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雄(1953年—),中华民国法律学者、政治人物。先后任教于淡江大学[1]、国立台湾大学、国立嘉义大学,曾任台湾法学会理事长,长期教授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学课程。研究专长为人权、宪政主义、民主及宪法变动等。2005年,获选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暨主席团主席,参与宪政改革[2]。2007年,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提名其为司法院大法官,但未获立法院同意[3]。2016年,获时任总统蔡英文再次提名为司法院大法官[4][5]并获立法院同意。曾于陈水扁政府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蒙藏委员会委员长。
事实速览 许志雄, 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 ...
许志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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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16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与许宗力、蔡烱炖、张琼文、黄瑞明、詹森林及黄昭元同时在任 |
提名 | 蔡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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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 | 许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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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8年5月20日 |
行政院院长 | 游锡堃 谢长廷 苏贞昌 张俊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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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徐正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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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高思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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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2001年6月11日—2008年5月20日 |
行政院院长 | 张俊雄 游锡堃 谢长廷 苏贞昌 张俊雄(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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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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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华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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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法学硕士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法学组法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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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立嘉义大学通识教育中心教授(2010-2016)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兼任副教授、教授(1997-)
- 兴国管理学院财经法律学系讲座教授(2008-2010)
- 国立蒙古大学荣誉博士(2005)
- 任务型国民大会代表、主席团主席(2005)
- 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主任委员(2004)
- 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委员并为副召集人(2002-2004)
- 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并为行政院政务委员(2002-2008)
- 行政院政务委员(2001-2002)
- 全国司法改革会议筹备委员、出席代表(1999)、结论执行监督委员会委员(2000)
- 台湾法学会理事长(1998-1999)
- 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主任(1995-1999)
- 淡江大学公共行政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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