爱摄影的人仕都喜欢拍摄公共屋邨的外貌特色,及后慢慢演变成以公共屋邨作背景,拍摄人像硬照或影片。当中较为人知晓的有石硖尾南山邨、彩虹邨、观塘乐华南邨、观塘坪石邨等等。亦有热爱摄影的人仕于社交网站开设专页以分享屋邨的美。
2018年,从读书时期开始走遍香港二百多个屋邨,并拍下了二十万张照片的梁玮鑫以一张拍摄沙田乙明邨最为特色的“外露式楼梯”获得国家地理会德丰青年摄影大赛“香港地”组别佳作奖,再次把屋邨的美带到国际[29]。
艺术计划
因社交平台Instagram热潮,令不少外国游客都会专程到屋邨拍照。日本艺术家藤原力曾经于横滨、城崎、马尼拉、安山与杜塞尔多夫等城市展开城市探险计划(ENGEKI QUEST),而今次来到香港,到彩虹邨创作一本冒险游戏书,参与者可以自行“探险”,寻找当中的细节[30]。
重大事件/丑闻
尽管香港公营房屋发展多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廉宜合理的家、甚至以助安居乐业之余,亦因为富具特色,吸引了许多外国游客等人仕研究香港的公营房屋、闻名国际;但同时亦发生了为数不少的丑闻及意外等,部分丑闻甚至曾经引起香港或国际社会关注与震惊。以下列出部分事件:
1985年,577座香港公共屋邨被揭发存在结构问题,其中26座因为结构远低于安全标准而有即时倒塌危险,需要尽快拆卸重建。由于事态严重,廉政公署就问题公屋事件着手调查是否有人在兴建这些公屋时涉及贪污舞弊。
1992至1993年间曾经所发生全港轰动的屯门色魔事件,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有街坊亦曾经自行组织互助小组,护送女士归家。到1998年,房署为加强大厦保安,将1970年代起落成的租住公屋提升为只在电梯设闭路电视的“乙级保安”,后期逐步提升至“甲级保安”即入口大堂都会加设密码锁保安用途的电子门和24小时有护卫员看守,而Y型及和谐式大厦更于1998年起直接使用“甲级保安”系统,而每座大厦地下走廊走火楼梯出口,安装向外推防盗门。
2003年1月,深水埗富昌邨及黄大仙竹园南邨发生电门磁石锁松脱,击伤居民的意外后,房署完成全港4,831扇屋邨电门检查,发现251扇门需要进行维修,占总数百分之五[31]。
2015年7月起,香港部分公共屋邨及居屋被揭发食水含重金属量严重超标的事件。其中启晴邨、牛头角下邨第一期、水泉澳邨、荣昌邨样本含铅量,超出世卫标准。特首宣布针对事件,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并抽验了45条2005年后落成的公共屋邨,共3806个水样办,以及138条2005年前落成的屋邨共2639个水样办。到2016年3月,4个承建商开始为11个受食水含铅超标影响的租住公屋屋邨,更换在公用地方不合规格的喉管。
房屋署现时未有为租住公屋的聋人或弱听住户加装火警闪灯,有住户主动申请亦被拒绝[32],工党及一群聋人于2017年12月到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房屋署违反《残疾歧视条例》[33]。工党主席郭永健指出,聋人不应因为先天障碍而被剥夺基本生存权利,他批评房屋署作风官僚,不应以资源为由拒绝聋人或弱听住户申请火警闪灯[34]。聋人机构“龙耳”创办人邵日赞估计,至少一千户的租住公屋有聋人,过往曾经多次向房屋署反映要求加装火警闪灯装置,但当局推说没有这政策,他认为房屋署现在才研究,进度太慢[35][36]。
相关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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