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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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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瑞权(葡萄牙语:Fong Soi Kun,1961年), 澳门退休公职人员,曾任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局第一任局长,也是《华南地震》期刊编委。

事实速览 冯瑞权Fong Soi Kun,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地球物理暨气象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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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生涯

冯瑞权于1982年加入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1993年6月至1996年期间担任局长助理职务,随后被定期委任为副局长一职至1998年。1998年11月1日,接替前台长黎梓建(Olavo Rasquinho)职务,开始担任台长一职[2]。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后,澳门地球物理暨气象台易名为地球物理暨气象局,一直担任局长一职至2017年8月24日为止[3][4]

2017年8月24日,冯瑞权宣布请辞并且获得核准,气象局局长有关职权由副局长梁嘉静暂任[5]

任内争议事件

2010年暴雨警报延误事件

2012年台风韦森特事件

2016年台风妮妲事件

2016年台风海马事件

2017年台风天鸽事件

纪律调查

涉嫌违法授权

澳门廉政公署于《2016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披露,冯瑞权于2014年将部分权限转授予该局副局长梁嘉静,包括“批准假期”、“超时或轮班工作”等“转授予”梁嘉静,但是转授权的批示并未依法得到上级确认及在《公报》上公布,有行政违法之嫌。冯瑞权承认曾签署有关批示,解释旨在厘清副局长权限,而非授权。廉署对冯瑞权上述讲法表示感到诧异,表示“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该内部批示皆为典型的转授权批示,普通人从字里行间也能得出局长透过该批示将权限转授予副局长的结论”。又指冯瑞权亦曾于2000年和2012年作出过类似的转授权批示,同样未依法得到上级确认及在《特区公报》上公布,认为冯瑞权发批示本身已构成行政违法,而副局长依据有关批示所作出的决定亦属违法[6]

廉署指出,公共部门面对监察机关的调查或公众、传媒的质疑,应该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该解释的解释、该澄清的澄清,但当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时,若继续坚持己见、拒不认错,甚至托辞狡辩,不仅无法及时纠正错误,而且会耗费行政资源。因气象局一直否认事实,导致廉署前后索取了超过八百页的文件,花费了八个月才完成调查[7]

辞职下台

2017年8月24日,冯瑞权以私人理由辞职[8],亦已在同日下午6时30分左右的特别发布会交代行政长官崔世安批准[3]。同日晚上,冯瑞权宣布请辞并且获得核准,气象局局长有关职权由副局长梁嘉静暂任[5]。8月28日,廉政公署台风天鸽事件对冯瑞权展开调查。

2017年10月19日,廉政公署公布气象局台风预报程序的调查报告,指气象局在预测台风及悬挂风球时,依赖气象局前局长个人的判断和决策,事前不商议事后不检讨,欠缺内部会商机制。非办公时间考虑悬挂三号甚至八号风球时,气象局领导留在家中依靠电话和网络遥控决策,考量的标准连局内的工作人员都不清楚,内部人事及设备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认为气象局领导负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9]。廉署批评,冯瑞权在8月23日清晨,赶回气象局后直接进入自己办公室,未有到气象监察中心向前线预报员了解情况及交换意见,表现出唯我独尊、专业傲慢。而内部对台风预报的标准、各自表述、因人而异,公众对气象局悬挂风球的依据和考量无从知晓。廉署又指出气象局内联网断线比较频繁,无法接收气象数据,天鸽袭澳时多处气象监察站停电时,因为后备电池故障而无法正常运作[10]。退休基金会的批示指出冯符合《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263条第一款a项而声明自愿离职退休的规定,其每月的退休金根据有关法令及上述《通则》计算,每月可获得8万元澳门币的长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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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

2018年4月11日,澳门特区政府公布冯瑞权的纪律调查结果,在有关的纪律程序中,预审员向行政长官提交的报告结论指,冯瑞权及气象局前副局长梁嘉静在天鸽袭澳期间因有过错未以有效方式执行职务,须负上纪律责任,决定中止向冯支付退休金4年,梁则被纪律处分,停职130天[12]。冯的请辞是以首席特级气象技术员名义退休,可领取每月退休金8万澳门元[13]

4月16日,冯瑞权向澳门中级法院上诉[14],2019年4月4日被判得直,撤销撤职处分,惟政府表示将上诉到终审法院[15][16]

2021年3月3日,终审法院裁定政府在该案中败诉,在判词中表明当年政府对冯的处罚是理据不足,并不能对其过失的职务进行预判,意味着其本人撤职的纪律处分完结。[1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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