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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仲模

中華民國第10任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兼任)・臺灣公法學者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城仲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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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仲模(1938年10月30日)是台湾台南市城氏族人出身的政治人物,前任司法院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长。1957年第一名考上东吴大学政治学系,二年级转到法律学系,1962年毕业[1]。1966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70年,获得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

事实速览 城仲模, 中华民国第10任司法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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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早年

城仲模生于台南市帆寮街,幼年时适逢二次世界大战,举家搬迁至台南县[2]

他在早稻田大学毕业后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又于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游学。回台后于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任教,1973年出任行政院法规会委员。[2]

从政

城仲模担任行政院法规会委员与时任政务委员李登辉结识。李担任台北市长时原欲城仲模担任市府副秘书长,但遭拒绝。李登辉升任台湾省政府主席后,城仲模出任台湾省政府委员。[2]

争议、事件

2003年8月17日,由澄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湾法学会台湾人权促进会台北律师公会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等民间团体组成的“民间监督大法官人选联盟”公布大法官提名人评鉴报告,结果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提名的十五位大法官人选适任比率均超过50%,不适任比率最高的是司法院副院长城仲模19.44%[3]

2003年9月8日,由于前中华民国总统李登辉发表“中华民国不存在”的谈话引发政治效应,波及到了司法院正副院长与大法官资格审查。城仲模在立法院接受资格审查时,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郭添财质询有关出国时的国籍是填写台湾或者是中华民国,他表示:他都是填写“中华民国(ROC)”[4][5][6][7]

2006年4月5日,苹果日报揭露城仲模于4月2日上午与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王美心进入汽车旅馆70分钟,但城仲模否认双方有非正常关系。4月6日,城仲模请辞大法官以及兼任司法院副院长之职务,晚间陈水扁正式批准辞呈。事后,王美心表示与城仲模不熟识。之后城仲模接下台湾法治暨政策研究基金会董事长与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等职。[8]

2008年6月19日,城仲模当选李登辉之友会(李友会)第三届总会长。城仲模表示,会继续宣扬李登辉“疼惜台湾”理念,帮助让台湾提升,让台湾未来的路走得更有尊严,也会在既有基础之下,到台湾各地与美国国家成立分会,继续扎根。2009年8月17日,城仲模辞去李友会总会长和群策会(现李登辉基金会)董事职务,退出李友会运作。

2009年1月7日,城仲模在美国表示,根据《旧金山和约》,中华民国在台湾并非主权独立的国家、而是流亡政府,因此美国政府应核准让台湾独立;也表示民进党推动入联公投是“失智”,2008年马英九当选总统根本“无效”。2月5日,在美国声援台湾平民民主党主席林志昇控美案时,表示1945年日本败后,台湾暂时交由美军同盟国管理,因此台湾是美国的第六个属地,台湾人民应该领取美国护照[9]

2011年3月15日,城仲模先后公开福尔摩沙法理建国党所专属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10]中华邮政[11]账号,针对东日本大地震事件号召台湾民众募款,2011年6月29日,城仲模以福尔摩沙法理建国党主席的身份,于台湾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东日本大地震赈灾捐款事宜[12],一共捐赠金额共计新台币372,000元,由日本交流协会经理室主任松田宏点交面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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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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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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