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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硖尾大火
1953年香港火災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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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硖尾大火于1953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香港新九龙石硖尾木屋区发生,这场大范围的火灾[1],受灾面积达41英亩,相当于约23个足球场[2],近6万名灾民失去居所,这场大火促成香港公共房屋的诞生。

背景
1945年8月香港重光时香港人口仅有60万人,但中国不久便发生国共内战,大批中国大陆难民涌到当时是英国殖民地的英属香港,香港在1950年代初增加至超过200万人口[3]。因为人口在数年间增加逾三倍,香港住房又严重不足,很多难民无法负担住宅楼宇的高昂租金,所以大部分难民需要用木头、木板及锌铁片在山边搭建木屋栖息,在市区边缘形成杂乱无章的寮屋区,在当年的香港一度有近25%人口居于寮屋,在市区周边的山坡寮屋林立,位于九龙北部的市郊山区便有多个难民聚居的寮屋村落。因为港府在1950年代初认为涌入香港的难民,只是暂时到香港逃避中国的战乱和动乱,不会在香港落地生根,难民等到中国局势缓和后便会离开香港,所以当时港府未有主动兴建大量房屋安置难民。
因为寮屋区是由居民自行搭建木屋而形成,既没有规划,木屋之间的通道也十分狭窄,没有自来水且缺乏消防设备,又因为取水不易,一旦发生火警,火势不易受控。寮屋区人烟稠密,烧水及煮食主要靠烧柴或火水炉,但煮食的位置通常没有间隔,又因早年的寮屋没有市电供应,晚上主要靠蜡烛、油灯或火水灯照明,稍有不慎便容易烧着晒晾的衣服、被铺或家居杂物。此外,有不少寮屋居民从事家庭式手工业的“山寨厂”维持生计[4],如人手针织、制作棉胎、手作五金或皮革制品等等[5],寮屋既是家庭的住所[6],也是谋生的工场[7],也因此部分寮屋会存放有手工业所需的物料及机器,当中不乏胶水及油料等易燃物品。
在这个年代寮屋区火警时有发生,例如在1951年11月21日的九龙城东头村大火,1953年4月24日石硖尾窝仔村又发生寮屋火警,约有百间木屋被焚毁[8],故居民对火警多有心理准备。每年入冬后,因为天气转冷,居民多会煮热水沐浴,又因秋冬季天气较干燥,火警也更易发生,另外每年的中秋至下年的春节及清明,由于期间会有较多祭祀祈福的活动,火灾也较常于这几个月发生。虽然火警当日是圣诞节,但是在1950年代香港的庆祝圣诞活动仍不算普及,寮屋区的居民收入及文化水平普遍较低,较少庆祝圣诞节,所以不会有圣诞节产生的欢愉气氛而影响发生火警时进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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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经过
火警在1953年12月25日圣诞节晚上发生[9],据后来警方调查,当晚9时30分左右,在白田村众安道124号一间木屋2楼的单位内,有一名从事制鞋的男子,在制鞋时不慎翻倒火水灯在一桶制鞋用的胶水上,易燃的制鞋胶水被火水灯点燃,屋内三人尝试把火弄熄但无效,警方在晚上9时39分收到999求救电话[2],当时燃烧的火舌已蔓延至天空。火势在火警发生初时仍不是十分猛烈,仅波及在起火木屋旁边的30多间房屋,邻近的木屋会被波及也是寮屋区居民的意料之中,可是因为缺乏水源灭火,无法减缓火势,再过不久,突然有一阵强烈及干燥的北风吹过火场,火势迅速扩大及向四周扩散,不足10分钟,大火已波及数百户木屋。晚上10时,火头由白田村向东湾及正街蔓延,情况完全失控。
接获火警报告后,消防处处长哥民(William James Gorman)认为事态严重,在晚上10时召集所有后备消防员前往灾场协助灌救,又下令从香港岛抽调2辆消防车,紧急由汽车渡轮运送到九龙,再开赴火场,26日凌晨1时40分再抽调多1辆[1]。在消防员赶到初时,由于仍然有大量居民从寮屋逃生,现场十分挤迫,先要疏散居民,未能立即到发生火灾的位置灭火[2]。虽然当时有很多消防员抵达现场,但接驳水源及拖喉到火场灭火遭遇困难,火场的高温令消防员难以靠近射水灌救,而且不断有起火的木屋倒塌,进入火灾范围也有被困火场的危险,只能在火场的外围阻止火势向外蔓延。因为风向再三转变,导致火屑四散,点燃更多木屋。到晚上11时10分,整个白田村已被焚毁,不论是木造或石造的房屋,都一律化为灰烬,火场四周一片颓垣败瓦。由于火势一度焚向深水埗大埔道,附近的嘉顿公司、乐都公寓和深水埗大饭店也需要戒备,准备随时紧急撤离。火势之后蔓延到山顶,为阻止火势进一步蔓延到九龙仔的木屋区,造成更大灾情,消防员在九龙仔的山上阻截火头[1]。12月26日凌晨2时30分,火势开始受到控制,凌晨4时左右渐告熄灭。到26日日出,整个白田村寮屋区只余下一片瓦砾,所幸的是居民在大火发生后迅速逃生,才没有造成太严重的人命伤亡。
时任香港总督葛量洪向英国政府报告,指这场石硖尾大火涉及多个木屋区,包括白田上村、白田下村、石硖尾村、窝仔上村、窝仔下村及大埔村,灾场广及41英亩,即相当于164,000平方米。大火历时6个小时才受控,造成3死51伤,其中一名死者死于逃生人群的人踩人,烧毁木屋2,580房,约12,000多个家庭,合共58,203人成为失去居所的灾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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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灾民
大火之后,广大的木屋区变为一片废墟,近6万名灾民流离失所,大部分灾民除了身上穿着的衣服及小量随身物品外,其余财物已被焚毁,连可供替换的衣服也没有,由于无家可归,超过2万人在寒冬下需要露宿深水埗街头,安置居民成为港英政府当务之急[11]。英国政府拨款20万英镑予港府赈灾,港英政府成立“石硖尾六村大火救灾委员会”统筹善后工作[2],向每名灾民派发三件衣服,界限街陆军球场(今旺角大球场)被用作赈灾站,驻港英军为灾民提供饭菜,及后增设临时浴室,灾民在冬天可以有热水洗澡[12]。
港英政府为尽快安置灾民,在灾场附近,先行兴建两层高的平房,并以当时的工务司包宁命名为“包宁平房”[13]。之后在火灾原址,建成29幢楼高六至七层的H型徙置大厦,供灾民入住,成为石硖尾徙置区(今石硖尾邨),其中的第9座至12座由联合国拨款兴建。自此之后,香港的房屋政策也出现根本性的改变,政府开始兴建公共房屋,作为低下阶层市民的基本福利;负责兴建公共房屋的香港房屋委员会前身屋宇建设委员会,以及房屋署的前身之一徙置事务处,都随即相继成立[14]。
筹款赈灾
港府及社会慈善团体在火警后,向灾民派发食物及衣服等物资,慈善组织也募得善款,香港总督葛量洪夫妇、何东爵士、胡文虎等人纷纷捐助,传媒报馆也发起筹款活动救助灾民[9],之后陆续有组织参与救济活动[15]。
当时正值1953年12月中至1954年1月中举行的年度工展会,多家参展厂商在石硖尾火灾后举办义卖筹款,包括淘化大同、利华民恤衫厂、百吉面、灵芝药行、白花油及唯一热水瓶等参展商,把在工展会卖出产品的收益捐出赈灾[16]。
1954年1月17日,太极拳手吴公仪与白鹤拳手陈克夫在澳门新花园泳池比武[17],两回合后裁判何贤宣判“不胜、不和、不负”,筹得27万港元善款[18][19]。
相关条目
参见
- 《从深水步到深水埗》,深水埗区公民教育委员会,1998年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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