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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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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英语:Financial Secretary,缩写作FS;香港人俗称“ 财爷”),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专责总览财经、金融、经济、贸易、发展、创新、科技、房屋、运输物流的政策的官员,并在金融管理局的协助下管理外汇基金,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其支援部门为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财政司司长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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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的职责主要是与有关的决策局局长合作,督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发展局、运输及物流局、房屋局的政策范畴的政策制定和实施,以及政府经济顾问办公室的运作。财政司司长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主席,与其他同监督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
财政司司长也是三位可于行政长官休假或出缺时署理其职务的官员之一,位列政务司司长之后;至于财政司司长休假时,会由财政司副司长署任。财政司副司长职位未设立前,通常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署任[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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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的政策议程及按照公共财政条例的规定,编制政府《财政预算案》。此外,财政司司长亦负责向立法会提交政府的收支预算案及发表预算案演辞,概述政府的预算案提议,并动议通过拨款条例草案,使每年预算案中各项开支建议,在法律上生效,此外,副司长协助司长处理《财政预算案》。
历史
在香港开埠初期,该职位名称为库务司(英语:Colonial Treasurer)。1937年,改为财政司,支援部门为隶属布政司署的财政司办公室(又译财政司办公厅)[3]。以前曾设置副财政司。
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改称财政司司长。虽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但香港特区政府从无设“财政司”的部门或职位,而财政司司长的支援部门则名为“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而非“财政司”,有别于律政司的设立。
历任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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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副司长
财政司副司长(英语:Deputy Financial Secretary,缩写为DFS)是财政司司长的副手,地位仅次于三位司长的高级主要官员。其支援部门亦为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财政司副司长现属行政会议官守成员,财政司副司长在财政司司长因外访及休假缺勤期间会署理其职务或由司长陌。而副司长因外访及休假缺勤期间会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署理其职务。
历任政治助理
- 宋佩瑜 (2022年8月29日—)
财政司司长的福利及待遇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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