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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跟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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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台湾民众党党主席黄国昌被指涉长期组织、指挥跟踪集团偷拍其他政治人物收集资料。涉案单位包括台湾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护协会凯思国际民报菱传媒中央通讯社等。被喻为台版水门案[1][2][3]

事件经过

2025年9月22日,立委王义川指控自己在2024年遭到来自凯思国际的4个人跟踪9天,并指出其中一名李姓成员与黄国昌前助理同名同姓,质疑黄国昌与跟拍者的关系。黄国昌回应王义川是含沙射影。[4]

9月26日,《镜报新闻网》独家报导,黄国昌透过律师郑深元组织一个跟拍集团并亲自指挥,成员多为记者出身,其中一名S姓记者仍在公营媒体任职,使用《菱传媒》名片,薪水来自台湾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护协会和凯思国际。集团跟拍的对象多为民主进步党,跟拍的成果将提供给特定媒体。[5]例如:在《民报》署名“萧依依”刊登;[6]或是经由黄国昌和其他中国国民党政治人物爆料。[5]另据《镜周刊》调查,柯文哲郑文灿张景森李俊俋苏丽琼陈时中沈伯洋陈欧珀林右昌等人曾被跟拍。[7]《镜报》指出立委徐巧芯在2022年底爆料陈时中“十指紧扣”事件时,使用的照片即由黄国昌跟踪集团拍摄。对此,陈时中表示不应该以揭弊为名义侵犯个人隐私、进而抹黑;徐巧芯则回应当时不认识黄国昌,资料来源也非该集团。[8][9]

9月26日,民众党发言人吴怡萱表示《镜报》是编造故事,黄国昌因被跟拍而“反搜证”。[10]黄国昌本人则在9月30日回应吹哨者保护协会经手的所有弊案皆有核实调查,并反批镜传媒为“全国最大养狗仔集团”。[11]

9月30日,菱传媒宣布停止发稿,结束营运,社长陈申青证实《菱传媒》过去多则新闻报导使用了黄国昌提供的资料。[12]同日,《镜周刊》质疑凯思国际有来自香港的资金,[13]对此经济部表示凯思国际的商工登记资料中并没有侨外资,具体情况要再厘清。[14]

10月3日,王义川至台北地检署告发黄国昌、谢幸恩、凯思国际负责人李丽娟及其余4人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社会秩序维护法》及妨害秘密等罪。[15]

对于王鸿薇在2023年乌龙指控潘孟安住所事件,时任《联合报》记者侯俐安于10月7日表示,当时的长官要求找王鸿薇合作,王则指派张凯维接洽并提供不少来源不明的照片。对此,《联合报》声明:不予置评。[16][17]而王鸿薇前律师柯晨皓表示相关照片是王鸿薇付钱买的。[18]

10月9日,《镜报》整理了《菱传媒》、《民报》以及黄国昌和其他中国国民党政治人物自2022年起的爆料内容,推论以下人物曾遭跟拍:[19]

更多信息 年份, 被跟拍者 ...

同于10月9日,龚明鑫证实曾遭跟拍且报警处理,警方查出跟踪车辆租用者疑似为黄国昌前助理。[20]针对相关指控,黄国昌一概否认,表示都是不实报导。[21]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表示,司法单位已着手调查相关案件。[22]

10月14日,《镜周刊》报导,黄国昌从2019年担任时代力量立法委员期间开始,[23][24]就利用骇客窃取政府和民间机构的资料。[25]例如:前民进党秘书长林锡耀、时任法务部长蔡清祥、国安会咨询委员陈俊麟三人在Telegram的对话就曾被窃取。[23]相关资料表面上用于打造黄国昌擅于揭弊的正义形象,[24]暗地里则透过网络霸凌攻撃政敌,[26]也会被上传至暗网高价贩售。[23]对此,黄国昌表示都是编造故事、胡说八道。[27]同日,民进党立法院党团监察院提出检举,要求调查跟拍集团的金流是否违反《政治献金法》。[28]

10月21日,《镜周刊》报导,凯思国际的第一笔资金(新台币100万元)于2021年来自耘力国际文化事业,耘力国际文化事业的负责人为黄国昌妻子高翔的妹妹高翚。凯思国际负责人李丽娟只是人头,公司实际上由黄国昌及其家人控制。[29]凯思国际出资者还包括:智邦科技创办人黄安捷、前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兼前镜电视董事长陈建平及求真民调总经理关智宇。[30]凯思国际曾在2022年对《民报》出资新台币1000万元。[29]另外,《镜周刊》质疑黄国昌违反利益冲突原则在立法院指责NCC护航镜电视,并在质询时使用镜电视在2022年申请设立时的未公开文件。[31]对此,黄国昌表示高翚并非凯思国际的股东,要求《镜周刊》道歉,否则将提告。[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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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幸恩事件

在跟踪集团案中,《镜报》指控有一位名为萧依依的记者,长年替《民报》撰写报导;该报还指控萧依依为笔名,其真实身份为“公营媒体的司法线记者”的“S姓女记者”。[33]后来舆论认为该“公营媒体的司法线记者”的“S姓女记者”是指中央通讯社谢幸恩,并据此推出萧依依就是谢幸恩[34]

对此,中央社在9月26日声明将谢幸恩调职并进行专案调查。谢幸恩后来在9月29日辞职。[35]9月30日,立委林楚茵出示简讯证实萧依依和谢幸恩为同一人。[36]10月1日,中央社以可能违反新闻伦理为由,对谢幸恩提告背信罪及侵害名誉之民事诉讼。[37]

10月7日,《镜周刊》指出,谢幸恩透过王鸿薇办公室助理张凯维出售集团拍摄成果,[38]徐巧芯、侯汉廷张斯纲、王鸿薇等人皆曾购买且使用。[39][40]对此,张斯纲否认曾购买相关资料,表示爆料内容由民众提供,且经过查证。[41]王鸿薇声明不认识谢幸恩,助理与黄国昌无任何联系。[42]黄国昌否认出售照片,表示自己和台湾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护协会没收过任何钱,自己曾提供不少资料给《镜周刊》。[43]侯汉廷则表示不认识谢幸恩,过去的爆料和黄国昌没有金钱上的关系。[44]

时任董事长李永得在10月8日把谢幸恩事件形容为“百年来最严重的丑闻”。黄国昌则回称李永得发言失格。[45]

10月16日,中央社发表声明,表示谢幸恩违反组织的专业公约与工作规定,予以大过二次处分,相关人员也记小过申诫等其他处分。[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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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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