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问题
时间线
聊天
视角

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Remove ads

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简称高雄地检署或者雄检,是中华民国检察机关,与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合署办公

事实速览 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 机构概要 ...

沿革

台湾日治时期日本人引进西方法制,台湾总督府于1896年(明治29年)5月1日发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规定掌理民、刑事审判,采三级三审制,设有一高等法院、一复审法院及十五地方法院,各法院除设置判官外,同时设置检察官,并无独立之检察机关之设置,判官与检察官均由台湾总督任用。1898年,改采二级二审制,废除高等法院,仅置三地方法院(台北台中台南,地方法院之下另置“出张所”)及一复审法院。1919年,采取二级三审制,再次设立高等法院,虽废除复审法院,但在高等法院设置“上告部”及“复审部”,地方法院仍仅设于台北、台中及台南,将地方法院出张所改为“地方法院支部”,最初仅设置在宜兰新竹嘉义。1933年(昭和8年),增设“台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并同时设立“台南地方法院高雄支部检察局”,此即高雄地检署之前身。换言之,在1933年以前,高雄地区并无独立之检察局设置。

  • 1945年12月,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接管台湾后,“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局”改称“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处”,仍然维持院检不分的体制,管辖区域包括高雄县高雄市屏东县澎湖县
  • 1980年7月1日,院检始分隶。
  • 1989年12月24日《法院组织法》修正,易明为“台湾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机关首长“首席检察官”亦同时改称为“检察长”。
  • 2016年9月1日,台湾桥头地方法院检察署成立,管辖北高雄26区,本署辖区缩减为高雄市小港、旗津、前镇、苓雅、新兴、前金、三民、鼓山、盐埕、凤山、大寮、林园共12区,及东沙与南沙群岛。
  • 2018年2月8日,全台法院检察署机关衔删除“法院”二字,直接称为检察署。[1]
  • 2018年5月25日《法院组织法》修正,改为今名“台湾高雄地方检察署”。
Remove ads

管辖区域

更多信息 县/市, 区域 ...

[2]

机关组织

本署

  • 检察长
  • 主任检察官
  • 检察官
  • 检察事务官
  • 观护人室
  • 法医室
  • 书记处
    • 纪录科
    • 执行科
    • 文书科
    • 研究考核科
    • 总务科
    • 法警室
  • 人事室
  • 会计室
  • 统计室
  • 政风室
  • 资讯室

[3]

历任检察长

注释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

Loading related searches...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Remove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