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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立图书馆
位於臺灣桃園市的公立圖書館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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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立图书馆(Taoyuan Public Library),简称桃市图,位于中华民国桃园市,为桃园市政府成立的二级机关,负责管理桃园市政府成立的公共图书馆,辖有一座总馆与43座分馆(含阅览室),上级单位为桃园市政府教育局。总馆位于桃园区南平路(桃园艺文特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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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23年,新竹州立图书馆于新竹州设立,即为桃园市立图书馆的前身。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华民国接管台湾,新竹州立图书馆的馆务移交由国民政府成立的新竹州接管委员会接收;隔年1月11日,正式筹设“新竹县立图书馆”。随新竹县治迁至桃园镇,新竹县立图书馆于1946年2月迁至今桃园市境内;1950年台湾省行政区划调整后,桃、竹、苗分治,原“新竹县立图书馆”也易名为“桃园县立图书馆”[4]。
1983年7月1日,桃园县立文化中心成立,“桃园县立图书馆”成为其中之一的馆组。1986年,桃园县立图书馆首度针对图书馆自动化工作进行研议,参考台北市政府《图书馆自动化作业研究报告》作初步规划,于1988年7月正式完成3万3千余笔书目的建档作业[4]。
2006年12月,完成了桃园县读者档案整合,推动“一证通用政策”;2008年6月,开始实施“桃园县公共图书馆馆际合作借阅服务”;2009年9月,正式于桃园县13个乡镇市立公共图书馆的总馆提供“桃园县公共图书馆馆际合作借阅服务”。2011年2月,“桃园县公共图书馆馆际合作借阅服务”正式开始提供线上申请,民众首度可透过网络跨馆借书,奠定了今日桃园市立图书馆的基础[4]。
2014年12月25日,随桃园县升格桃园市,桃园市政府文化局正式成立“桃园市立图书馆”,系桃园市政府二级机关,管辖桃园市立图书馆各分馆业务[4]。2023年7月1日起改隶桃园市政府教育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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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馆长
- 秘书
- 图资管理组:阅览及流通服务等各项管理;分馆访视、评鉴及辅导等事项;综整各馆特色馆藏;馆藏资料采购及报刊订购;馆藏发展政策及分编原则;电子资源采购、分编及转档;各项图书资料交换及赠送;馆际合作、馆藏盘点及淘汰;统筹各类馆藏资料主题展及活动;柜台轮值排班、志工管理、好书交换及巡回图书。
- 知识服务组:推广活动统筹规划;综整分馆阅读推广活动、展览、导览、教师图推业务;馆员及志工训练及管理、志工召募统筹。
- 行政企划组:办理各项采购业务;出纳业务及零用金管理;文书业务及印信业务;研考业务;财产及临时人员、驻卫警等管理;空间改造及修缮;绿美化、清洁业务;资讯系统及资讯软硬件管理。
- 会计室:依法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 人事室: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 政风室: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馆舍现状
迄今桃园市立图书馆已有一座总馆、39间分馆、4间阅览室,另有数处分馆规划、兴建中。
成立之初总馆位于桃园区桃园市政府文化局大楼内,为一座中型自动化图书馆。新总馆位于桃园艺文特区南平路,由图书馆栋与电影院栋两栋建筑构成,最初预计2020年完工[7],惟实际开馆日期历经多次延后[8][9][10][11],最终新馆图书馆栋于2022年12月17日展开试营运[12]、2023年9月1日开始正式营运[13],电影院栋则预计朝2023年底至2024年初对外营运目标前进[14]。
桃园市立图书馆新总馆,预算原预估约为新台币20.88亿元(后追加至31亿元),为台湾造价最昂贵的市立图书总馆。图书馆栋为地下2层,地上8层的建筑物,5层楼的电影院栋则规划为“桃知道文创生活广场”,两栋建筑合计楼板面积46,301平方米(14,006坪)[15],落成后成为桃园市第一大的公共图书馆,而藏书至少一百万册则和高雄市立图书馆总馆藏书相当[16][17][18]。另原位于文化局之旧总馆于新总馆开幕后,改为“桃园市立图书馆文化局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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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复兴区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为保留地方文化及自治权,故复兴区图书馆虽名义上属于桃园市立图书馆系统,但实际上是由复兴区公所经营。

为弥补城乡阅读差距,桃园市立图书馆购有5辆“行动图书车”,提供民众阅读、借还书、办图书证等服务,采鸥翼开放式空间设计,每辆车约可摆放2000余册书籍。根据2018年统计,行动图书车驻点达1753场、借书量近6万册,参与超过10万人次;驻点服务将以偏乡或非营利机构等公益团体申请为优先[24]。
服务
- 桃乐卡:根据桃园市政府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发布之规定办理。
- 个人借阅证:凡中华民国国民持国民身份证、驾驶执照或户口名簿;大陆人士持中华民国居留证;外籍人士持中华民国居留证及护照,皆可前往各馆柜台临柜申请。个人借阅证持有量以一张为限。
- 家庭借阅证:设籍桃园市之二人以上家户方能持户口名簿正本及身份证正本前往各馆柜台临柜申请。家庭借阅证持有量以一张为限。
- 团体借阅证:设籍桃园市之学校(以班级为一单位)、机关、登记立案之厂商,分别得持班级导师身份证正本、申请人身份证正本申请、凭立案证明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正本前往各馆柜台临柜申请。团体借阅证持有量以一张为限。
- 个人借阅证:一次得借阅图书三十册(件),借期三十日,可续借两次,续借期限以三十日为限。个人借阅证有效期限为五年。
- 家庭借阅证:一次得借阅图书五十册,借期三十日,可续借两次,续借期限以三十日为限。家庭借阅证有效期限为五年。
- 团体借阅证:一次得借阅图书一百册,借期六十日,不可续借。团体借阅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 电子资源借阅:凡有各类借阅证其一者,皆可登入桃园市立图书馆网站借阅电子资源,一次得借电子书二册、电子杂志一次,借期分别为十四天及二天,电子书得续借一次,且可预约三册,电子杂志不可续借。
- 视听资源借阅:内阅读者须凭各类借阅证至提供内阅服务之图书馆登记使用座位,每次限借一件;若无人等待或尚有空位,可重新登记使用。
- 视障人士借阅:一张借阅证可借阅馆藏资料10册(含点字书),馆藏资料借期三十日、点字书借期六十日,得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以30日为限。
2019年12月9日起,“新北桃园市立图书馆一证通服务”启用,只要持有桃园市借阅证或市民卡,登入官网“个人书房”启用该服务,便可以在桃园市及新北市两市的公共图书馆跨市借书[25]。2020年10月17日起,进一步新增跨域还书服务[26]。
2022年12月20日起,因应新总馆试营运,桃园市立图书馆与全家便利商店合作,民众只要在系统上预约图书,就可以于桃园任何一家全家超商取书,还书则可在全台的全家超商还书。取书费用50元、还书45元,20日开始试办至2023年3月底[27]。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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