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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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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梁,GBS,JP(英语:Gregory So Kam-leung,1958年10月12日—)[3],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4],曾任医院管理局成员、策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及岭南大学校董会成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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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苏锦梁早年在香港岛北角成长,曾就读北角卫理小学和北角协同中学。入读中四中学时期前住加拿大渥太华 Laurentian High School升学[6][7],其后在卡尔顿大学经济学士学位毕业,及后于渥太华大学工商管理和法律双硕士学位。苏锦梁于1997年由加拿大返回香港,加入民主建港联盟,期间曾经附属组职青年民建联首任总监。苏锦梁于1999年获委任为黄大仙区议会区议员及慈云山分区委员会委员。
2008年6月,苏锦梁获委任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于2011年6月28日接任因病辞职的刘吴惠兰,担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争议
苏锦梁曾经拥有加拿大国籍,他于2008年获委任为副局长后,其双重国籍身份被揭发。由于苏锦梁是民建联的成员,评论认为苏锦梁身为亲建制派政党的副主席,竟然持有别国国籍,难以服众。苏锦梁遂承认事实,他在初期接受访问时,表示国籍仅为其隐私的一部分,因而不方便回应。他又指出,假若放弃加拿大国籍将会丧失在加拿大执业律师的资格,是个艰难决定。[8][9]最终,他以“为了平息公众疑虑,避免政治纷争”为理由,在就职副局长前的2008年5月29日向公众表示早前已经在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放弃加拿大国籍[10][11]。对此,时任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香港政府基于“用人唯才”及“依法办事”两个原则,无要求副局长放弃外国国籍;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解释副局长并非“主要官员”,拥有别国国籍不是问题,亦不抵触《基本法》。[12]
2009年4月,时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的苏锦梁以副局长“卡片”代替入息证明,为外佣续期,令公众认为其滥用职权,而且入境事务处对此酌情处理亦显得不妥当。公民党汤家骅质疑以名片或者其他资料代替入息证明的理据和标准。[13][14]
2011年7月,苏锦梁位于麦当劳道的寓所被《明报》揭发涉嫌僭建。两名专业人士指出,苏锦梁的僭建共涉7项问题。及后,苏锦梁表示已经委托专业认可人士,研究寓所被指涉僭建等问题。
2014年4月25日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就内地旅客于香港随地便溺风波呼吁港人以包容及以和为贵态度面对,引来各界强烈抨击,被指评论不负责任,有违公众利益。
政治参与
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于2019年6月30日出席“撑警队,护法治,保安宁”集会,简称撑警集会,并表示警方专业执法需要受到肯定,及认为不需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15]
家庭
苏锦梁已婚,育有一子二女,均已经移民加拿大。儿子苏志永从事职业治疗,媳妇为澳大利亚人。幼女曾经于英国修读法律,现时在香港大学教授法律深造证书,女婿为英国人。
苏锦梁胞弟名苏锦威,2021年时44岁,他任职律师楼期间涉擅自按揭客人物业做以获取1000万元借贷,后因无力还款遭财务公司索偿,再涉以冒签代表业主聘请律师向另一财务机构再借贷1000万元。2021年1月30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两项欺诈罪、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及一项洗黑钱罪成立,还押至3月3日判刑。[16]苏锦威最终被判囚47个月监禁。其后,律政司提出刑期复核,苏锦威最后改判监禁6年3个月,加监28个月。[17]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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