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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永钦
中華民國第16任司法院副院長(大法官兼任)・政治人物・臺灣法律學者・蘇起之弟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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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永钦(1951年3月28日—)是中华民国法律学者、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长,曾任司法院副院长、大法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大会代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政大法学院院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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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苏永钦出生于宜兰县,籍贯浙江省杭州市。就学于老松国小、台北市立万华国民中学、台北市立建国高级中学、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1972年大学毕业,1981年取得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他与中华民国第12、13任总统马英九是高中及大学同学。
学术生涯
从政经历
在李登辉执政期间,曾衔命前往游说陶百川接受修宪,未果但颇获重用,并对坚持护宪的宪法耆宿胡佛批判尤烈。1996年担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亦曾任行政院新闻局法规委员会、诉愿委员会委员。
1997年5月8日马英九辞去政务委员后向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提出教职申请,然而申请已在三月底截止,法学院为此召开临时院务会议通过受理申请,并将申请截止日期为延长到五月底,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玉秀和陈惠馨撰文《特权很难反省》,批评前院长苏永钦等为马破例的特权问题,文中强调“往后至少政大法律系所公告的期限再也很难取信于人”。[1]
2006年2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当时规定其委员按立法院政党比例选出。苏永钦受当时最大在野党中国国民党推荐,出任首位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任委员,2008年7月31日卸任。[来源请求]
2010年8月24日,苏永钦受总统马英九提名为司法院副院长暨大法官,民间司改会对其评价是“非常不适任、非常不推荐”,虽有专业能力,但曾多次提出支持威权、压缩民主与人权的意见,道德也有严重瑕疵:例如违背程序正义,护航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专任教授等。[2]同年10月8日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权,获73票赞成出任司法院副院长;于10月13日上任。[来源请求]2016年7月12日,司法院副院长苏永钦炮轰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阻碍观审制。柯建铭反驳,这种“只让你看,不让你判”的假改革距离人民期待太远毫无学理基础。[来源请求]
个人生活
荣誉
- 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杰出研究奖,1994年、1998年
- 政大杰出研究讲座教师,2001年、2002年
著作
- 《联合政府:台湾民主体制的新选择?》(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1-2
- 《国会改革:台湾民主宪政的新境界?》(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1年出版,ISBN 957-30797-5-5
- 《政府再造:政府角色功能的新定位》(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7-1
- 《地方自治:落实人民主权的第一步》(主编),新台湾人文教基金会2002年出版,ISBN 957-30797-8-X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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