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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公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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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公民团,台湾民间组织,前身为宪法133实践联盟,在2013年由冯光远等人所发起成立,目的是实践《中华民国宪法》第133条所明订之“罢免权”[1][2]。2013年8月20日,拜会立法院,要求各党立法委员针对“核四停建及公投”、“服贸协议”、“土地征收”、“不依马意,以民意为依归”等四项诉求签署承诺书,作为联盟罢免案名单之参考。至截止日为止,民主进步党以立法院党团名义签署,台湾团结联盟立委许忠信以个人名义签署;此外,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林国正也以个人名义做出回应,但并未承诺签署[3]。8月25日,联盟正式以国民党籍立委吴育昇作为第一个目标开始罢免行动,台联与民进党均表达支持立场[4][5][6][7]。在罢免吴育昇行动宣告失败后,联盟于2014年3月5日改组并更名为宪政公民团。

主要参与者

罢免吴育昇行动

根据2012年新北市第一选区(淡水、泰山、林口、石门、八里、三芝)立委有选举权之人数约29万,提出罢免第一阶段连署人数须达2%,也就是5,800人;第二阶段的门槛则需13%,约37,700人。

罢免理由

  1. 悍然放行毒牛
  2. 纵容油电双涨
  3. 拥核危害后世
  4. 共毁公视帮凶
  5. 力挺媒体垄断
  6. 媚共欺侮台商
  7. 阻修集游恶法
  8. 无视生态浩劫
  9. 全力护航绿卡

第一阶段

11月4日,宪法133实践联盟宣告达成第一阶段目标,将6,000份“连署提议书”送往中央选举委员会[8] 。经审查后当中1,008份遭删除,未说明详细理由[9],“宪法133实践联盟”部分成员随后立即补回1,400多份提议书往中选会补件。中央选举委员会于报导同日发布了新闻稿说明理由[10]

12月26日,中选会确认原提议人数6,012人,不符合规定人数1,008人。经补件1,448人后,最后查对符合规定的提议人数合计6,151人,已达法定提议人人数[11]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于2014年1月2日,宪法133实践联盟至中选会领表后正式开跑,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必须在30天内完成。2014年2月1日,在第二阶段罢免需要的13%法定选举人连署书门槛为35,782份,但是因为截至法定期限仍相差1,686份连署书的状态下,罢免吴育昇失败[12]

后续

在罢免失败后,中选会曾发函至新北市选举委员会,要求查明宪法133实践联盟是否有“宣传罢免之实”,若属实将处予10万到100万罚锾,引起联盟志工黄国昌的不满,质疑中选会是秋后算账。[13]

2014年3月太阳花学运期间,网友发起了割阑尾计划,吴育昇再次被列名在罢免名单中,并完成第一阶段提议作业,但第二阶段连署并未送件。

2014年7月23日,在罢免吴育昇行动中,第一阶段罢免连署的提议人王小姐等三人,被士林地检署以“伪造文书”罪名传唤,台联及割阑尾计划团队为此事开记者会声援并批评吴育昇作法。[14][15]

2015年5月,罢免行动主要参与人冯光远,宣布代表时代力量在新北市第一选区参选立委,并表示:“如果我不能借着‘罢免’拉下一个恶质立委,那我就尽量用‘选举’让这个人2016年进不了国会”[1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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