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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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對策特別措置法

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日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しんがたインフルエンザとうたいさくとくべつそちほう,平成24年法律第31号)是日本法律,旨在透过强化对新型流行性感冒日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感染症的对策,保护国民生命健康,并将对生活经济的影响减至最小。简称新型流感特措法新型インフル特措法[1],2020年3月13日成立的“改正法律”及成立后的本法律亦简称新型冠状病毒特措法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特措法)、新型冠状特措法新型コロナ特措法[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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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
医事法特别措置法日语特別措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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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
引称新型流感特措法
平成24年法律第31号
订立日期2012年(平成24年)4月27日
签署日期2012年(平成24年)5月11日
施行日期2013年(平成25年)4月13日
主管机关内阁官房厚生劳动省
相关法例
感染症预防法日语感染症予防法(感染症法)
简要
内容强化对新型流行性感冒日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感染症的对策
连结e-Gov法令检索
状态:现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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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一部改正法律
医事法特别措置法日语特別措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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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
引称新型冠状病毒特措法、新型冠状特措法
令和2年法律第4号
订立日期2020年(令和2年)3月13日
签署日期2020年(令和2年)3月13日
施行日期2020年(令和2年)3月14日
相关法例
感染症预防法日语感染症予防法(感染症法)
简要
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视作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规定的新型流行性感冒等
连结令和2年3月13日官报特别号外第27号
状态:现行法
关闭

背景

目的:透过规定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实施相关计划、发生时措施、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措施等,与感染症法日语感染症法检疫法预防接种法日语予防接種法等相互配合[4],强化对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的对策,以在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发生时保护国民的生命及健康,并将对国民生活及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减至最小(第1条)。

法例以应对自然灾害灾害对策基本法日语災害対策基本法及规定对恐怖主义等的应对措施的国民保护法日语国民保護法为蓝本制定[5]。2013年4月施行后数年未曾适用[6],直至2020年,因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有蔓延可能,通过修例,在一段时间内将COVID-19视作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后述),并引用本法,向7个都府县发出紧急事态宣言,不久后扩展至所有都道府县。

历史

法例制定过程

由于2009年甲型H1N1流感病毒世界范围大流行时政府应对混乱,2010年3月起,厚生劳动省新型流行性感冒对策推进本部召开“新型流行性感冒(A/H1N1)对策总括会议”,总结厚生劳动省推出的抗疫政策,用于检讨今后甲型H1N1流感再流行时的应对及禽流感H5N1流感)发生时的对策[7]。2010年6月,总括会议向厚生劳动省提出建议,包括为确保政策有效实行,应明确各种政策的法律依据[8]

2011年11月10日,政府召开“新型流行性感冒及鸟禽类流行性感冒等相关关系省厅对策会议”,初步讨论新型流感政策所需法律制度,日本国政府开始研究有关法例的制定工作[9]。2012年4月27日,在民主党公明党等多数赞成下,法案于参议院本会议获得通过,法例成立。共产党社民党反对法案,而由于法案此前于内阁委员会日语内閣委員会通过时,正值自民党田中直纪防卫相前田武志日语前田武志国土交通相问责决议通过后的拒绝审议日语審議拒否期,自民党选择缺席不表决[10]。5月11日,本法制定公布[1][11]

法例透过“创设对医疗人员的补偿制度”,令医疗资源可得到有效保障,亦明确了“知事权限”等的法律依据。全国知事会曾就“知事权限”提出强烈希望,指“应推进法例整备,包括仿效灾害对策基本法,赋予知事权限”[12]

法例规定,须于公布日起1年以内(2013年5月10日)政令规定之日施行,后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爆发禽流感甲型H7N9),2013年4月12日,内阁通过规定施行日的政令[13],并于同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10号)公布,法例提前至4月13日施行[1][5]

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

2020年3月13日通过修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列入法例规管对象,自施行日起最长2年,2020年3月14日施行[14]

2020年1月,政府通过政令,将2019年12月后在世界范围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指定为感染症法上的指定感染症(感染症法6条8项)及检疫法上的检疫感染症。

由于政府表示这一感染症不属于本法规定的“新感染症”,在修例前,本法无法规管COVID-19(有关讨论见后)。2020年3月2日,安倍晋三首相在第201回国会日语第201回国会参议院预算委员会日语予算委員会上表示将修例,令本法可适用于COVID-19[15],并在3月4日同委员会的一般审议上表示修例后可依本法32条发出紧急事态宣言[16][17]

2020年3月10日,内阁通过“新型冠状病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一部改正法律案”(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対策特別措置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案),指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发生及蔓延有机会对国民的生命及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在政令规定且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视作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规定的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可采取同法规定的措施[18],法案同日提交众议院[19]。法案于3月11日在众议院内阁委员会日语内閣委員会通过[19][20],3月12日在众议院本会议通过[19][21]。投票时,有议员无视在野党共同会派(立宪民主、国民、社保、无所属论坛)的赞成立场,投下反对票或缺席,共产党亦投票反对,被传媒报道为主要在野党未能统一步伐[22]。3月13日,在参议院内阁委员会[23]及参议院本会议通过,法例成立[24][25]。同日在官报号外特第27号公布[14],3月14日施行。

依政令[26],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视作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的期间为2020年3月14日(施行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10个月多)[27]

法案审议过程中,应在野党要求,众参两院内阁委员会日语内閣委員会通过附带决议(众议院20条,参议院25条),要求实施各种对策时,对国民自由及权利的限制须为必要最低限度[28][29]

是否属于新感染症讨论

在2020年2月28日的众议院财务金融委员会日语財務金融委員会,安倍晋三首相对国民民主党日吉雄太日语日吉雄太做出答辩时表示,由于对象感染症种类不同,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特别措置法的适用“经判断后认为有困难”[30]厚生劳动大臣加藤胜信表示“‘新感染症’规定是为了应对原因不明的疾病。这次知道(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所以不是‘新感染症’”。[6]3月13日,尾身茂(政府同感染症专家会议副座长,地域医疗机能推进机构日语地域医療機能推進機構理事长)以参考人身份出席参议院内阁委员会,表示这感染症应属于“新的感染症”[31]

构成

  • 第一章 总则(第1条-第5条)
  • 第二章 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实施相关计画等(第6条-第13条)
  • 第三章 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发生时措施(第14条-第31条)
  • 第四章 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措施
    • 第一节 通则(第32条-第44条)
    • 第二节 蔓延防止相关措施(第45条、第46条)
    • 第三节 医疗等提供体制之确保相关措施(第47条-第49条)
    • 第四节 国民生活及国民经济安定相关措施(第50条-第61条)
  • 第五章 财政上措施等(第62条-第70条)
  • 第六章 杂则(第71条-第75条)
  • 第七章 罚则(第76条-第78条)
  • 附则 第1条之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相关特例

对象疾病

本法规的“新型流行性感冒等”,是指感染症法6条第7项规定的“新型流行性感冒日语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感染症”,及感染症法6条第9项规定的“新感染症”中“可能在全国急速蔓延的”新感染症;即除新型流感外,亦可应对可能急速流行、对国民造成重大影响的新型感染症(第2条第1号)。

依感染症法,“新型流行性感冒等感染症”指新型流行性感冒[注 1]及再兴型流行性感冒[注 2]

依感染症法,“新感染症”指认为可人传人的疾病中,与已知的感染性疾病及其病状或治疗结果明显不同,罹患后病状程度严重,及可能蔓延并对国民的生命及健康造成重大影响的疾病。本法进一步限定为“可能在全国急速蔓延”的新感染症。

2020年3月13日修例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列入规管对象,最长2年。

行动计画的制定

日本国政府地方公共团体、指定的公共机关制定行动计画,以备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发生(第6条至第9条)。

发生时对应

确认发生新型流行性感冒等时,内阁总理大臣原则上设置政府对策本部(第15条第1项)。设置政府对策本部时,必须向国会报告政府对策本部的名称、设置地点及期间,并予以公示(第15条第2项)。政府对策本部设置后,都道府县知事日语都道府県知事市町村长亦必须设置对策本部(第22条、第34条)。当局可指示对医疗从事者等优先接种疫苗(第28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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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本部当天成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规定的“政府对策本部”(2020年3月26日于总理大臣官邸

2020年3月26日,内阁通过“关于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的部分修正案,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指定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规定的对策本部[32]。本部的设置公示于2020年3月26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33号[33]

都道府县对策本部长的协助请求

第24条9项规定,“都道府县对策本部长认为有必要准确及迅速实施该当都道府县区域之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时,可对公私团体或个人,就区域之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的实施发出必要的协助请求”。为应对2020年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当局引用这规定,对部分种类设施发出使用停止等请求,紧急事态宣言生效后,几乎全部都道府县均发出相关请求(后述)。

2020年5月4日,国家向各都道府县知事发出落款内阁官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推进室长的事务联络,提示紧急事态措施的维持及缓和等相关注意事项[34]。通知内容分为特定警戒都道府县[35]及特定警戒都道府县以外的特定都道府县,提示紧急事态宣言延长后,实施措施上的注意事项。

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

疾病在全国急速蔓延,对国民的生活及经济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影响,符合政令规定的要件[36]时,由政府对策本部本部长(内阁总理大臣)发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宣言”(新型インフルエンザ等緊急事態宣言,第32条)。发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宣言时,需公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措施的应实施期间(2年以内,可延长不超过1年)、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措施的应实施区域等,并向国会报告(32条)。

在新型流行性感冒等紧急事态下,可采取以下措施[37]

  • 请求限制外出,对表演场地、活动等请求或指示限制措施(考虑潜伏期、治愈所需时间等)
    • 都道府县知事可请求居民停止除维持生活必须外的外出(第45条第1项);亦可请求多人使用的设施(学校社会福祉设施日语社会福祉施設、建筑物面积总计超过1,000平方米剧场电影院体育馆商场等)限制或停止使用,及请求限制或停止活动举行,不设罚则(第45条第2项)。若无正当理由而拒绝请求,特有必要时可指示采取所请求的措施。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制定当初,一般认为限制外出及限制使用措施是用于新型流感发生后1-2星期内[38],不过2020年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时,时间比最初想像的更长,达到近50日。
  • 对居民实施预防接种(必要财政由国家负担)
  • 医疗提供体制之确保(临时医疗设施等)
    • 为开设临时医疗设施,可不取得权利者同意,强制使用[注 3]土地及建筑物(第49条)。
  • 请求或指示运送紧急物资
  • 请求交售或征收医药品、食品等政令规定的物资[39]
    • 都道府县知事等可请求业者交售应对新型流行性感冒等所需的物资,若不当拒绝则可强制征用[注 4]相关物资(第55条)。对不当拒绝交售的业者可适用罚则(第76条)。
  • 依49条使用或依55条征收时,需要“补偿通常会引致的损失”(62条1项)
  • 埋葬、火葬的特殊应对(无市町村长的墓埋法日语墓地、埋葬等に関する法律火葬许可证亦可火葬[注 5]
  • 平定生活关联物资等的价格(合适地运用国民生活安定紧急措置法等)
  • 延长行政上的申请期限等
  • 透过与政府有关的金融机关融资

由于这些措施有机会限制个人自由权利,法例制定时,日本律师联合会日本笔会曾在2012年3月发声明反对本法,社会上亦有声音要求需谨慎运用[38][41]。法例第5条规定对国民自由及权利的限制必须是必要最低限度,众参两院内阁委员会日语内閣委員会亦应法例制定时尚是在野党的自民党要求,通过附带决议,要求不能随意发出紧急事态宣言[6][42][43]

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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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紧急事态宣言后会见传媒的内阁总理大臣安倍晋三(2020年4月7日于总理大臣官邸

2020年4月7日17时45分,因判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在全国急速蔓延,对国民的生活及经济可能造成巨大影响之事态,依本法32条1项发出紧急事态宣言。19时,召开面向国民的记者会见(于NHK(日本放送协会)、各民营广播机构的电视、电台广播及YouTube Liveniconico生放送串流媒体上直播)后,于2020年4月7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44号[44]做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宣言相关公示”。

4月7日版本中,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期间为2020年4月7日至5月6日,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为埼玉县千叶县东京都神奈川县大阪府兵库县福冈县之区域。

考虑到4月7日后,未列入对象地区的爱知县、京都府等自治体开始自行发出紧急事态宣言[45],各地确诊个案亦持续急增,于4月16日将应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扩大至所有都道府县之区域。除此前指定的7个都府县外,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期间定为2020年4月16日至5月6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宣言相关公示全部变更公示”4月16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50号)[46][47]

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基本的对处方针指,之所以在4月16日扩大至所有都道府县之区域,是因为北海道、茨城县、石川县、岐阜县、爱知县、京都府的疫情蔓延程度与4月7日指定的7个都府县相同,需加入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其他县则是“有必要所有都道府县共同行动,采取行动防止感染扩大”[35]

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基本的对处方针将最初的7个都府县,以及疫情蔓延程度相同的北海道、茨城县、石川县、岐阜县、爱知县、京都府,合共13个都道府县总称为“特定警戒都道府县”,紧急事态措施包括请求避免外出等措施[35]

2020年5月4日,考虑到“现时需要继续采取措施,令新增个案减少,且若疫情在地区及全国再次扩大,有机会对医疗提供体制造成更大负担”[48],将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期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在所有都道府县生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宣言相关公示全部变更公示”同年5月4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58号)[49][50]

2020年5月14日,当局“对感染状况变化等进行分析及评价,考虑到后述的想法,综合判断”[51]后,将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改为北海道、埼玉县、千叶县、东京都、神奈川县、京都府、大阪府及兵库县,其他39县不再是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宣言相关公示全部变更公示”同年5月14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63号)[52]

2020年5月21日,当局“对感染状况变化等重新进行分析及评价,考虑到后述的想法,综合判断”[53]后,将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改为北海道、埼玉县、千叶县、东京都及神奈川县,京都府、大阪府、兵库县不再是应实施紧急事态措施的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宣言相关公示全部变更公示”同年5月21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66号)[54]

2020年5月25日,当局“对感染状况变化等重新进行分析及评价,依照“区域判断相关考虑”,综合判断”[55]后,认为已无必要实施紧急事态措施,宣告紧急事态结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紧急事态解除宣言相关公示”同年5月25日的官报特别号外第68号)[56]

财政上措施等

除国家及都道府县负担费用的相关规定外,本法亦就损失补偿日语損失補償及损害补偿等作出规定。在不得不未获同意即使用特定医院等做检疫用途,或是使用土地等开设临时医疗设施等的情况下,国家及都道府县必须补偿有关损失。对基于请求或指示进行医疗等工作的医疗人员,必须按实际费用给予赔偿(62条)。对基于请求或指示提供医疗服务、并因此死亡或受伤的医疗人员,必须补偿所蒙受的损害(63条)。

设施的使用停止等请求等

24条9项与45条2项的关系

如上文所述,都道府县知事可依24条9项或45条2项,对设施发出使用停止等请求(亦称休业请求)。2020年4月23日,国家向各都道府县发出落款内阁官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推进室长的事务联络,提示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第45条第2项及第3项的请求及指示相关注意事项[57],明确这2项规定应如何适用。

通知认为,“基于45条第2项及第3项规定的请求及指示,是对设施管理者等发出,使用制限等的对象亦为个别设施”,并提示相关步骤:“第1阶段,向各行业及类型发出基于第24条第9项规定的协助请求。若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则进入第2阶段,向个别设施的管理者等发出基于第45条第2项规定的请求,接着发出基于同条第3项规定的指示,公布个别设施的名称等”。

例如,若依第24条第9项,对波子机店行业发出休业请求,但〇〇波子机店不予理会,继续营业,则会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〇〇波子机店的经营者请求关闭〇〇波子机店,接着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发出停业指示。

如下所示,在通知发出之前,各地有考虑最初即引用第45条第2项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COVID-19)2020年在东京都内蔓延,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引用24条9项,对部分种类设施发出使用停止等请求,期间为4月11日至5月6日。由于请求的时间段正值4月7日开始适用的紧急事态宣言(前述)在东京都等地生效,东京都曾一度考虑使用以紧急事态宣言为前提的第45条第2项的规定发出请求[58][59][60]

2020年4月10日,埼玉县知事表示,为应对同感染症2020年在县内蔓延,“特措法方面,一方面是有45条这样的强力规定,目的即是请求设施采取限制措施,相关政令有列出请求采取限制措施的设施详情。若使用这条款,考虑到平成25年已有列出哪些设施会列入规管对象,我们认为不会引发很大混乱。不过今次规定方面,请求避免外出的规定另说,对商户发出的请求,原则上是使用24条这项相对较弱的规定”[61],指最初有考虑引用第45条第2项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埼玉县官网刊载的“关于埼玉县紧急事态措施(第2弹)的追加实施”[62]提到,请求最终是引用24条9项发出。

24条9项下的请求

由于最初的紧急事态宣言(直至2020年5月6日)与延长后(直至2020年5月30日)的措施有较大差异,故以表区分。

更多信息 都道府县, 期间 ...
直至2020年5月6日
都道府县 期间 使用条项 对象设施 来源
兵库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部分学校,社会教育设施 [63]
神奈川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学校 [64][65]
东京都 2020年4月11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58][59][60]
神奈川县 2020年4月11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66][67]
埼玉县 2020年4月13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61][62]
千叶县 2020年4月1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68]
大阪府 2020年4月1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69][70]
福冈县 2020年4月1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1][72]
兵库县 2020年4月1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3]
爱知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4]
北海道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5]
茨城县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6]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6][77]
群马县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79]
岐阜县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0]
京都府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1]
三重县 2020年4月20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2]
福岛县 2020年4月21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3]
石川县 2020年4月21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4]
山口县 2020年4月21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运动设施、游技设施 [85]
广岛县 2020年4月22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7]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6]
新潟县 2020年4月22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8]
熊本县 2020年4月22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89]
长野县 2020年4月23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0]
富山县 2020年4月23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1]
冲绳县 2020年4月23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2]
冲绳县 2020年4月23日~同5月6日 45条2项 县营公园等项(对指定管理者的请求)[注 8] [92]
山形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10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3]
大分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戏设施 [94]
高知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等 [95]
佐贺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9]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6]
静冈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7]
宫城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8]
岩手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99]
秋田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10]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0]
福井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1]
冈山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非基于法例的请求 波子机店、县外顾客多的设施 [102]
和歌山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3]
香川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4]
宫崎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 [105]
鹿儿岛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11]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6]
长崎县 2020年4月25日~同5月6日 24条9项[注 12]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7]
爱媛县 2020年4月27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 [108]
栃木县 2020年4月28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09]
青森县 2020年4月29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110]
岛根县 2020年5月2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技设施(波子机店) [111]
鸟取县 2020年5月2日~同5月6日 24条9项 游技设施(波子机店)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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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都道府县 期间 使用条项 对象设施 与5月6日前的区别 来源
东京都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3]
神奈川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4]
埼玉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5]
千叶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6]
大阪府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7]
福冈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8]
兵库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19]
爱知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0]
北海道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5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1]
茨城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7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2]
群马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3]
岐阜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4]
京都府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5]
三重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范围缩小 [126]
福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7]
石川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28]
山口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29]
广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30]
新潟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运动设施 范围缩小 [131]
熊本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132]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 范围缩小 [133]
长野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 范围缩小 [134]
富山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35]
冲绳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36]
冲绳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45条2项 继续 县营公园等项(对指定管理者的请求)[注 13] [136]
山形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10日[注 14]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93]
大分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37]
高知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38]
佐贺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24条9项 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 范围缩小 [139]
静冈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7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运动设施 范围缩小 [140]
宫城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41]
岩手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42]
秋田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4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运动设施 范围缩小 [143]
福井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范围缩小 [144]
冈山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45]
和歌山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5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范围缩小 [146]
香川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47]
宫崎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48]
鹿儿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 范围缩小 [149]
长崎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等 范围缩小 [150]
爱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0日 24条9项 游兴设施、游技设施 继续 [151]
栃木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0日 24条9项 特定范围的设施(多个行业) 继续 [152]
青森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53]
岛根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54]
鸟取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 - 解除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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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条下的请求、指示

2020年4月23日,共同通信报道,“大阪府已进入最终手续阶段,将于24日公布未理会休业请求的大型波子机店设施名。当局已透过电话及书面,告知数间仍在营业的店铺,若不服从请求,将被列入公布对象。吉村洋文知事将依照规定行政上所需手续的国家指引做出决定,并在府的官方网站上公布”[156]

2020年4月24日,NHK报道,“对不理会休业请求、仍在营业的大阪府内11间波子机店,大阪府已在23日前发出书面停业请求,若24日仍未服从请求而继续营业,将发出强烈请求并公布店名”[157]

2020年4月24日,大阪府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同日向仍在营业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58][159]。大阪府公布时未有提及设施种类,各传媒报道时[160][161]指设施为波子机店。 2020年4月27日,大阪府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另外3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2]。4月28日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另外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3]

兵库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截至2020年4月27日仍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4]

传媒报道,对于2020年4月27日仍在营业的波子机店,东京都将“于28日起改为引用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措置法45条,发出更强效力的请求,并开始公布店名”[165]。28日报道,“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于28日表示,都内仍在营业的波子机店在28日上午已降至零”[166],故东京都未依新型冠状病毒特别措置法45条发出请求,亦未公布相关资讯。

2020年4月28日,茨城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78]

2020年4月28日,神奈川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7]

2020年4月28日,群马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9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8]

2020年4月29日,福冈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69]

2020年4月29日,宫城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2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70]

2020年4月30日,爱知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71]

2020年4月30日,京都府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72]

2020年4月30日,广岛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87]

2020年4月30日,新潟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5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73]

兵库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向截至2020年5月1日仍未理会4月15日发出的第24条第9项下设施的使用限制等协助请求,以及4月27日发出的第45条第2项下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的3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指示[174]

神奈川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向截至2020年5月1日仍未理会4月10日发出的第24条第9项下设施的使用限制等协助请求,以及4月28日发出的第45条第2项下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指示[175]

2020年5月2日,千叶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5月1日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3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76]

新潟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向截至2020年5月2日仍未理会4月30日发出的第45条第2项下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的2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指示[177]

千叶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向截至2020年5月3日仍未理会5月1日发出的第45条第2项下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的2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指示[178]

中日新闻报道,爱知县宣布“县内未理会休业请求的4间波子机店均于2日正午前停业。县最初准备依法发出休业指示,同日取消”[179]。爱知县官网有与这项宣布相关的知事记者会影片(实际发布于“YouTube”)[180]

2020年5月4日,千叶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5月4日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81]

2020年5月5日,群马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5月4日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82]

2020年5月5日,福冈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3项规定,向未理会4月29日发出的第45条第2项下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的6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指示[183]

2020年5月4日,长野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5月4日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84]

2020年5月5日,长野县公布,已依第45条第2项规定,于5月5日向未理会第24条第9项下休业请求的13间设施发出设施使用停止(休业)请求[185]

45条1项下的避免外出请求

都道府县知事可依45条1项,请求住民除维持生活所需外避免外出。实际发出请求时,不一定会列明是依45条1项发出。紧急事态宣言发出的、非基于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的请求不包含在内。由于最初的紧急事态宣言(直至2020年5月6日)与延长后(直至2020年5月30日)的措施有较大差异,故以表区分。延长后,避免前往县外或特定饮食店的请求中,有的未列明法律依据,有的列明是依24条9项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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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2020年5月6日
都道府县 期间 来源
东京都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60]
神奈川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64]
埼玉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186]
千叶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68]
大阪府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187]
福冈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71]
兵库县 2020年4月7日~同5月6日 [188]
高知县 2020年4月12日~同5月6日[注 15] [189][190][注 16]
石川县 2020年4月16日~同5月6日 [84]
岛根县 2020年4月16日~同5月6日 [191]
福岛县 2020年4月16日~同5月6日 [83]
佐贺县 2020年4月16日~同5月6日 [96][注 17]
秋田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3][注 18]
静冈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4]
宫城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5]
山口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6][注 19]
北海道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75]
茨城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76]
群马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7]
京都府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81]
新潟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8][注 20]
长野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99]
富山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91]
山形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10日 [93]
和歌山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200]
香川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104]
爱媛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201]
青森县 2020年4月17日~同5月6日 [202]
栃木县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03]
岐阜县 2020年4月18日~同5月6日 [204]
爱知县 2020年4月20日~同5月6日[注 21] [205]
三重县 2020年4月20日~同5月6日 [206][注 22]
广岛县 2020年4月21日~同5月6日 [207][注 23]
冲绳县 2020年4月23日~同5月6日 [92]
大分县 2020年4月27日~同5月6日 [192][注 24]
福井县 2020年4月27日~同5月6日[注 25] [101]
熊本县 [注 26] [208][注 27]
冈山县 [注 28] [209][注 29]
岩手县 [注 30]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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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道府县 期间 与5月6日前的区别 来源
东京都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3]
神奈川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4]
埼玉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5]
千叶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6]
大阪府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7]
福冈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8]
兵库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19]
爱知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0]
北海道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1]
茨城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7日 继续 [122]
群马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3]
岐阜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4]
京都府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5]
三重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游兴设施等的外出 [211]
福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游兴设施等、“3密”场所的外出 [127]
石川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28]
山口县 未明示期间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游兴设施等、“3密”场所的外出 [129]
广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30]
新潟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注 31] [131]
熊本县 未明示期间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游兴设施等、“3密”场所的外出 [133]
长野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5日 继续 [134]
长野县 2020年5月16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 [134]
富山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35]
冲绳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36]
山形县 2020年4月24日~同5月10日[注 32] 继续 [93]
大分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37]
高知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夜间繁华地段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的外出 [138]
佐贺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39]
静冈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夜间繁华地段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的外出 [212]
宫城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注 33] [141]
岩手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42]
秋田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夜间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的外出 [143]
福井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家庭外出食饭、野外活动除外 [144]
冈山县 未明示期间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 [145]
和歌山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31日 继续 [146]
香川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注 34] [147]
宫崎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48]
鹿儿岛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20日 仅限避免跨县移动、前往夜间有接待服务的饮食店的外出 [149]
长崎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213]
爱媛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注 35] [151]
栃木县 2020年5月7日至同5月10日 继续 [152]
青森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53]
岛根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注 36] [154]
鸟取县 2020年5月7日以后 解除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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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交售请求、征收

2020年4月26日,时事通信发出“高价口罩,政府料强制征收”报道[214],称“25日得知,因应口罩持续不足,政府已决定加强应对,打击透过高价销售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商户”;“新对策将调查物流及零售业者,是否看准口罩涨价后囤积惜售。若判断为“不当”,都道府县可能依特措法55条,发出交售请求或进行征收。”[214]

上述报道未提及消息来源。若依新型流行性感冒等对策特别措置法第55条征收,“必须补偿该当处分通常会引致的损失。”(第62条第1项)。

2020年4月27日,官房长官在记者会上表示,“关于请求交售物资,会与都道府县合作检讨”[215][216][217][218][219]

截至2020年6月2日,并无报道跟进2020年4月26日的报道,至于2020年4月27日官房长官所说的检讨,亦无相关报道及官方公布资料。

注解

参考文献

参见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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