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禁止蒙面规例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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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禁止蒙面规例》示威是2019年10月4日发生在香港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期间的一场示威活动。当日下午3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止蒙面规例》,并于5日午夜12点正式实施[2]。法律规定示威者在参与公众活动时不能蒙面,否则警方有权当众除下面罩[3][4]。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表示坚决支持港府决定[5],而《禁蒙面法》遭到了示威者的强烈抵制,他们在10月4日发起“全民口罩日”活动,呼吁全民佩戴口罩上街抗议[6][7]。
反对《禁止蒙面规例》示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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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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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9年10月4日 | -10月5日午夜||
地点 | |||
起因 | 正式宣布动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止蒙面规例》,并于5日午夜12点正式实施,引发大量示威者不满 |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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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 游行示威、占领、破坏、堵路、纵火 |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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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方 | |||
领导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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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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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 | |||
受伤 | 至少31名示威者[1]、1名警员 |
紧急法的使用,使当天下午开始直到晚上示威情况迅速恶化,全港18区都出现严重的冲突,是反修例运动以来之最,首次全部地区出现示威活动。其中,元朗一名14岁少年被休班警察以实弹击中大腿,伤势严重,被送到屯门医院救治[8],而全日示威活动共造成31人受伤送院,其中3人伤势严重[1]。
背景
此前消息指,香港政府希望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平息反修例运动的连串示威运动所引发的暴力冲突。当时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未有直接否认,仅表示政府有责任审视任何可以“止暴制乱”的法治手段[9]。民主派批评《紧急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莫大的权力,一旦运用,会使香港的局面更加混乱,从而冲击经济发展[10]。建制派人士一方面忧虑条例影响外资对香港的投资观感,继而引发撤资浪潮,所造成的的影响甚至比示威更加严重[11],另一方面认为此前的六七暴动证明《紧急条例》能够有效平息混乱[12]。民间人权阵线认为警察在执法行动中蒙面并遮蔽警员编号,令公众无法监察、投诉和追究,认为香港警察应该第一个禁止蒙面[13]。
《禁蒙面法》正式公布前一日(10月3日),消息透露法案颁布已经到最后阶段,政府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决定[14][15]。消息一出,示威者便在网上发起“全民口罩日”活动,呼吁全民佩戴口罩上街抗议[6]。最终,4日下午3点,政府召开特别记者会,林郑月娥正式颁布《禁止蒙面规例》,并宣布条例将于5日午夜12点正式生效[16]。“长洲复核王”郭卓坚、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院颁令废除及禁止政府执行《禁蒙面法》。岑敖晖表示禁蒙面法限制《基本法》保障港人的政治权利及基本权利,及《香港人权法案》保障的和平集会示威自由权利[17]。同时,岑敖晖及社民连梁国雄申请紧急临时禁制令,要求禁止《禁止蒙面规例》在午夜后生效。经高等法院晩上开庭处理,决定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18]
教育局向全港学校发信,称为避免学生误堕法网,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除宗教或健康原因,在校内外均不应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教职员及在校工作的人士同样如此。通告建议身体不适的学生或教职员应该在家中休息或前去求医[19][20]。家长认为,教育局的决定纯属过虑,决定学生是否能够戴口罩上学的应该是学校。中学校长会主席邓振强表示,学校不属于公共地方,蒙面法例不会在校内执行。而学生在校园内戴口罩自沙士后的常态,每逢流感高峰期学校亦会免费提供口罩[21][22]。
经过
中午12点半,过百人响应网民号召在中环遮打花园集会,快闪游行到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期间队伍一度走出马路,游行人士中不少人身穿恤衫西裤并带上口罩,沿路呼叫:“黑警除口罩”、“反抗”等口号[23][24]。与此同时,沙田新城市广场亦有数百名戴口罩的示威者聚集在中庭[25]。另外,太古亦有示威者走出英皇道及康山道等马路,交通受阻[26]。
下午3点,特区政府召开特别记者会,正式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颁布《禁止蒙面规例》,于5日凌晨零时正式实施[2]。之后,行政署电邮通知所有员工,表示可以于下午3时半提早下班[27],同时大批防暴警察进入政府总部戒备[25]。接近5点半,旺角20多名中学生于弥敦道示威抗议蒙面法[25]。立法会综合大楼张贴红色告示,要求所有人必须立即撤离立法会综合大楼[28]。
政府颁布规例后,香港各区的示威活动激化。[来源请求]

在中环,示威者拆走行人悬挂于天桥上盖的国庆横额,扔到地下纵火焚烧。干诺道中吉野家、香港中华总商会和美心快餐店的店面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29][25]。其后大批市民在金钟夏悫道聚集,晚上近8时,部分人步行往湾仔到铜锣湾。[30]
铜锣湾有大批示威者占据马路,港铁站出入口着火。崇光百货对面的中国银行分行玻璃被示威者打烂。到晚上9时55分,近百名防暴警员从怡和街向轩尼诗道推进,虽然大部分示威者已经散去,但防暴警一度举起黑旗,同时多次向在场记者要求“走上人行道”。晚上10时,警员推进至轩尼诗道时后发射催泪弹,并快速推进,但现场未见示威者。[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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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女神像于铜锣湾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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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有大批示威者占据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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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在铜锣湾轩尼诗道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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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站出入口被纵火

香港仔有示威者聚集,元气寿司、吉野家等商店遭到毁坏,示威者堵塞香港仔海傍道,其后前往香港仔警署掷石,警方施放催泪弹驱散示威者。[33]
大量示威者在尖沙咀聚集后,往旺角弥敦道及亚皆老街交界的十字路口聚集,他们用木板、竹枝等杂物设置路障,部分人剪断交通灯的电线,影响交通讯号运作,之后又到旺角站出入口放置杂物和纵火[34]。中资企业小米及美心集团旗下的店铺遭到破坏[25],其中中国移动和优品360的门市遭破坏后,有不是示威者的南亚裔人士趁机抢夺手机和货品[35][36]。
晚上8时许,一批示威者在黄大仙龙翔道堵路,黄大仙中心的元气寿司和八月小品门面玻璃被打碎。晚上10时后,防暴警员在行人天桥向桥下的示威者多次施放催泪弹,但示威者仍然未有散去,更有人投掷汽油弹。防暴警察多次用黑旗及橙旗警告后再施放催泪弹。到凌晨防暴警沿龙翔道作驱散及清理路障,一名示威者的脚部被橡胶子弹射中。[37]


晚上8时,沙田示威者到排头街一带多处设置路障并纵火焚烧,其后在沙田政府合署和康文署大楼附近快闪纵火和打碎玻璃后,到港铁沙田站破坏部分闸机和自动洒水系统,导致车站暂时关闭,沙田围站亦同样遭受破坏[34]。

晚上11时,在粉岭站,一列正在通过该站的陆方[a]广九直通车车窗被破坏,但该列车仍继续行驶。其后有大石及单车被推落路轨[41][43]。车站大堂亦被破坏。
晚上7时,元朗YOHO Mall商场虽然有广播表示“今日营业时间已结束”,场内大部分灯亦关上。但有百多名戴口罩市民在商场内留守,期间有人高叫口号,在中庭玻璃贴上纸鹤和挂上小旗帜。其后示威者到大马路。[44]
晚上9时,一名休班便衣警察在元朗驾车经过时,因为被示威者拦截检查身份,选择开车逃跑。其后他被示威者包围,为自卫开了实弹枪,射中了一名14岁张振兴伉俪书院男中学生示威者的大腿,此为该年6月至今第二宗于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动中警枪实弹事件。经调查后该名中枪中学生被控参与暴动罪及袭警罪。之后被示威者围殴并中了一枚汽油弹。警员逃跑时跌枪,示威者立即上前抢夺,被他立即制止,但子弹弹匣未及拾回。之后,他退至轻铁站位置并致电求援称自己一人被打,防暴警随即到场[45]。中枪的男童伤势严重,被送到屯门医院[46],大批防暴警察在医院内戒备[8]。
荃湾一群黑衣示威者宣读由连登讨论区网民撰写的《香港临时政府宣言》,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失去合法性,并以“香港临时政府”的名义宣布七项诉求,包括将原有特别行政区各部门归入香港临时政府管理、于三年内选举产生政府首长、解散现有香港立法会并成立临时立法会,之后一年内重新选举立法会[47][48]。
午夜12点《禁蒙面法》正式生效后,仍然有大量示威者聚集在铜锣湾、黄大仙和沙田,多处地方起火。警方在黄大仙及马鞍山警署外发多次施放催泪弹,驱散群众,大部分人陆续离开现场[50][51]。[52]
影响
香港青年协会宣布取消下辖所有青年空间和服务单位5日晚上6时到7日的所有活动,调整课堂和班组。香港童军总会亦发出公告,决定所有童军单位须取消或延期举行所有原定于周六至下周一(5日至7日)的童军活动,包括童军集会、活动、训练及会议等[53]。香港足球总会全数取消港超联5场赛事,同时周五、六及下周日举行的所有甲、乙、丙组及青少年赛事延迟举行,受影响比赛接近100场[54]。香港赛马会提前于当天5点半关闭全港102间场外投注站[55]。
原定于5日举行的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学位/专业程度职系)[56]、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口试及海关督察招聘考试取消[57]。
而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珠海学院等大专院校宣布取消当晚至翌日的课堂,而香港理工大学亦宣布延期举行原定5日的“教育资讯日”[58][59]。
港铁于当日22:34停止所有路线的营运;而翌日(10月5日),港铁全线包括重铁(机场快线除外)和轻铁全日不会提供服务;机场快线于14:30起,只提供往来香港站至机场站服务,不停中途站;而港铁巴士则于16:00起陆续提供有限度服务[60][61]。新巴和城巴部分路线维持有限度服务或改道,至10月6日,港铁才恢复提供服务,由当日起至12月1日,除机场快线外,港铁各路线、港铁巴士及轻铁都比正常时间提早收车数小时,至12月2日才回复正常[62]。
由于港铁暂停重铁线路的服务,导致香港往来中国内地的交通受到一定影响,多趟城际直通车车次受此影响取消或缩短至广州东站运行[63][64][65][66]。深圳市口岸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因东铁线等线路故障检修临时停运”,建议旅客不要从罗湖、文锦渡等口岸通关,选择其他口岸通行[67]。
大批市民担心未来数日有大型冲突,下班时分纷纷到超级市场抢购粮食,其中荃湾两个超级市场的藏肉类货架部分货品售罄,超市内排起长长的付款队伍[68][69]。
多家大型超级市场5日暂停营业,包括九龙湾德福广场及淘大商场、沙田连城广场及新城市广场、观塘apm商场及将军澳商场PopCorn共19家商场[70]。而百佳超级市场(包括旗下的International、Fusion、Taste、GOURMET、Great、SU-PA-DE-PA及FOOD LE PARC等品牌)全线店铺亦停业1天[71];而丰泽及屈臣氏除香港国际机场分店外,其余店铺亦停业1天。香港迪士尼乐园5日开放时间推迟到下午1时,个别设施的开放或作调整[72]。而惠康超级市场(包括旗下的MARKET PLACE by Jasons、Jasons Food & Living、3hreeSixty、Oliver's The Delicatessen及Jasons Ichiba)及7-11便利店全线店铺亦提早至17:00关门,而万宁全线店铺亦提早至14:00关门。此外多家中资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招商永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及上海商业银行5日暂停营业。除中国银行(香港)中银大厦分行、汇丰银行香港总行及主要营业网点、东亚银行中环总行、渣打银行德辅道中分行外,其余营业网点均暂停营业。香港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各捐血站也于5日下午5时起暂停服务。而香港迪士尼乐园及迪欣湖活动中心5日开放时间亦改为下午1时,香港海洋公园也于5日取消包场活动。此外,香港赛马会六合彩搅珠亦顺延至10月8日举行,各场外投注处也于5日暂停服务[70]。
各方反应

香港警察10月5日凌晨召开紧急记者会,通报示威活动的大致情况,提到了元朗的一名警员开枪的经过。对于在事件中中枪送院的男子,警方表示,已经派人前往医院了解情况,但暂时还未与该男子取得联系,所以尚不了解该男子在此次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同时警方提醒,任何人无牌藏有弹药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十四年,因此市民如拾获子弹或子弹壳,必须交还警方[74]。
下午2点,林郑月娥率领一众司局长发表电视讲话。在讲话中,林郑月娥表示,4日发生了极为恐怖的暴力事件,是“非常难过的一夜”,公共安全已受严重危害,而特区政府需要采取果断措施压制暴力,恢复社会安宁,保障市民正常生活的权利。她又提到法庭禁止就《禁蒙面法》颁布临时禁制令,认为“有必要透过规例控制非法集会及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大型集会”。她呼吁市民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制暴,共同谴责暴力,以坚定意志与暴徒割席[75][76]。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对香港渐趋暴力的民主抗议活动表示担忧,并警告《禁蒙面法》不应该用作针对特定群体或削弱公民集会自由的权利,同时亦反对任何人使用面具挑动暴力,“我强烈谴责各方做出的所有暴力行为”,敦促港府立即就暴力事件进行有效、及时、独立及公正的调查[77][78]。
美国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在推特上说:“香港引用紧急法、禁止蒙面,没有回应民众的不满,只会加剧对言论自由的担忧。”[需要较佳来源]
检控程序
警方于2020年4月2日落案起诉于2019年12月23日拘捕的74岁瑞士籍男子,指他在中环遮打大厦外涉及“协助及教唆在公众地方扰乱公共秩序”罪,案件4月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事发于2019年10月4日下午2时,当时中环干诺道中正进行示威活动。一名内地男子进入一间大厦期间,以手机拍摄现场示威者,期间被人发现。在场人士向他叫嚣,及后被路人劝阻离开。正当该名内地男子进入大厦时,他转身向示威者大喝一句:“我们都是中国人!”期间被告疑冲前将大厦玻璃门关上,阻止内地男子进门。其后另一名黑衣人从后向他施袭,包括在他脸部饱以老拳“私了”,导致内地男子的左脸和左胸瘀伤。[79]提堂时,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但不得离港及不可干扰控方证人。
被告其后不认罪,裁判官崔美霞裁定他罪名不成立。虽然被告当时举机拍摄内地男子,但被告本来以摄影为兴趣,亦与男子保持一定距离。因此,裁判官认为被告可能是为了拍摄才关上大门,不一定是为了阻止男子进入大厦。[81]其后控方提出复核聆讯,指出裁判官未有考虑被告是刻意无视事主受袭风险。到2022年4月28日,裁判官崔美霞表示不认同控方说法,同意关上大门可有较佳位置拍摄,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预知事主将会遇袭,因此维持原本裁决,罪名不成立。被告庭后表示满意裁决,认为律政司的复核是浪费时间和金钱,他称会继续拍摄及记录。[82]
示威当天左边大腿中枪的男子在2020年9月3日被正式起诉一项暴动罪及一项有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案件于9月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83] 控方证实被告左边大腿中枪,并从其肌肉层取出3块子弹碎。
2021年3月19日,中枪少年承认一项暴动罪,换取控方撤控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84]主任裁判官苏文隆索取报告后,将少年判入教导所。[85]
2020年9月24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社民连成员古思尧被警方涉嫌在去年10月5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以及违反“禁止蒙面规例”拘捕,同年9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86]
黄之锋承认控罪,而古思尧则否认控罪。2021年4月13日,古思尧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后,被裁判官邓少雄裁定罪成。邓少雄就两罪判处黄之锋监禁4个月,刑期与他正服刑的案件分期执行;古思尧则被判监5个月。[87]
备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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