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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
為臺北市於1948年至1949年發生的一次國民政府大規模逮捕學生的行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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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或称四六学潮,为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4月6日开始于台北市大规模逮捕师大、台大学生引发的事件。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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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以时称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为主体,串联国立台湾大学所发起要求提高公费待遇的“反饥饿斗争”,以“救苦、救难、救饥荒”为主的学生运动。当时有不少大陆来台就读的学生以及本地的知识分子都有社会主义政治倾向,政府当局以此为由镇压学生运动。
导火线
1949年3月20日晚上9点15分左右,台大法学院一年级学生何景岳和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博物系学生李元勋共乘一辆脚踏车,经过大安桥附近时,被中山南路(一说中正东路)员警谢延长以违反交通规则拦下,双方发生冲突[1][2]。两名学生被毒打一顿,并于10点左右押往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拘押。之后台大与师院数百名学生知道此事,包围台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声援同学,并提出五项要求:
- 一、严惩肇事人员。
- 二、受伤同学由警局赔偿医药费。
- 三、由总局长登报道歉。
- 四、请总局长公开向被害同学道歉。
- 五、登报保证以后不发生类似事情。
警方只得释放两名学生。3月21日,台大与师院的学生选派代表前往台北市警察局总局请愿,陪同请愿的学生与民众超过1,000人并包围警局,致使警方在群众压力下被迫道歉,引发国民政府当局高度关切,认定“校园受到中国共产党的统战与渗透”。[来源请求]
1949年3月23日,《公论报》在“读者的话”专栏,刊登了两校学生以“国立台湾大学学生自治会联合会”和“省立台湾师范学院学生自治会”名义,共同发表的《为何李二同学被殴事敬告各界》,重申诉求与声明。隔天3月24日,公论报在“读者的话”专栏,也有一匿名警员投书,反驳学生的公开声明。在媒体和舆论之下,双方认知差距越来越大,嫌隙也越来越深,埋下往后更激烈的冲突。[来源请求]
1949年3月29日,台大法学院由叶城松主持举办营火晚会,晚会中麦浪歌咏队演唱《你是灯塔》、《团结就是力量》等红歌[3][4][5],会后并拟以反饥饿反迫害(参见五二〇运动)为主轴于五月四日举行全省学生大会[6],由于沈崇案造成台湾知识分子对中华民国政府的不信任,加上当时中华民国政府在大陆内战战场上节节败退,因此二二八事件之后,许多学生已左倾(如叶城松等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山雨欲来之际,消息传到当时派任台湾的台湾省主席兼警备总司令陈诚手上,陈诚决定镇压学生运动,下令当时担任警备副总司令,有高雄屠夫之称的彭孟缉缉拿“主谋份子”。[来源请求]
1949年4月1日,随着中国共产党的目标“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提出,全国各地学生发动学运,令中华民国政府形象受损。同时在军事上,国共内战接连失利,长江以北疆域尽失,而在年初总统蒋中正宣布退位后,由李宗仁为首的南京政府组成的代表北上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展开和谈,开出对中华民国政府而言极严苛的八项和平条件,当时南京各级学生万人上街发动“希望和平避免内战”大游行,要求中华民国政府接受中共的条件,因此遭到镇压,发生四一惨案,造成学生多人死伤;此事传到台北,恐怖气氛笼罩校园,大家都很担忧台北是否会遭到镇压。师大附中学生会主席黄永祥回忆4月1日至4月4日附中会剧团在铁路局礼堂公演四场解放区左联重要作家陈白尘的剧作《升官图》,透过两个土匪作梦来讽刺政府官吏匪即官。[7]因此,在四六事件之前,双方已经笼罩肃杀氛围,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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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过程
1949年4月6日,警备总司令部电令指名逮捕“周慎源、郑鸿溪、庄辉彰、方启明、赵制阳、朱商彝六人[8][6],遭到学生抵抗拒捕,实际上,六人当中仅有郑鸿溪一人已加入共产党,军警便扩大包围台湾大学宿舍与师范学院宿舍进行逮捕行动,引发学生利用餐桌、椅挡住楼梯口,并且向军警摔餐具等物品反抗;最后军警成功冲入拘捕,并以卡车运走学生;逮捕行动告一段落后,台大部分学生则在宿舍遭到限制行动。而指名逮捕的师范学院自治会主席周慎源逃脱后加入共产党,郑鸿溪与朱商彝(后改名朱实)趁乱逃往大陆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任至中共中央统战部一局局长[9],赵制阳则审讯后释放,却无法完成登记而失去学籍。
时任台大校长傅斯年对当局不经法律程序径行进入台大校园内逮捕师生高度不满,亲自找国民党最高当局交涉,要求逮捕台大师生必须经过校长批准。他甚至警告彭孟缉:“若有学生流血,我要跟你拼命!”傅斯年极力保全涉案学生;少数遭逮捕的学生如颜世鸿等,傅斯年也要求军警不得上手铐,并保留他们学籍,希望他们将来有机会复学。因此台大在四六事件中受创较轻。[来源请求]
师范学院院长谢东闵,则高度配合政府,甚至协同军警一同前往逮捕学生。师范学院成立整顿学风委员会,由刘真任主任委员兼代院长,后接任校长。[10]许寿裳生前好友谢似颜(时任台湾省立台湾师范学院体育教授兼主任)会同林本、王德昭、黄肃秋等多位教授抢救学生,后谢似颜被解聘,具左联身份的黄肃秋则经大公报记者协助逃回大陆。[来源请求]
上二段内容似有争议。根据台大开放式课程:“战后台湾民主史:白色恐怖与台湾大学”课程内容指出,时任台大校长傅斯年为积极配合政府,与军警合作,让校内职员拿名单直入宿舍指认,并让军警逮捕学生。反而师范学院院长谢东闵因不愿配合政府肃清,因此当下即自请辞职,离开师范学院院长职务。而当局即派任刘真担任师范学院院长。[来源请求][11]
台大学生会提出重构校史指出,台大学生会根据相关研究指出,傅斯年校长的名言:“如果学生流血,我就跟你拼命”,其实并不完整,在陈诚回忆录中,傅斯年说的其实是:“你做,我有三个条件:一、要快做;二、要彻底做;三、不能流血。”然而此番言论亦有多方解读。[12][13]
1949年4月8日,警总分批释放遭逮捕的学生,最后19人遭到羁押审判。[7]台湾学者、作家、国际知名考古学家张光直也在事件中入狱,他在回忆录《蕃薯人的故事》里面有专章叙述。[14]
台湾省政府命令师范学院停课,所有学生一律重新登记,师院共36位学生遭到除名;10月,整顿学风委员会工作才正式结束。自此例始,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可直接行文各级学校交出学生,或径入校园拘捕。[7]一般认为,四六事件是台湾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滥觞。
1947年二二八事件后,省工委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在台大及师院加速扩张,其中,师大有杨廷椅、陈水木,台大有台大法学院叶城松、医学院郭琇琮、台大医院许强,台大工学院王子英、王超伦,都附属在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由李水井领导。1949年的四六事件,可说是省工委覆灭前的星火;同年5月,立法院通过惩治叛乱条例;8月,光明报事件曝光后,蔡孝乾变节,并将整个省工委组织供出,导致台大及师院许多菁英被枪决于马场町刑场,如师院学生赖裕传、陈金目、陈水木,台大学生王超伦、郭琇琮、傅炜亮、叶城松、张璧坤等,或遭判刑身陷白色恐怖牢笼之中如蔡德本、涂炳榔、陈英泰、曾群芳、邱妈寅、卢兆麟、张坤修等。[来源请求]
争议
有文献指出,军警进入校园逮捕学生的行为,其实获得傅斯年首肯。[15]至少在四六事件上,傅斯年并非一般所认为的是“学生的守护者”。[16]薛月顺所著陈诚先生回忆录一书内容未获其子陈履安背书,多数人认识陈诚人士并不认同[来源请求]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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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台大与已从师院改制的师大,两校计八个改革派社团共同发起四六事件平反运动。台大校方于6月做出回应,决议成立四六事件资料搜集小组。四六事件资料搜集小组于1997年6月7日对四六事件提出总结报告,肯定当时学生“参与民间社会、纵论国事的热情与视野”。2000年12月25日,《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修正,将四六事件受难者列入适用此条例的对象,并由中华民国教育部向受难者家属道歉。
2016年,师大适逢创校七十周年,编纂校史和“师大七十回顾丛书”,并新增“四六事件”,将这桩战后台湾学运的指标事件记载进校史之中,让台湾首次校园白色恐怖还原真相。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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