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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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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事务处(英语:The Resettlement Department,1954年4月—1973年4月1日)是已取消的香港政府部门,于1954年成立[1],负责管理因1953年石硖尾大火而兴建的多层徙置区,并接管多个先前由慈善机构兴建的平房区。该处第一个管理的多层徙置区是香港第一个公共房屋——石硖尾徙置区(今石硖尾邨)。1973年,香港房屋委员会成立,同时徙置事务处和市政事务署辖下的屋宇建设科合并为房屋署[2],专责管理香港政府所有出租公共房屋(公共屋邨)至今。
双十暴动事件是徙置事务处职员与居民争执引起。
平房区
多层徙置区
徙置事务处合共于香港不同地区先后兴建了25个徙置区;楼宇共分七种类型(只有第一至六型大厦在徙置事务处时期完工,以下仅列出此等楼宇),当中第一、二型只有七层高,故俗称“七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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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置工厂大厦
徙置事务处共于香港不同地区先后兴建了9个“徙置工厂大厦”,后改称“工厂大厦”(英文 Factory Estate),供小型工厂或家庭式作坊(俗称“山寨厂”)租用;楼宇共分两种类型,所有楼宇均参考了第一、二型徙置大厦的设计。
参考资料与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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