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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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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妻良母(又称“贤母良妻”,日语作“良妻贤母”,ryōsai kenbo)是日本明治时代为回应西化浪潮、推动国家现代化而建构的女性理想典范。此概念由教育家中村正直于1875年首度提出,虽源于汉字文化圈对贤慧妻子与慈爱母亲的传统期许,却在近代国家建设的目标下被重新诠释与系统化。其核心理念强调女性应透过辅佐丈夫(良妻)与教养子女(贤母)来贡献国家富强。此观念传入东亚各国后,在与民族主义及女性解放思潮的交织互动中,衍生出多元诠释与激烈论辩,成为近代东亚性别角色论述中的关键议题。
当代社会仍普遍将“贤妻良母”作为对女性的赞美,形容她们善于持家、全心照顾家庭。然而,这个词汇在表扬的同时,也延续了女性应以家庭为核心的刻板印象。其中隐含的照护职责已转变为一种“情绪劳动”,许多女性仍被期待承担这类工作,反映出性别规范在现代社会中既延续又变形的复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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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涵
在传统儒家伦理框架下,理想女性形象深受古代女德规范所塑造。依据西汉刘向《列女传》对女性的分类,后世逐渐形成一套具体的行为准则[2]。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传统男性中心社会中,对女性角色与行为的伦理理想与具体规范,主要体现于以下层面:
首先,理想的女性应具备端庄娴静、隐忍平和的品格。在家庭生活中,无论面对妯娌纷争或家境贫富变迁,皆能保持温婉谨慎、寡言少怨的态度。其次,善于侍奉公婆、敬重顺从丈夫被视为核心美德[2]。妻子需为远游或投身事业的丈夫维持家庭和睦,解除其后顾之忧。在朝鲜王朝,女性的首要职责乃作为“媳妇”,必须恭敬侍奉公婆,并主持家中祭祀与接待宾客等重要仪节,以维系家族传承与和谐[3]。作为“妻子”,女性被要求顺从丈夫,并以贞节为至高德行;此观念在国家力量推动下,透过《三纲行实图》等教化典籍及烈女旌表制度,于社会中不断强化[4]。在古代越南,贤妻典范同样植根于儒家“三从四德”伦理体系,对妻子的要求体现为对丈夫的绝对服从,正如俗谚“船随舵,妻随夫”(thuyền theo lái, gái theo chồng)所示。此种忠贞理想更被制度化,封建政府会公开表彰丈夫逝世后守节不嫁的女性,授予“烈女”(liệt nữ)荣衔[5]。
再者,持家有道、善于经营家计亦为重要标准。传统观念赞扬勤俭持家、精于纺织或商贾,使家境虽贫仍能积蓄的女性。最后,在子女教养方面,“良母”当严慈并济、教导有方。她不仅需关心子女学业,督促其承袭书香,更应具备睿智的教育观,懂得因材施教,培育子女成材[2]。同时,作为“母亲”,其首要任务尚包括传宗接代,特别是生育健康男嗣以继承父系血脉。母亲承担子女启蒙教育,如孟母“三迁”、“断机”等典故,皆成为后世颂扬的母教典范[1]。
尽管日本传统深受儒家思想熏陶,例如江户时代《女训书》虽亦强调女性家庭角色,然其重心置于对夫家与公婆的“妻、妇”顺从之德,母亲角色相对次要。与此迥异的是,近代“贤妻良母”思想的兴起,首次将“母职”提升至国家战略层次,标志著观念上的显著改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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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亚的转化与论争
进入近代,伴随西学东渐与民族国家的崛起,“贤妻良母”观念在东亚各国经历了复杂的转化与激烈论争。这一概念不再仅囿于家庭伦理范畴,更与国家富强、国民形塑乃至殖民主义等宏大议题紧密相系。需要指出的是,东亚各国对于“贤妻良母”的诠释并非单一线性的发展,而是在近代化过程中,由官方政策、知识分子论述、教育实践与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互动所共同形塑,其中同时并存著强调家庭职责与追求个人发展的多元声音。


“良妻贤母”(良妻賢母/りょうさいけんぼ)这四字熟语最早由明治启蒙思想家中村正直于1875年提出,并迅速成为日本近代女子教育的核心理念[6]。此思想在初期受福泽谕吉、森有礼等人倡导,其灵感源自十九世纪西方对家庭与女性角色的见解,旨在将女性从江户时代的从属地位中解放,使其成为能教育子女、并与丈夫建立伙伴关系的现代女性[7]。然而,甲午战争(1894-95年)后,随保守儒家思想与国家主义抬头,官方与主流论述中的“良妻贤母”内涵发生转变,开始强调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区隔与从属角色[7]。此转向在1898年颁布的《明治民法》中获得巩固,该法典确立以男性户主为核心的“家制度”,女性法律权利极其有限,其地位被界定为服务夫家与延续香火[7]。
在此背景下,为因应近代国家建构之需,培育能教养优秀国民的“贤母”成为官方女子教育的核心目标。1899年《高等女学校令》颁布后,“良妻贤母”正式制度化为女子教育的指导理念,被赋予国家层次的意义,旨在培养能管理家务、辅佐丈夫、养育下一代国民的女性。此理念强调基于生理心理差异的“性别分工”,同时承认女性在家庭领域的贡献与男性社会贡献同等重要,是巩固国家的基石[8]。当时文部大臣菊池大麓于演说中明确指出,女子教育目的在为成为“一家之主妇”做准备,并视此为女性“天职”[9]。
然而,官方的意识形态与社会实践及部分女性的自我期待之间存在落差。在教育场域中,此思想不仅体现于修身、家事等课程,亦延伸至女性技能培养。例如十八世纪贝原益轩所作《和俗童子训》将“妇功”(如裁缝、纺织)视为女性应尽职责,并将其与“妇德”(贞淑、和顺)紧密连结[10]。但分析石川县立第一高等女学校校友会活动“演习会”可见,学生展演节目多取材自历史、文学、艺术等教养科目,与“良妻贤母”直接相关的裁缝、家事等实用科目占比较低[11]。此现象显示部分女学生在实践层面,更倾向追求超越家庭框架的学问与个人志趣,而非仅将自身定位于未来妻子与母亲角色,反映了社会思潮的多元性。
在日治台湾,此议题同样呈现复杂的图像。一方面,日本殖民政府透过民间团体和学校体育等方式,试图将台湾女性从缠足的“野蛮”身体改造为符合近代文明的“良妻良母”,以服务殖民统治[12]。另一方面,随新式教育普及,追求自我实现的“新女性”论述亦开始萌芽。1919年创刊的《妇人与家庭》杂志便呈现了这种论述角力:一方面有追求自我、突破传统家庭束缚的“新女性”呼声,另一方面则有官方教育界推行的“贤妻良母”方针,两者在杂志上形成攻防对话[13]。进入战争时期,女子体育目标转向为国防服务,女性身体被纳入国家动员的框架[14]。这些发展共同构成了当时多元并存、甚至相互冲突的女性角色想像。
清末内忧外患背景下,现代女子教育开始萌芽,其发展路径同样交织著“家庭职责”与“个体发展”的双重旋律。最初由西方传教士开办的女学,如1844年宁波艾迪绥女塾,打破了女性不受正规学校教育的传统,为女性教育权开辟道路,尽管其早期课程仍偏重女红与宗教[15]。甲午战后,女子教育被中国社会部分精英视为国家富强的关键。以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知识分子将兴办女学视为“保国、保种、保教”的根本,其论述虽强调受教育的女性能更好“相夫教子”,以提升国民素质,实现国家自强,但亦隐含了通过教育提升女性自身能力的可能[16][17]。此时期,日本的“良妻贤母”教育模式作为富国强兵蓝图被引介至中国,对中国女子教育的制度化产生了深远影响[16]。
与此同时,民间自办女学蔚然成风,其办学宗旨与课程设计亦呈现多元样貌。1898年经元善在上海创办的经正女学,其章程虽明确以培养“贤母、贤妇”为宗旨,但课程已包含中西文、算学、医学等,试图摆脱纯粹的传统模式[18]。此后出现的务本女塾、蔡元培等人创办的爱国女学等,后者更带有革命色彩。这些实践显示,当时中国的女子教育领域并非单一声音,而是存在著从强调家庭职责到兼顾知识启蒙乃至政治参与的多元尝试。
清政府于1907年颁布《女子小学堂章程》与《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正式将女子教育纳入国家学制,但其目标仍主要锁定“养成女子之德操”与“讲习保育幼儿方法”,显示官方政策层面仍侧重家庭服务的取向[19]。然而,知识界对此的论争却日趋激烈。留日学生及国内知识分子围绕“良妻贤母”的内涵展开辩论。一方受日本女学发展刺激,积极介绍家政、裁缝等教育内容;另一方如马君武、金天翮等人,则受西方“男女平权”思想影响,批判“良妻贤母”限制女性发展,主张女性应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与社会参与。金天翮在其《女界钟》中更提倡广义家政观,认为治家与治国相通,女性应学习法律、经济等知识[20]。

进入民国时期,特别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激荡下,对“贤妻良母”的批判与反思达到高峰。高举个人主义与人文主义旗帜的进步知识分子,普遍批判此种以家庭为中心的女性角色定位是对女性的束缚。由章锡琛、周建人主编的《妇女杂志》成为此论战的重要阵地,他们深受日本作家与谢野晶子“人间性的教育”思想影响,主张女子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完整、独立人格的“人”,反对将其仅设定为培养妻子和母亲[21]。这股思潮最终推动了教育实践的转变,1919年后北京大学率先开放女禁,实行男女同校,标志女子高等教育向追求独立人格的“新女性”模式转变[22]。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提倡女权的男性知识分子,其论述也常呈现内在张力。以梁启超为例,其观点常在“女权论”(强调女性独立个体权利)与“女性论”(强调女性对国家的功能责任)之间摇摆,反映了近代中国女性解放话语常与民族国家建构工程紧密交织的复杂性[17]。总体而言,近代中国关于“贤妻良母”的论述与实践,展现了传统家庭角色规范、现代国家建构需求与个人主体性追求三者之间持续的对话与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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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近代“贤母良妻”(현모양처)观念的形成与传播,深刻镶嵌于日本的影响及殖民统治的脉络中,并同样呈现官方教化与个人能动性之间的张力。1900年代初,随近代家族概念经日本传入,此思想开始在朝鲜半岛出现,最初曾被部分知识分子视为培养“文明化的母亲”以实现救国启蒙的理想[24]。然而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其内涵迅速被殖民权力收编与转化[25]。
殖民政府积极将“贤妻良母”塑造为同化政策的重要工具,将女性定位为“家庭内内鲜同化的求心点”,期望透过她们将日本文化渗透至朝鲜家庭[26]。随现代家庭概念普及,女性在官方论述中被进一步塑造为科学化、效率化的“新家庭运营者”。进入战时体制后,更演变为培养对天皇绝对忠诚的“皇国女性”。当时的教科书、杂志等视觉文化大量再生产温顺持家的理想女性形象,以强化此观念[26]。
然而,在此同一时代,也出现了对该观念的批判与个体生命的矛盾实践。作为“新女性”的代表,艺术家兼作家罗蕙锡便是“贤母良妻”观念的尖锐批判者。但她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其解放理论与现实处境间的冲突,甚至在离婚过程中,为挽回孩子,一度诉诸于她所批判的“贤母良妻”话语[27]。罗蕙锡的生命历程深刻体现了在殖民与传统父权的双重结构下,女性追求自我实现时所面临的巨大社会压力与内心挣扎,也说明了当时女性角色论述的复杂性与多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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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属越南时期,“贤妻良母”的论述同样呈现出多样且具张力的面貌,并不完全等同于东亚邻国侧重家庭内务的单一模式。虽然同样受儒家文化与近代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但越南社会在指称理想女性时,更常使用强调“贞操”的“贤母操妻”(mẹ hiền vợ thảo)与强调“孝顺”的“贤母孝嫁”(mẹ hiền dâu thảo)两词,后者特别突出了“媳妇”角色的重要性[28]。
更具特色的是,越南近代关于理想女性的论述,在发展初期便较为明确地包含了对社会直接贡献的期待。民族运动领袖潘佩珠在1906年的《新越南》中,使用“贤母才妻”一词,期望女性不仅能辅助丈夫、养育儿女,更能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乃至革命事业,成为“爱国的妇人”[28]。1918年,由孀月英创办的越南首份女性报纸《女界钟》(Nữ Giới Chung),在其宣扬“贤母孝嫁”传统价值的同时,也介绍在社会上建立功绩的女性典范[28]。这显示越南的相关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尝试调和女性的家庭角色与社会公共参与,与同期日本、中国官方较为严格的内外区隔论述形成对比,展现了东亚内部在地化过程中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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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与战后的观念流变

1930年代,受世界经济危机与民族主义高涨的双重影响,“贤妻良母”的内涵在东亚各地经历了复杂的转变与激烈的内部论争,呈现出传统回归、国家动员与个人解放等多重声音并存的局面。
在中国,这场论争尤为尖锐。一方面,国民政府提倡“新生活运动”,部分保守知识分子与之应和,形成一股“妇女回家论”思潮,试图将女性重新定位于家庭之内[30]。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及左翼知识界则激烈批判此论调,并将“贤妻良母”从家庭框架中解放,注入抗战救亡的时代需求。如邓颖超等人号召女性走出家庭,成为“国家的良母”与“民族的贤妻”,投身于民族解放的洪流[31]。与此同时,亦有如《妇女共鸣》杂志提出的“新贤良主义”,倡导夫妻双方平等分担家庭责任,男性亦应成为“贤夫良父”,代表了另一种追求两性平权的改良声音[32]。这些相互冲突的论述,揭示了“贤妻良母”在战时中国已成为不同政治力量竞逐定义权的场域。
二战结束后,此观念在新的国家建构脉络中持续演变。在大韩民国,1950年代的家事教科书虽剔除“顺从”、“贞节”等封建德目,转而强调基于性别分工的“近代主妇”角色,但其本质仍将女性的主要领域限于家庭[33]。此种试图结合现代家务技能与传统妇德的教育方针,反映了南韩在战后追求现代化与民族认同的过程中,试图在女性身上寻求文化根源的内在张力[34]。相较之下,在越南,随著女性识字率提升,女性杂志成为相关论述的主要阵地,其内容也从初期强调专注家庭,逐渐转向鼓励女性参与经济活动以辅助家计,呈现出更具经济实用性的转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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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与历史的意涵
“贤妻良母”在近代东亚的意涵并非单一,而是由不同社会阶层、政治立场与性别视角共同形塑的复合体,其历史叙事充满了内部的矛盾与论争。
从女性主义的批判视角审视,该词汇常被视为父权体制下的产物,将女性价值限于家庭领域,从而限制其个人发展与职业选择。近代中国的历史论争深刻反映此点。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以《妇女杂志》的章锡琛、周建人等为代表的进步人士,受日本作家与谢野晶子启发,提出以培养独立人格为宗旨的“人的教育”,明确反对以家事技艺为核心的“贤妻良母”式奴隶教育[35]。周作人更为此擘划了一套以个人身心知识为起点,扩及生物、社会与自然科学的“常识”体系,旨在塑造完整的“人”,而非仅是家庭角色[36]。这场“人的教育”与“贤妻良母”的对立,显示了当时知识界对女性存在意义的根本分歧。
然而,历史的复杂性在于,同一词汇在不同脉络下可能承载相异甚至对立的功能。例如,“贤妻良母”曾成为女性争取教育权的有力论据,改革者藉强调女性在家庭与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得以突破传统束缚,为女性开启教育之门[16][37]。此外,即便在抗战救亡的宏大叙事下,女性的“妻职”与“母职”也与国家需求发生冲突。文学作品揭示了女性在响应“民族的贤妻”号召时,其固有的生育、哺育等生理需求与家庭责任,如何成为她们投身公共事务的实际阻碍,从而发出设立托儿所等社会支持系统的呼吁,将女性解放的诉求推向更具体的层面[38]。这显示女性并非被动的接受者,而是在时代框架下持续协商、挣扎并提出自身诉求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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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语境与变形

在当代社会,“贤妻良母”一词在日常语用中仍普遍作为对女性的正面赞誉,用以形容其善于持家、照顾家庭的形象[40][41]。此现象凸显了传统观念强韧的生命力,但其内涵已在现代社会中发生深刻质变。
昔日强调家务劳动的“贤妻良母”,如今已演化为一种在消费主义与媒体建构下,要求更高标准的“密集母职”(intensive mothering)[42]。当代流行妇幼杂志所再现的理想母亲形象,不仅需将孩子的福祉置于首位,更被期待成为育儿知识的“专家”,精通从营养学、心理学到早期教育的各种知识,呈现出“专家母职”的趋势[43]。同时,这种母职论述深受中产阶级意识形态影响,将育儿过程描绘为充满愉悦与消费选择的浪漫化体验,却往往忽略或淡化了母亲在现实中所承受的压力、焦虑与劳动[44]。
更甚者,过去对妇女德行的要求,已转化为对母亲身体的严密监控。在“美貌神话”的驱动下,怀孕及产后女性的身体成为被审视与规训的对象,媒体充斥著关于体重控制、产后瘦身与美容保养的资讯,将外貌管理内化为“好妈妈”标准的一部分[45]。这种以关怀为名、行控制之实的论述,使女性在承担传统母职压力之馀,更背负了来自现代消费社会的额外枷锁。学者指出,“贤妻良母”内蕴的照护、持家等职责,在全球化时代已转化为一种“情绪劳动”。无论是家庭内部无偿的照护工作,抑或市场上有偿的家事服务、跨国婚姻中的情感支持,女性(尤以亚洲女性为著)仍普遍被期待承担此类劳动[25]。此现象不仅反映传统性别分工观念于当代社会的延续与变形,亦揭示该词汇在看似中性的赞美背后,仍巩固著女性应以家庭为核心的刻板角色。
参见
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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