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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领事机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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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領事機構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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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香港领事机构目前共有121个,其中有62个总领事馆、51个名誉领事馆和8个国际认可机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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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港总领事馆位于金钟法院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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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驻港总领事馆位于中环花园道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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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加拿大日本驻港总领事馆均位于中环交易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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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驻港总领事馆位于尖沙咀星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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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位于中环力宝中心第1座40楼

大部分总领事馆位于香港岛的心脏地带,例如上环中环金钟湾仔铜锣湾。现时只有柬埔寨尼泊尔驻港总领事馆位于九龙尖沙咀,以及智利驻港总领事馆位于九龙湾

在驻港的领事机构当中,有59座总领事馆及18座名誉领事馆领区包括澳门。同时,1座驻澳门总领事馆(葡萄牙驻澳门总领事馆)领区包括香港。

香港的特殊地位

鉴于香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下的特别行政区,以及香港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地位,部分国家驻港总领事馆在其国内拥有大使馆的地位,包括:

有别于驻一般中国城市的总领事馆,部分驻港总领事馆直属该国的外交部,而并非北京境内的驻华大使馆。包括︰

历史

当香港仍是殖民地时期香港总督是代表英国皇室英国政府的地方行政首长,一切有关英国国籍的事宜交由布政司署保安科辖下的人民入境事务处处理。[9]然而,有关英国的商务暨贸易工作就交由当时的英国商务专员公署负责。[10]英国政府随后宣布,委任最后一任英国驻港高级商务专员英语Trade commissioner邝富劭在1997年7月1日起出任首位英国驻港总领事[11]

两国在香港前途问题谈判中,英国曾经建议在香港回归后设立英国专员一职。但中方认为有关职位会被认为试图为未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英联邦有成员国的关系,而被中国政府拒绝。[12]

回归前,香港作为英联邦领土,以下国家会委派高级专员取代总领事一职。

回归后,其职位改称为“驻港总领事”,[21]其他以“专员”职衔的驻港领事机构负责人亦逐渐改称总领事。[22]然而,澳大利亚早于1986年已将澳大利亚高级专员公署易名为澳大利亚驻港总领事馆[23]即使南非巴基斯坦分别于于1994及1989年再度加入英联邦后所有位于英联邦国家内的大使馆改称高级专员公署,但其南非驻港总领事馆当时并未跟随。[24][25]

香港回归前,世界各国已经在香港设立庞大的领事机构。经与中国政府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国得以保留驻香港领事机构继续运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非建交国与中国政府达成协议,将驻港领事机构改为非官方性质的民间机构继续运作,部分选择关闭驻港领事机构。只有当时尚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南非,由于总统曼德拉早已声明将在1997年底与中华民国断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两国已经在商谈建交细节[26]中国政府特批南非驻港总领事馆在建交前继续运作。[27]

香港回归中国后,往日被英国拒绝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的国家,如朝鲜,于2000年在香港华润大厦设立总领事馆。[28]同时伊朗亦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利用香港自由港的优势,加强国际贸易往来[29][30]。此外,部分原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交的国家,在建交后重新在香港设立总领事馆。

不丹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建立外交关系,但2000年在澳门获准保留名誉领事和2004年获准在香港委派名誉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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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机构

总领事馆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领事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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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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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停止运作的领事机构

总领事馆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领区 ...

名誉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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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尚未开馆

总领事馆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领区 ...

名誉领事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领区 ...

驻香港国际认可机构

驻澳门领事机构兼辖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扩领至香港协议日期 ...

已结束的领事服务

1997年香港回归前,部分国家因与中华民国保持外交关系,而选择关闭驻香港总领事馆或名誉领事馆,部分领事机构转以民间机构身份继续运作。1997年香港回归后,部分国家因与中华民国建立或恢复外交关系,而关闭驻香港总领事馆或名誉领事馆。不过有部分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或复交后,重新在香港设立驻香港总领事馆或名誉领事馆。

联合国会员国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等级 ...

已消失国家

更多信息 国家名称, 等级 ...

未在香港建立领事服务的国家

以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关系,到现时仍然未设立驻港代表机构,但已向有关方面申请设立领事馆。

以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关系,但未设立驻港代表机构。

以下国家与中华民国维持外交关系,并未在香港设立过领事服务。

部分与中华民国维持外交关系的国家,则由驻其他国家的大使馆兼辖在香港事务: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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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中国政府收回香港主权后设立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新华社香港分社前身)及外交部驻港特派员。中联办为中央政府驻香港的常设代表;而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则负责香港的外交工作。

与中华民国的关系

前称为中华旅行社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中华民国官方驻港机构。[141]

脚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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