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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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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地方法院,是中华民国的三级法院之一,属于普通法院。组织上因中华民国现无福建高等法院本院之设,因此直属司法院,并受该院之监督。
沿革
- 民国17年(1928年),设立福建连江初级法院。是时,始设连江县的司法机关,独立于民政机关。
- 民国18年(1929年),裁撤福建连江初级法院,设置福建闽侯地方法院连江分庭。
- 民国24年(1935年),裁撤福建闽侯地方法院连江分庭,司法复归民政机关管辖。
- 民国25年(1936年)7月至民国26年(1937)7月间,设立连江县司法处。
- 民国37年(1948年)10月,裁撤连江县司法处,设立福建连江地方法院,司法再次独立于民政机关。
- 民国38年(1949年)8月16日,政府弃守连江大陆,各机关未能撤出,司法业务遂行停顿。依中华民国之《戒严法》第 9条规定:“戒严时期,接战地域内无法院或与其管辖法院交通断绝时,其刑事及民事案件均得由该地军事机关审判之。”因此当时马祖地区之民刑事诉讼案件皆由军法机关审理。其后,因考量民事案件若亦需由军法机关审理,而受《戒严法》第10条“第八条、第九条之判决,均得依解严之翌日起,依法上诉”之限制,实不尽合理,因此有关单位乃于民国58年(1969年)1月筹设民事庭。
- 民国58年(1969年)6月30日,设立福建金门地方法院连江民事庭,租用民舍办公,由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每2个月互调一位法官驻任,办理民事、强制执行、非讼事件、提存、登记、公认证等业务。
- 民国60年(1971年)2月,于南竿乡马祖村99号兴建院舍,同年6月落成进驻办公。
- 民国76年(1987年)7月15日,台湾省解除戒严。司法院为配合台湾省解严,同年10月10日更设福建金门地方法院连江刑事庭,办理刑事审判等业务,使全国司法体趋于划一。
- 民国77年(1988年)7月,于南竿乡复兴村209号兴建新院舍,由马祖防卫司令部兵工建造。
- 民国80年(1991年)新院舍落成,连江庭进驻办公。
- 民国81年(1992年)11月7日,福建省金门县及连江县解除戒严。
- 民国92年(2003年)12月31日,经立法委员及地方各界人士之争取,司法院同意设立福建连江地方法院,是自民国37年(1948年)后,连江县第2次设立的地方法院。
- 民国102年 (2013年) 3月4日 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连江巡回法庭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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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
历任院长
历任法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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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
- 院长
- 书记处
- 人事室--主任由司法院专员兼任
- 政风室--主任由司法院专员兼任
- 会计室--主任由司法院专员兼任
- 统计室--主任由司法院专员兼任
- 服务处
- 非讼中心
- 公证处
- 提存所
- 登记处
- 民事执行处
- 调查保护室--少年调查官及少年保护官由台北地院支援
- 民事庭
- 刑事庭
- 交通法庭
- 少年法庭
- 家事法庭
- 简易庭
人员职等及法定职掌
- 书记官系指各级法院、各级行政法院、智慧财产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及各级法院检察署,辅助法官或检察官,执行司法审判之送达、记录、文书、研究考核、总务、资料及诉讼辅导、判决执行等事务之人员。
- 法官书记官分别掌理各级法院之纪绿、文书、研究考核、总务、资料、执行及诉讼辅导等事务,以及办理诉讼法上各种书类之送达业务。
- 各级法院设置书记处,下辖(民、刑事)记录科、文书科、研究考核科、总务科、资料科及诉讼辅导科,分科办理司法相关之行政事务,各科设置科长、股长,分科、分股办事,分述如下:
- 纪录科:诉讼及强制执行笔录之制作、拘票、提票、押票、搜索票与通缉书等之填发、传票与裁判书类正本、缮本、节本等制作送达。
- 文书科:典首印信、各项行政流程、行政文稿及会议记录。
- 研究考核科:研究发展工作之推行、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各项列管事项之追踪管理。
- 总务科:经费之出纳、分配使用、赃证物品保管、财物采购、保管及发给;司机、技工、工友之管理、调配、训练及考核。
- 资料科:法律资料之编辑与保管、相关书籍之编印以及图书馆设置及管理。
- 执行科:民事裁判之强制执行之文件及函件处理。
- 诉讼辅导科:辅导有关诉讼、登记、上诉、抗告、再审、具保、责付等之手续。
- 各级法院书记处置书记官长一人,承院长之命处理行政事务。置一等书记官至三等书记官,各级法院中组织法上之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总额,不得逾同一法院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三等书记官总额二分之一。
- 各级法院得按业务之需要,分科、分股办事,科长由一等书记官兼任,股长由一等或二等书记官兼任,均不另列等。科长系承院长之命,监督该科之书记官执行行政业务。股长系曾院长、书记官长及科长之命,监督该科之书记官执行行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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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警为司法警察之简称,依我国现行法制,司法警察得分为院内司法警察及院外司法警察二种,所谓院内司法警察,参照司法院“法警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系指各级法院及检察署,依法任用,办理执行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所订值庭、执行、警卫、解送人犯,及有关司法警察事务之法警长、副法警长及法警等事务人员而言,因其系以司法警察事务为专职,致亦得称为专职司法警察。
- 强制执行事件,由法官或司法事务官命书记官督同执达员办理之。拘提,由执达员执行。执行管收,由执达员将应管收人送交管收所。(强制执行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之一、第二十二条之二 )
- 送达,由法院书记官交执达员或邮务机构行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
- 辅佐行政事务
- 协助法官办理诉讼案件程序之审查、法律问题之分析、诉讼案件资料之搜集。
- 协助法官办理非讼事件程序及实体之审查。
- 协助法官整理两造之主张、证据,分析争点及汇整历审判决。
- 协助法官校对判决书及清点、核阅、确认归档案件。
- 协助制作分配表、债权凭证。
- 其他法院交办之事项。(司法院所属各级法院法官助理管理要点)
- 配合司法资讯业务之协调、推动事项。
- 关于资讯应用系统之建置、测试、维护及版权控管事项。
- 关于系统程式、文件之保管、更新事项。
- 关于资讯设备及网络之建置、管理、安全维护事项。
- 关于资讯数据库之建立、运用、管理事项。
- 关于资讯教育训练及进修计划之研拟、执行事项。
- 关于执行资讯业务之咨询辅导事项。
- 关于资讯系统使用效率之查核事项。
- 关于资讯作业标准化建立事项。
- 其他有关资讯业务及长官交办事项。
收结案件统计年报表
各会计年度决算数
特色
曾经审理之重大案件
- 福建省连江县政府“马祖酒厂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董事长陈○○等 5 人涉嫌触犯贪污治罪条例案[16]
司法周刊新闻摘要
- 2013年第1648期 澎湖、连江地院报告兴革及待决事宜[17]
- 连江地院纪院长报告该院重要兴革事项,包括活化、利用旧有建物,使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连江庭于今年正式运作;改善办公环境、办理法律巡回宣导、与学校进行互动教学以深化法治教育、加强宣导观审及各项法律新制。 纪院长并提出待协助事项:因同仁调动频繁,经验传承不易,正朝健全组织结构、提升裁判品质及强化行政效率等目标努力,期有资深法官或检察官、律师转任之法官至该院任职,以提升审判效能。
- 2014年第1704期 连江地院会计室主任首次实派[18]
- 【本刊连江讯】连江地院7月3日举办会计室主任布达仪式,由连江县政府主计处陈岁金专员荣升,司法院会计处张志弘处长监交,连江地检署王俊力检察长、县府同仁等亦到场观礼。 连江地院自92年12月31日成立以来,人事、会计、统计、政风主任业务均由司法院同仁兼任。司法院考量该院业务量增加、体制健全,并为提升行政效能,经克服种种困难,终使该院会计室主任职缺得以实派。 布达仪式简单而隆重,主持人蔡新毅院长及监交人张处长皆期许陈主任能以其专业的能力、丰富的经历,以及工作的热忱,协助推展院务。
- 2015年第1777期 金门高分院一、二审业务交流[19]
- 2016年第1797期 连江地院科技法庭教育训练[20]
- 【本刊连江讯】为推动司法E化,连江地院日前办理科技法庭设备操作实务及法庭运作实务教育训练,邀请台中高分院郭同奇庭长及蔡翠媛法助长主讲,由许旭圣院长主持。 郭庭长首先以台中高分院科技法庭的实务运作经验及累积成果,介绍科技法庭的软硬件设备,并说明目前推动科技法庭的政策,系采取较开放、柔和的方式让同仁适应,因此同仁应先熟悉实务操作模式,自然能摸索出更便捷的做法。蔡法助长指出,台中高分院目前采用的便捷处理流程,是法官助理在实际操作中互相学习、讨论而得的成果。 郭庭长及蔡法助长也借由案例实务操作,说明扫描、书签制作以及PDF超链接等各项功能,例如:妥善完成书签制作,可以节省提示卷证及翻卷的时间,PDF超链接若能缜密设定,形同法官带卷在身边等。郭庭长也建议连江地院增置ABBYY软件及激光笔等,更便利科技法庭的使用。 许院长最后表示,借由此次教育训练,使连院同仁对科技法庭有更深入了解,并宣布连江地院科技法庭正式启用;同时也请郭庭长及蔡法助长不吝持续分享科技法庭的各项新讯,让连江地院同仁一起学习成长。
- 2017年第1869期 许院长一行访视连江地院 慰勉同仁辛劳[21]
- 2017年第1908期连江、台东地院首场模拟法庭 圆满完成[22]
- 【本刊连江讯】连江地院日前举办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模拟法庭活动,因地处离岛,为节省劳费,于2日内密集进行准备、国民法官选任、审理及评议宣判程序,并举行宣判后座谈,过程虽然紧凑但均确实完成。 本次以加重窃盗/抢夺/强盗案为模拟案件,由刘长宜院长与杨世贤、李建庆法官,及国民法官组成合议庭;连江地检署邓巧羚主任检察官担任公诉人;台北律师公会王雅芳、赖国钦律师担任辩护人。另由金门高分院吴三龙院长、庄松泉法官、法扶台北分会林俊宏会长及桥头地检署谢肇晶主任检察官担任评论员;司法院吴元曜法官为观察员。 宣判后座谈会上,参与人员就: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本质、模拟法庭操作细节,及连江地院各项软硬件设施不足等问题,分别提出具体建言。吴院长赞许连江地院同仁为模拟活动所投注的心力;林会长亦表示,本场模拟所呈现的,与都会区法院同样精彩。
相关要点
外部链接
交通
距离南竿机场约350米,步行约 10 至 15 分钟。
山、海线都有经过(请至医院站下车)。
连江县公共汽车管理处公车动资讯系统[25]。
马祖e点通-交通资讯-计程车[26]
航业[27]
新华航业-台马轮航班查询[28]
航班[29]
松山机场-当日离站航班查询[30]
周边
- 连江县政府
- 南竿航空站
- 马祖酒厂
- 连江县立介寿国民中小学
参考资料
Wikiwand -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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